如何看待19年瀋陽棋盤山大火是農民燒荒造成的?

走路的蚊子


有句話說了大家可能不愛聽,“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如今,在農村總是有那麼一些人,越是政府不讓乾的事,越是頂尖上,故意去幹。他們的心態是:政府不讓乾的事,大家都不幹,他幹了,就說明他有本事,就高別人一頭。說白了,就是心理扭曲,故意跟人過不去,跟政府對著幹。說幾個案例:



01

於某,出事那年整六十。生日當天,飯菜做好了,酒也燙上了,在城裡的孩子還沒到齊。於某非要用等孩子的時間去燒茬子。

點火的時候,同村的護林員就在旁邊。結果是,護林員越不讓燒,他越來勁,非要點。結果火是點了,沒看住,上山了,燒了一百多畝二十多年生的落葉松。

於某被森林公安拘捕,按損失額應該判刑。在看守所羈押期間,於某身體不適,繳納罰款後被釋放。回家後沒出半年就死了。


02

董某,在自家地裡燒茬子,村裡、鄉里幹部和護林員發現後過去阻止。他不僅不聽,反而大罵,掄鎬頭威脅打人,說:燒了山他賠,別人管不著。

結果,那天風大,燒茬子地點靠山,一股風火就上山了,燒了兩家總共一百多畝蠶場,損失三十多萬。

第二天,被燒了蠶場那兩家上門要賠償。結果發現,董某帶著老婆孩子頭天夜裡,摸黑跑了。

在外躲債期間,董某到處託人說和,意思是賠不起,要少拿錢。折騰了三年,最後那兩家讓步,總共要了十萬,董某一家人這才又回到了村裡。


二胡說三農


有法必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沒有強弱。別扯貓膩了,誰也沒有下崗工人苦,沒別墅、沒地、沒大棚、……一無所有啊!


仙人掌120510911


古代殺人放火,向來就是重刑!現在法制社會,犯罪成本降低,不懂法的人大有人在。我國的法律應該隔幾年就從新修訂一次,好適應新時代發展的需要


紅紅火火呼呼哈嘿


普法教育要時時抓,有關制度要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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