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支付寶存錢躺賺的日子結束了!為什麼會這樣?

在昨天,即一月十四號,以支付寶為首的第三方機構備付金賬戶全部撤銷,萬億規模的備付金統一交存至人民銀行,並撤銷在商業銀行開立的相關賬戶。

以後,支付寶、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機構再也無法沉澱資金,並享受躺著掙利息的待遇了。

靠支付寶存錢躺賺的日子結束了!為什麼會這樣?

1月9日,央行副行長範一飛在國新辦發佈會上表示,對於第三方機構來說,顯而易見的是會失去一筆利息收益。單就央行加強備付金管理的影響來看,支付寶和微信等受影響會相對較小,而中小型支付機構隨著利差模式的終結盈利或難以為繼,洗牌進程可能加快。

2018年11月底,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下發《關於支付機構撤銷人民幣客戶備付金賬戶有關工作的通知》特急文件,規定支付機構應於2019年1月14日前撤銷人民幣客戶備付金賬戶。

《備付金通知》提出,支付機構能夠依託銀聯和網聯清算平臺實現收、付款等相關業務的,應於2019年1月14日前撤銷開立在備付金銀行的人民幣客戶備付金賬戶,規定可以保留的賬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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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央行要來接管這部分“鉅款”。而此次央行支付結算司發佈的通知要求支付機構撤銷備付金賬戶也被認為是這一進程的加快。

按照《備付金通知》,若備付金銀行、清算機構發現客戶備付金異常的,應當及時督促支付機構糾正,並及時報告支付機構所在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

此外,《備付金通知》要求,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應切實履行屬地監管職責,依法對支付機構和備付金銀行的客戶備付金存管、核對有關工作實施非現場和現場檢查,確保銷戶過程中支付業務連續性和客戶備付金安全。

對未按計劃撤銷的賬戶,要求支付機構逐個說明不能撤銷的具體原因和解決辦法。對於無故拖延銷戶時間的,應加大對相關支付機構以及相關備付金銀行的檢查、督導力度。

科普一下什麼是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

舉個簡單的例子,比如說網上購物,消費者要預先支付貨款,這筆錢將放在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機構賬戶上,等到收貨確認後支付寶把款項匯給商家。這筆預付款項就是所謂的“備付金”。而無數筆備付金聚集在一起形成巨大的資金沉澱,其產生的利息收入讓支付機構賺得盆滿缽滿。

這個本質上是客戶充值後未進行交易的資金,也就是沉澱在支付機構賬戶內的資金。

那麼對於央行的這個決策,你怎麼看?歡迎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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