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家拆遷,拆遷款都給了他兒子,現在要搬過來跟女兒一家住,該怎麼辦?

鐫刻時光my


俗話說手心手背都是肉,可俗話又說五個手指不一邊齊。所以俗話不能全信。家裡幾個孩子的,父母可能從小對不同的孩子就有遠近親疏,這種事是天然的。等孩子們都成家立業後,這種想法不會改變,反而更加明顯,而且會變本加厲。父母喜歡的孩子,永遠有恃無恐,好的東西永遠是他的,小時候的零食,長大後的家產,在父母眼裡,這種孩子永遠有優先所有權。而對於不受父母待見的孩子,即使在怎麼努力,取得多麼大的成就,也永遠不如父母喜歡的孩子得寵,反而會成為家裡的提款機(參考樊勝美)。

對於這種原生家庭,我只能說,只盡到贍養義務即可,你的財產給誰,你就讓誰養老,誰是你的心頭肉,你就讓誰照顧你,法律範圍內的義務我會盡,因為你養我是有恩於我,但是你的愛都給了別人,也就別指望我會把我的愛給你們,義務之外的責任我是不會承擔的。


叫我尼克大人


如果是我岳父岳母已經把所有錢全部給了妻弟或者哥哥的話,行,我沒意見,你所謂嫁出去女兒潑出去水。 但是我必須跟媳婦把話說明明白白,必須得遵守,你爸媽來咱家看外孫串門吃頓飯,咱們好吃好喝伺候,走了說句爸媽哪天再來,來咱家住一晚兩晚也行,我啥也不說。但是。。。但是。。。想在咱家常駐伺候他,不可能。 有病住院咱們該買水果買水果,營養品咱們拿著去看,你在醫院伺候肯定不行,到醫院坐一會該回家接孩子接孩子,醫藥費住院費一分沒有,不用想。 既然水都潑出去了,咱們就按潑出去的做,我可以簡單照顧照顧你,但是你如果想粘吧我點不行!


司徒癲癇


大實話:這種人就是坑女兒,女婿完全可以拒絕其來家裡住,沒毛病。

關於重男輕女這個事其實很多人可以說是已經默認,並且也已經是默默接受了這個事實。畢竟,女兒嫁人後確實也和孃家人聯繫得少,所以,有時候就算是分家產沒有被分到也就無所謂了。不過,要是遇到了那種“寵兒欺女”的父母,那就很難說了。

最近,就在某論壇看到這麼個事情,故事說的是小李家裡有一兒一女,小李是姐姐,幾年前已經嫁人。但是,最近小李孃家趕上拆遷,也拿到了將近五百萬的賠償款。但是,小李的父親卻把這裡面大多數錢都給了小李的弟弟,用於其結婚和生活,而在拆遷以後,父親卻表示沒地方住了,要來小李家跟女兒一起生活,讓女兒照顧他。

首先,客觀來說,父親要女兒為其養老,這件事無可厚非,畢竟,子女給父母養老不單單是道德的要求,同時也是法律規定的責任與義務。但是,小李父親這種好處全給兒子,責任留給女兒的做法真的是不敢苟同。

說難聽一點,這就是跟女兒耍無賴,讓女兒擔責任的時候把女兒當一家人看待,而該跟女兒分好處的時候,女兒就是會潑出去的水了。誠然,我們也應該接受,這拆遷補償款確實也沒有理由說必須給女兒,畢竟,女兒嫁人後戶口就遷到婆家了,拆遷補償肯定是沒有女兒的份兒的。

但是,像小李父親這種,就算是兒子的那一份拆遷補償給兒子,但是,自己的這一份總得兩個孩子分吧。這樣一股腦都給兒子的做法,顯然對女兒來說都太不公平了。

然後,就小李父親提出要和女兒女婿一起住,讓女兒女婿為其養老的做法其實女婿也是可以拒絕的。畢竟,從現實角度來說,女兒是他的子女,但是,作為女婿就基本上沒有什麼責任和義務了。

因為,給老李養老完全就是老李女兒和他兒子兩個人的事情,而現在老李這種選擇只讓閨女一人承擔也是不可行的。父親不讓兒子養,並不意味著兒子就可以不用養,小李也是完全可以要求弟弟承擔父親的養老責任的,並且其弟弟也應該承擔養老責任。

當然,還有一種解決方案就是女兒和女婿離婚,然後老李讓女兒給他養老,這就隨便了。但是,這樣欺負人顯然是不合適的,早晚會出事。

那麼,大家對這種事有什麼看法呢?歡迎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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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實話


前兩天才寫了一個,父親給兒子買了套房,買了輛車,家產都給兒子了。結果癱瘓了就要住到女兒家來療養,關鍵是女兒的條件也不太好,父親不但不出錢,反而要女兒掏養病的錢,這個老人覺得自己把女兒生出來了,女兒應該給自己養老。


這件事情跟上次寫的如出一轍。為什麼天底下會有如此蠻不講理的父親呢?孩子盡孝心這是沒問題的,但是你是不是也不能太過分了?作為一個父親,你重男輕女,把所有的家產給了兒子,這就算了。那你生病了之後,你應該讓兒子主動養你啊,畢竟錢都給了兒子,最關鍵的是女兒家庭條件也不好。你要說養病住在兒女家,那是不是可以掏點錢?是不是讓兒子也掏點錢?


這樣的父親真的是非常的愚昧。很多人從小就被灌輸或者影響重男輕女的思想,覺得兒子一定比女兒重要,所以很多家產要給兒子,女兒運氣好可以分點,運氣不好一毛錢沒有,還要承擔為老人養老送終的責任。


這是在逼好人變壞啊。姑娘家連自己的吃飯都成問題,難道做父母的就不能體諒一下。雖說是你們給了孩子生命,但是是不是你們沒有公平對待?那為什麼還要一個勁兒的偏呢?還是及時回頭吧,不要越走越遠了。


大家說呢?


老王偵查記


我們老家就有一個不成文的規矩,兒子就是繼承人,女兒分文不得,但是大家都是非常孝順的伺候著老人,大家都習慣了,總認為就該這樣,我們從來沒有因為遺產爭吵過,因為大家都明白,財產都是兒子的。

岳父家拆遷,錢都給了兒子,這是正確的,難道給你嗎?這根本不是你不盡孝的理由,他給誰是他的自由,你盡孝是你的義務,你認為你沒有繼承遺產,就沒有義務孝敬老人,這是不對的,孝敬老人天經地義,沒有理由,更沒有附加條件。

按法律上說每個子女都有繼承老人財產的權利,但是還有傳統呢?老的傳統也是一個大問題,兒子是合法繼承人,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好像和父母關係不大了,但是有困難肯定還會找你,遺產肯定與你無緣了,這就是風俗和傳統。

作為子女大家還是要看開一點,不要老盯著父母的財產打主意,父母也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如果不是城裡的主房真的沒有意義,特別是農村難道幾個兄弟去分那幾間舊房子嗎?所以我們這邊的農村都是兒子繼承遺產,房子有最小的兒子繼承。

父母真要是生病了,還是兒子伺候的多,女兒只是稍微去看看,真正床前床後伺候的還是兒子,雖然女兒很細心也很孝順,但是兒子付出的是最多的。

大家不要老盯著父母的財產了,老人也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不管什麼情況,作為子女咱們必須孝敬父母,不要說那麼多理由,孝敬父母沒有理由,這是我們的責任和義務。


大海傳媒


又一個不會辦事的長輩出現,岳父將拆遷款都給了兒子,沒地方住了,要搬到女兒家一起住。但是,女婿不同意。

咱先禮後兵,先從法律的角度來說說。

從岳父的角度講,拆遷款是他個人的私有財產,自己有自由支配權,他想全部給兒子,也是他的權利。

但是,從兒女的角度講,對於父親的財產,兒子和女兒享有同等繼承權。岳父將拆遷款全部給了兒子,是擅自剝奪了女兒的繼承權。

不過,父親在世前,兒女只是享有這個繼承的權利,父親去世後才可以得到所要繼承的財產。

因此,父親如果執意不給女兒拆遷款,女兒也沒轍,因為此時只享有個空權利。決定權在父親手裡。

對於贍養老人,法律規定,兒女應盡同等贍養義務,但是對女婿並沒有硬性的要求。對於岳父,女婿盡的是自覺、自願的贍養義務。

從情理的角度來講,此事完全是岳父沒有考慮周全。只想著,即使將拆遷款都給兒子,沒地方住還有女兒,卻沒考慮過女婿願不願意。畢竟,家是人家小兩口的,雙方都有發言權。將事情做到這個地步,是自斷後路。

按照民間習俗,岳父的拆遷款都給其兒子,也是大多數父母的做法。但還有一個前提條件,誰享受的權利多,便同樣需要盡更多的義務。既然兒子拿了全部拆遷款,就應該盡贍養父親的主要義務,女兒只盡協助贍養的義務。如果從這個角度講,岳父住女婿家便有些說不過去,其兒子應該主動將父親接過去住才合理。

這件事也不能怪女婿,是小舅子做的過分了,只收錢不管人。如果姐姐是個聰明人,應該能想通一些道理。

不過,對於此事,女婿也不可做的過於偏激,畢竟那是自己妻子的父親,總不能讓岳父露宿街頭。可以與妻子商量,暫時住下。讓妻子去做小舅子的思想工作,勸說小舅子將岳父接過去。或者兩家分期贍養。只讓女婿贍養確實不太合適,拋開拆遷款不談,父親是兒女共同的,都有贍養義務。

這種情況,女婿完全不想贍養也不太可能,該盡的義務還得盡。否則,關係弄僵了對誰都不好,尤其讓自己的妻子難做。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要儘量調和,少製造矛盾。

大家覺得女婿錯了還是小舅子錯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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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拆遷款給了兒子,岳父岳母要搬到女兒家住,題主問怎麼辦?

這事跟我朋友大哥遇到的一模一樣。不過,他的答案已經揭曉了……


朋友大哥丈人拆遷,他們老夫妻沒要房,要的錢,而後把拆遷款分給了兩個兒子,然後要到女兒家住。女婿出於義憤,決不同意!連兒子也沒能阻止住這位“奴性”的母親!

岳父母來到後,或許知道了女婿不歡迎,人家根本不跟女婿說話。女婿下班回家,他們就進“自己”的房間聽收音機,並且聲音開的很大。

好歹女婿上班,見得少,煩得也少。可是這位大哥兩年後退休了,這下壞事了。兒子結婚已經出去,在家形成了3對一。妻子和她爸媽一夥,雀占鳳巢,他在自己家成了外人。

大哥鬱悶,就找了個看傳達室的活,搬出去不回家了。

雖然人搬走了,可他退了休不能在自己家,心情哪能好的了?

一年後,大哥得了癌,兩個月就死了。


兒子把父親的死,死死地摁在了母親身上,認為若是母親不把外公外婆接回家,爸爸不會死!

那邊看女婿死了,家中經濟支柱沒了,只有女兒1000多元的退休金,自己還不夠用,還得肯他老夫妻。乾脆收拾收拾走了。

這回房子大了,這位奴性的女人,老公死了,兒子記仇不回來了。花著自己1000多的退休金,一天到晚除了買菜,也不下樓了。

我建議題主,讓老婆看看這個例子,決不讓偏心的岳父母進門!


傾情相隨


這樣的糊塗老人確實讓人可氣,總以為女兒是外人。既然你把拆遷款都給了兒子,為啥還要上女兒家住?你不同意就對了,這樣的老人不值得同情。因為我有親身體驗,我岳父在世時,是高教退休老師,退休金每月四.五千元。岳母去世後,兩個兒子誰也不讓他到自己家去。倆個兒子都有不錯門工作,一個是電廠工程師,一個是大廠的車間主任,都有不菲的收入,說白了就是不差錢。後來老人在我家住了四、五年,其間除去拿幾個生活費,看病都是我拿錢。其間我維修房子,花了幾萬,老頭一分錢都沒表示。老頭走時幾十萬,全都給了兒子,女兒一分都沒見著。這樣的老糊塗蟲不管就對了,不管不氣的上,誰管誰傷心。反過來他兒子還以為,管他的得了不少錢。真是好人難做呀!


側身天地我蹉跎


老人的做法的確欠妥,但女婿沒拿到拆遷款不應該成為拒絕養老的理由

拆遷款一般都不是小數目,把這樣一筆鉅款都留給兒子,卻連一分錢都沒給女兒,按理說老人這是鐵了心要靠兒子來養老。可是轉眼間又提出要搬到女兒女婿家裡住,這就讓人看不懂了。

錢財給兒子,養老靠女兒?這種明顯偏頗的做法顯然是不正確的。

退一步講,老人把拆遷款都給兒子其實沒啥大問題,畢竟女兒嫁出去之後就連戶口都遷出去了,從某種意義上講,拆遷款和女兒也就沒啥大關係了。作為房主,老人有權力處置自己的財產。

話說回來,雖然我們常說男女平等,手心手背都是肉,不過有些老人打心眼裡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女兒嫁出去就是“外人”了。在傳統觀念裡,家產一般都是留給兒子的。可是,老人把錢都給了兒子之後卻選擇讓女兒女婿來養老,這就有點太偏心了,好處都留給兒子,負擔都留給女兒,拋開錢不說,單單是情理上也很難讓人接受。老人這樣做無疑是在給女兒的家庭製造矛盾,除非女婿的胸襟寬闊,要不然只會鬧得雞犬不寧。

沒拿錢就不養老?女婿的做法也不對。

理解女婿心裡的不滿,但不認同他的做法。無論怎麼說人家把女兒養大成人嫁給了你,女兒贍養父母天經地義。這是老人家拆遷分到了錢,如果老人身無分文,女兒女婿難道就不該贍養他們嗎?

說實話,我一直看不起那些自己不努力卻總盯著老人家產的人。作為女婿,真的不應該有貪圖老丈人家拆遷款的念頭。這些錢老丈人願意給你是情分,不願意給你是本分。作為男人,因此和老婆吵架更顯出氣量和格局有點小。難不成,你還得逼著老婆去向她的父母要錢?拿回錢就讓他們住,不拿錢就離婚嗎?這是在逼自己的老婆,也是在把家庭矛盾往大里整。最終一個家庭因為金錢鬧得分崩離析,不怕讓別人看笑話。

當然,這件事主要是老人做的不妥才帶來了後續的問題。如果老人開明一點兒,哪怕把大部分拆遷款都留給兒子,拿出一小部分給女兒,也算是照顧到了兒女雙方,而且也為自己今後養老做好了鋪墊。

總的來說,老人的做法有問題,女婿的做法不可取。家和萬事興,還是應該多換位思考,多替對方考慮。


夜雨如書


只能無語!老家的六間瓦房,(南北近一百米)當初是媳婦出錢十萬蓋的,面臨拆遷!說女兒沒繼承權。大舅子,吝嗇鬼。春節時候,丈母孃病,送我這來了,看完病還得負責送回去。老丈人癌症。去北京給丈人看病,吃住醫院,都是媳婦出。後來來我這看中醫,又給我送來不管了,還要負責每個月的中藥費。又負責送回去。(來回一千二百公里,不包括去中醫那160公里)過幾個月又把老丈人送來了😁全家六口人都來了(一個是親戚)住下不走了😁關鍵都是幾天不洗澡那種,脫了鞋特臭,水杯毛巾拖鞋都要給他們準備,家裡所有被子都不夠!唉,最最氣人的是。在北京看醫生,他都不進去聽聽醫囑,只是門外坐著等,好像不是他爹!再補充一句,開店用的蘋果筆記本他閨女說拿就拿走了。他自己買樓買車,借了幾萬,一句話說不還了,也不還了!關鍵是現在我們是借貸三十萬開的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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