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回40萬彩禮,江西小夥怒殺未婚妻事件,是彩禮太高導致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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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殺妻”這件事和彩禮有關係,但最終是男方的尊嚴被傷害了,最後在情緒失控的情況下做出了極端的行為。


據報道,江蘇25歲的小徐經人介紹認識了24歲的小夏,倆人認識七天後即訂婚,小徐支付了40萬元的彩禮,其中25萬元來自於貸款和向親戚的借款,20天后,小夏認為倆人不合適,悔婚,然而女方家人認為彩禮只能退回來32萬,剩餘的小夏同意自己打工償還,最終小徐將小夏殺死。


40萬元的彩禮絕非小數目,對於一般家庭來講,有些負擔,小徐應該是對小夏一見鍾情的,認識七天就可以支付40萬元的彩禮,然而隨著相處,小夏可能對這段感情不滿意,打算及時止損,然而家人卻不願意將彩禮錢全額退還,假設留個1、2萬,估計也不會導致小徐情緒失控,收了40萬,退還32萬,20天損失8萬元錢,顯然超出了小徐的承受能力。


然而,我認為彩禮只是導火索,小徐只是被傷害了自尊,願意付出高額彩禮,肯定是“做好了迎娶小夏的準備”,而且彩禮錢裡面有借款,說明周圍親戚都已經知道這件事,如今卻人財兩空,不知道會被多少人指指點點,對於男人來講,這件事對他的傷害遠遠高於錢帶來的傷害。

最終,情緒失控,不僅是人財兩空,甚至會搭上自己的性命。


秘語相傳


我是江西人,江西省由於老一輩重男輕女導致男多女少比率嚴重,就在我村裡都有好多個30歲左右單身男子,在我家鄉現在想娶老婆都面臨著高額的彩禮問題。最可怕的就是遇到了騙婚的女方,彩禮收了,女子卻遲遲不肯嫁過來,甚至嫁過來之後又立馬離婚,導致後果很嚴重。40萬彩禮加上辦酒席,房子、車子對於普通農民來說真的壓力太大,但是作為父母為了兒子能娶個老婆到處借錢也願意。我看這件事情政府也管不了,因為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我只希望女方收了男方的彩禮就不要反悔不嫁,不嫁也必須歸還男方的彩禮錢,做人還是要有良心,不然兔子急了也會咬人!



快消品從業者


江西這個事情,大概情況如下:

4月12號下午3點左右,在江西鷹潭貴溪鴻塘鎮發生一起兇殺案,一名男子對訂婚僅40天的未婚妻行兇,導致女方當場身亡。 小夥今年25歲,是家裡的獨子,今年正月十九,經媒人介紹與鴻塘鎮界牌村24歲女子小霞(化名)認識,相識一個星期後,雙方便舉行了訂婚儀式。沒想到的是訂婚20來天后,小霞就在孃家不肯再回來了。

小夥訂婚的這40多萬塊錢的彩禮,有25萬是她從銀行貸款和找親戚借的,如果兩個人真過不下去,就得把彩禮清算一下。 徐某的母親李女士:“我兒子說我家花了40多萬,你要把錢還給我。那個女孩就說沒有,叫她的爸爸媽媽給,她的媽媽就說沒有,要的話就把女孩子捉去(帶走)。

小霞的家人也答應退還一部分彩禮,只是因為家裡生活條件不太好,與對方的要求,還有8萬塊錢的差距。 12號下午,在小霞家人都外出時,小夥來到她家,對訂婚僅40天的未婚妻小霞行兇,用刀將她當場殺死。

因為彩禮的事情,導致殺人傷人事件頻繁發生,如2014年5月,常州市新北區,因為女方彩禮太高,男子勒死未婚妻。

江西彩禮比較高,有目共睹,特別是贛州、鷹潭等地方,動不動就幾十萬,十幾萬,算少的,江西這個事情,掏了40萬彩禮,婚姻結不成了,男子要不回來40萬彩禮,才導致殺人的。

要彩禮,基本是發生在農村,想一下,農村40萬彩禮是什麼概念,一輩子的積蓄,甚至是家當,可能還為了籌集這些彩禮,借了不少(男子銀行貸款了25萬),你卻因為感情因素,分手,不還,不僅是不要臉的行為,而是搶劫行為,屬於騙婚行為、騙取彩禮行為,如此,人家要不回來,動刀子,也難免,你要他的命根子,人家能不要你的命嗎?做人啊,還是不要過分了,不然,老天都看不下去,收走你,你把人家逼到絕路上了,不殺你殺誰?

不過,我不建議男子採取如此手段,你殺了她,自己也把命搭上去了,值得嗎?不值得,你可以採取法律途徑,我想,法院肯定會受理,把錢要回來的,還是要相信法律,退一萬步來說,如果法律不管用,還是要不回,你再動刀子也不遲啊,何必把自己搭進去呢?能夠用法律手段解決的,又不能把自己明搭進去的,為何這條路不走,而要走絕路呢?

這件事也提醒那些要天價彩禮的,真的是要不得,傷天害理、缺德事,還是少做。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收的不是彩禮,是你女兒的命

先回顧一下事件始末吧。

據媒體消息,江西鴻塘鎮某村,25歲的小徐與24歲的小花(被害人、化名)經相親相識,7天后決定訂婚,小花娘家開口要40萬彩禮,小徐父母為了兒子娶上媳婦也是拼了,把自己一輩子攢的15萬拿出來,又找親戚借了25萬,湊夠了數,訂了婚。

可是訂婚20天,小花說,自己不喜歡小徐,要退婚。

小徐即與小花交涉:退婚可以,但錢要給我退回來。

小花說,我沒錢,錢在我父母那。

小花她媽說:最多隻能退32萬。你不同意的話,就把我女兒抓去吧。

小徐悻悻地走了。

小花的媽以為,錢和人都在她手裡,她小徐你想要,沒那麼容易,就該幹嘛幹嘛去了。

可,4月12日這天,她從外面回來,就看到了女兒的屍首。

40萬不用退了,她女兒拿命給她換來了40萬。

這下她該滿意了。

說到這兒,我已經憤怒到無法呼吸。

再說小徐。你痛快了,你出氣了,她謀你財,你害她命,沒有最狠,只有更狠。<strong>

“要命還是要錢?!”江湖上剪徑,都要先通報一聲,你比這些江湖老大還狠!

當然,你不一定沒說,但,小花她娘不信,不信你有這個膽,不信兔子被逼急了會咬人。小花她媽自己邪乎的可以,卻不信別人會比她更邪!

從目前我國有審判環境來看,小徐不會被判死刑,他的量刑可能是無期或死死緩,無期的可能性較大。這個案子經過一系列正規嚴謹的程序之後,小徐將在在監獄裡度過他人生最美好最寶貴的青壯年時光,他有可能一輩子錯過娶妻生子奉養雙親享受天倫的機會。

他父母為他欠下的25萬,也只能繼續由他父母償還。

他父母苦心把力地養了這個兒子,就這麼毀了,一家人全毀。

至於小花一家,我什麼也不說了。8萬元,你們為了8萬,搭上女兒一條命,希望你們有知恥、反思和追悔的能力。

作為律師,還是要給小徐指一條明路:這40萬彩禮,如果小徐去法院訴訟要求退回,百分之九十九點九會被判全退的。所以,小徐真的沒有必要採取這樣的同歸於盡的辦法。

願天下人所有的“小花”和她的媽媽們明鑑。

你收的不是彩禮,是你女兒的命。







潘衛霞律師


關於江西這個事情,大概情況如下:

4月12號下午3點左右,在江西鷹潭貴溪鴻塘鎮發生一起兇殺案,一名男子對訂婚僅40天的未婚妻行兇,導致女方當場身亡。 小夥今年25歲,是家裡的獨子,今年正月十九,經媒人介紹與鴻塘鎮界牌村24歲女子小霞(化名)認識,相識一個星期後,雙方便舉行了訂婚儀式。沒想到的是訂婚20來天后,小霞就在孃家不肯再回來了。



小夥訂婚的這40多萬塊錢的彩禮,有25萬是她從銀行貸款和找親戚借的,如果兩個人真過不下去,就得把彩禮清算一下。 徐某的母親李女士:“我兒子說我家花了40多萬,你要把錢還給我。那個女孩就說沒有,叫她的爸爸媽媽給,她的媽媽就說沒有,要的話就把女孩子捉去(帶走)。

小霞的家人也答應退還一部分彩禮,只是因為家裡生活條件不太好,與對方的要求,還有8萬塊錢的差距。 12號下午,在小霞家人都外出時,小夥來到她家,對訂婚僅40天的未婚妻小霞行兇,用刀將她當場殺死。



這是一個典型的彩禮過高導致的社會悲劇,這個小霞和家人的做法實在令人痛恨,但小夥的方法過於激進,不但犯了法,也把自己搭了進去。

小夥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用法律的手段去維護權益,這個問題就是彩禮過高而導致的,因為40多萬的彩禮,對於一個窮人來說,那完全是砸鍋賣鐵,一輩子都可能掙不到這麼多的錢,就算能結婚,以後得生活也是家徒四壁。



我感覺這是一個典型的賣女孩事件,還可能和媒人合夥起來的,而且是騙了不止這一家。40萬的彩禮,這完全是天價彩禮,是一種傷風敗俗的事情,對婚後的生活只會有弊而無一利。

國家應該嚴打這種天價彩禮,這不僅會害了男女雙方,而且對婚姻也是一種褻瀆,對整個社會風氣來說都是不利的。制定一種法律去約束,或者加大制約天價彩禮的宣傳。再者對媒人要有法律約束,嚴打彩禮競爭。




近年來,彩禮不斷攀升,有些地方,彩禮加上房車,下來都過百萬,結婚真的越來越難。本來就是男多女少的社會,男子娶媳婦不容易,如果這樣無端的競爭下去,會造成社會的不穩定,這些報復事件會越來越多。


半畝食堂


要不回40萬彩禮,江西小夥怒殺未婚妻,下面我們先看看整個事件的大致經過。

4月12號下午3點左右,一男子殺害訂婚僅40天的未婚妻,女方當場身亡。

男子今年25歲,獨子。今年正月十九,經媒人介紹24歲女子相識一個星期後,給了40多萬塊錢的彩禮,很快舉行訂婚儀式。

訂婚20來天后,女子在孃家不肯回來。

男子訂婚的這40多萬塊錢的彩禮,有25萬是從銀行貸款和找親戚拼湊來的

小霞的家人答應退還一部分彩禮,因為家裡生活條件不好,有8萬塊錢沒有歸還。

12號下午,在女子家人都外出時,小夥來到她家,用刀將她當場殺死。

又是一起因為彩禮錢而發生都不悲劇,不得不說這一次的事件令人值得深思,反思。

一方面是經媒人介紹,雙方在不瞭解,不喜歡的基礎上匆忙給了彩禮錢,然後舉行訂婚。

期間,女方覺得彼此不合適,就躲在自己孃家。

因此,這段婚事就算是吹了,然後男方所要彩禮錢,卻因為彩禮錢沒辦法及時還上,所以男方把女方殺害。

雖然兇手是男方,但我更覺得兇手不是某個人,而是當今居高不下的彩禮錢,以及男女比例失調,年輕人沒辦法找到合適對象的社會大環境所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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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這件事其實不應該一邊倒,主要過錯方爭也沒有用,首先我是女的。

女方要了天價彩禮,真的是天價,40萬喏……太多了,最重要的是女方不肯退。既然沒感覺為什麼要結婚,為什麼要答應結婚。只肯退32萬。我不知道江西那個地方是什麼樣,我只知道在上海,大概幾年前彩禮差不多就很多很多了………好不容易錢也拿到了,一起乖乖還債吧,我們先不往騙婚那邊想。人都是要面子的生物,若想人前顯貴必人後遭罪。40萬這個錢我覺得我拿著有點燙手。如果我是這個女兒,我會勸說母親在我結婚時給我添點拿著當陪嫁。畢竟人家40萬都出了……

而且結婚後,丈母孃不肯退彩禮錢也很過分了,本來結婚沒幾天的,就非要貪那點錢,搞的自己女兒以後不好做人了。

第二,男方這邊遇到這種事情應該通過正當法律途徑諮詢律師,看怎麼能把錢拿回來趕緊還債,把人給弄死了。你把人殺了,你萬一進監獄了,你爸媽怎麼辦,你萬一搞了個死刑死緩,關上個十幾年,你爸媽怎麼辦,這帳誰去還。通過司法雖然慢,但是保留著銀行單據,也不是真的要不回來吧。真的,聽到這個故事我感覺真的心痛。我只希望他出獄後能好好做人,要有證人保護計劃就好了,講不定還能正常生活……

假設我是個正常女生:

是的,我是不信這種人衝動下把人家殺了。這後果,一個正常男人應該都能算的清楚。反正這個人行為偏激,做事不夠穩妥,留在世上也沒用,一不開心就要殺人。別跟我提什麼丈母孃做的太過分,太過分能怎麼樣,若人人有仇報仇有怨報怨,要法律何用。我要是丈母孃,不就是差8萬塊?拿著這四十萬現金砸他臉上,請求法官判個死刑。法律,應該是一個社會的底線,也應該是一個人的底線。都是成年人了,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應該腦子裡有個數。


玉兒100742771


現在天價的彩禮真的讓人無奈!有有兒有女,兒子87年的,女兒95年的。都單著!兒子的對象沒少看了,前些年因為沒有樓房,兒子的婚事也就耽擱了下來。期間也有女孩願意嫁,但兒子總感覺不中意,中意的女孩要彩禮,我和兒子都不想掏彩禮錢,就這樣兒子的婚事一直沒有著落。慢慢的年齡也就大了。現在,雖然也有給介紹的,但兒子總是相不中,不是嫌醜就是嫌胖,我也是無奈!但有一點,天價的彩禮絕不會給的,兒子說了,寧可單著,也不會給彩禮。大家說說,樓房有了,每月也有收入,不愁吃喝,為啥要給彩禮呢?養女兒不易,養兒子容易嗎?反正我的女兒不會要彩禮的!彩禮風氣太害人了!希望大家從我做起,拒絕彩禮!


張950905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1

關於女人騙婚問題,現在很普遍,我已經搜記整理213個實例,太觸目驚心了。

2

40萬不少,要不回來,小夥一定會發怒的,我非常同情他,彩禮高是一方面,關鍵有些女人靠的就是這些來發財,成為一個賺錢的"產業"。

3

現在靠著這個發財的女人太多了,有高學歷的,有低學歷的農村女孩。有一縣城,一中女教師,是研究生學歷,從27歲走向社會,現在的34歲,她與11位男人睡過覺,與其中的5位有訂親關係,然後都悔婚了,現在又與一位男子結婚了,還不到8個月,她又搬到學校來住了,夫妻玩起了分居。前個月男子來學校鬧,被其它人勸走了,估計下個月準離了。據同一辦公室的老師說,她足足騙到的錢財物合計不少於150萬元。

4

上個月去一農村搞農民純收入調查,瞭解到,一位很俊的農村男青年,在網上認識一位"絕俊"女網友,據說僅過11天兩人就見面了,見面後就雙方自願的發生了性關係。於是,女的住進了男方家,14個月後女孩突然失宗了,拿走男方家37萬錢的銀行存款,後經過警方的介入追回了,但這一年多給這女子13萬多。據警方說,這女子已經這樣騙過五個男人了。

5

總之,彩禮高是一方面,主要是騙人,適齡男子要嚴防。



英莫問667


就這件事情來看,彩禮高是導致悲劇的主要原因之一,並不是全部原因。

到底有哪些原因,我們先簡單瞭解一下事情經過再繼續探討。

江西鴻趟鎮25歲小夥小徐在媒人介紹下認識了24歲的小夏,7天后兩人便訂婚。小徐家給了女方40萬彩禮,其中25萬是從銀行貸款和向親戚家借的。訂婚20天后小夏稱不喜歡小徐,要分手。小徐表示,分手可以,讓小霞將40萬彩禮退回來。小霞父母表示,錢沒有,可以將女兒領走。

兩家人勸合無果後,小霞父母答應退還一部分彩禮32萬。丈母孃以家庭條件不好為由,不肯退還剩下的8萬彩禮,小霞則表示自己可以打工償還,兩家人再次協商無果。4月12日下午,小徐趁小霞一個人在家,將其殺害,隨後報警自首,案件進一步偵辦中。

這本是一則不該發生 悲劇,卻因彩禮而造成了不好的後果。彩禮在其中起了哪些負面的作用呢?

1、首先說,二人認識才7天,別說彼此瞭解,連熟悉都算不上,與兩個陌生人沒多大區別。在這種一抹黑的狀況下,兩人便匆匆訂婚。這並不是某一方的問題,而是兩家人都不夠甚至。況且,小徐是家裡的獨子,年齡也才25歲,對婚事過於操之過急,這是埋下隱患的主要原因之一。

2、無論是否為當地鄉俗,40萬元已經屬於高彩禮,給一個近乎陌生的未婚妻40萬彩禮,這是小徐家人自己的問題。錢在自己手裡,女方可以要40萬,但給不給在於男方。況且還是東拼西湊的40萬,竟然還向銀行貸了款,無法理解。

3、小霞不喜歡小徐很正常,畢竟不瞭解。但是,急匆匆收下高價彩禮,20天后又悔婚,難免讓人有一種騙婚的感覺,為了40萬彩禮而與一個自己不喜歡的男孩訂婚。而且,父母還說出了錢沒有,將女兒領走的話,讓人感覺有賣女兒之嫌。

4、女方父母答應退還彩禮後,32萬都還了,僅僅因為8萬而失去了自己的女兒,不知他們是否後悔當初的選擇。

5、小徐採取的解決問題的方式過於極端,依據事情發展的過程看,女方父母也並未完全不講道理之人,只是採取了一種耍賴的策略。通過溝通,應該還是可以要會8萬彩禮的。可惜小徐訂婚急,辦事也急,缺乏耐心。最終的結局毀了兩個家庭。

綜合以上因素,兩家人辦事均欠缺考慮,高額彩禮則是導致悲劇的導火索。希望此事能夠引起大家的警示,婚事需慎重,彩禮莫求高;若終分飛燕,善後宜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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