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眾議院和參議院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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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眾議院?

眾議院是下議院,由435名議員組成,每名議員代表一個國會選區,任期兩年。根據每十年進行一次人口普查,各州的議席按人口劃分,但每個州必須至少有一個成員。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亞州有53名代表,而人口最少的七個州——阿拉斯加、特拉華州、蒙大拿州、北達科他州、南達科他州、佛蒙特州和懷俄明州——只有一個代表。

什麼是美國參議院?

美國參議院是國會的上議院。參議院原本打算作為一個管理團體,自19世紀中葉以來一直是主要的議院。

與眾議院議員不同,參議員代表整個州。每個州都有兩名參議員,不管規模大小,總共有100名參議員。參議院由美國副總統主持,他作為“參議院負責人”在票數相等的情況下可以就立法進行投票。

參議員可以無限期地輪流擔任六年任期,並由其選民普遍選舉產生。六年的任期是交錯的,大約三分之一的席位每兩年舉行一次選舉。

參議院“通常是國會兩個議院中更具審議性的一個;理論上,一場辯論可能會無限期地進行,有些似乎是這樣的”。雖然參議院在立法上擁有與眾議院同樣的權力,但參議院也擁有一些特殊權力,包括在總統彈劾案進入審判時成為唯一的陪審團。

所有總統任命的人都必須得到參議院的確認,但與其他立法規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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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由兩部分組成,一個叫參議院,另一個叫眾議院。

參議院和眾議院是平行關係,不是上下級關係,雖然參議院人數少,眾議院人數多,但並不意味著參議院就絕對比眾議院有權威。因為美國的制度設計,雖然參議院有了較大的權力,每個州都有兩個代表,一共100人,但是很多關鍵性的決策,需要參議院和眾議院一起決定,也就是說國會整體決定的事,往往是關乎美國命運的大事。

眾議院由合眾國各州人口分配名額,每個州都至少有1名眾議員,根據美國法律規定,眾議院議員的名額最多不超過435人。參議院議員由各州提名選出,任期為6年,每兩年改選三分之一,眾議院議員由各州普選選出,任期為2年,兩者都沒有任期限制。參議院議長由美國副總統擔任,但是不具備議員資格,眾議院議長由議員選出,一般是眾議院多數黨領袖。

根據美國三權分立和相互制衡的原則,參議院和眾議院也是相互制衡的關係,作為三權中的立法權,參議院和眾議院都擁有立法權,然而在實踐中,參議院對於立法的權威要大於眾議院。首先是因為參議院議員任期較長,競選難度高,一般來說,參議院100名議員,只要能當選,百分之百是美國精英中的精英,因此素質高,責任重,所以更加穩重和務實,不會被民意牽著走,在總統不是X的情況下,基本上是能保證相關決策最大限度上符合美國的整體利益。

由於參議院只有100名議員,在事實上,也就成為了能夠掌握美國人命運的人,也是政治精英群體裡面最值錢的一群人。在美國人看來,參議員的地位要高於州長,略低於總統,可謂是1人之下,萬人之上。眾議院有435名議員,是直接面對選民的,可以代表各個州的利益,也是最能反饋民意的,這在美國的政治格局中,形成了如下局面:

參議員主要探討國家大事,眾議員主要探討民眾的小事。

在美國建國的時候,原本是要準備建立一院制議會,但是發現如果只有眾議院,大州會佔便宜,小州會吃虧,久而久之,聯邦就不能維繫統一。因此,為了照顧少數州的利益,也為了最大程度上防止“多數人的暴zheng”,實現最理性的決策,組成了參議院。

但同時也需要認識到,美國國會作為美利堅合眾國合法性的支柱,參議院和眾議院雖然都不可或缺,但是最重要的,還是參議院,因為參議員直接代表了各個州最上層的利益,也事關美國最核心的利益之一,那就在於維繫聯邦統一。

這也是為什麼美劇《指定倖存者》裡面,總統要求各個州的州長一定派參議員過來組建臨時參議院,因為如果沒有了參議院,各個州的主權在聯邦內就無法得到體現,聯邦的合法性也就不復存在。

當然了,參議院相對理性和務實,也是在總統不是X的情況下,畢竟總統才是美國權力的中心,假如總統真是X,參議院也沒轍呀。


圖維坦


要理解美國的體制,作為一箇中國人幾乎是不可能的。原因是中美體制絕對不同,不知不覺中就把中國體制的意境帶入了,理解的畫像,就真不成虎卻類雞狗牛鬼蛇神啦。

中美意境差異

美帝是建立在個體獨立自主基石上的,組織也是,所謂法人嘛。所以人人平等,沒有上下級之分,只有職責範圍之別。

具體到國家政權,國家州市縣之間都是平等的,沒有上下級之別,只有職責範圍之分。再往下及細分,也是如此。

記住,每一層次都是獨立的自主的,不存在州管市的情況,哪怕是警察軍隊法院檢察院之類強力機關,也是如此。

這是理解美帝的核心!核心!核心!

國家州市縣等等每一個層級內部的構成,也是根據職責之分獨立自主的,沒有上下級關係。

請記住,是根據職責之分形成的管理機構。這也是理解的關鍵。

至於題中所說的參議院眾議院,是國家層面的機構,當然也是根據獨立自主與職責之分確立的,沒有上下級關係!

參眾兩院的來源及組成及其產生方法,到處都是,我就不多說了,下面說點不為人知的道道。

參眾兩院政府,三者相互督察

決策執行督察,是一件事三個不同方面,要求各不同。

決策歸國會,執行是政府,督察常規是檢察院法院,不尋常依舊歸國會。

兩院之間如何督察呢?相互審議對方的決策。一致通過才形成國會決議。

要形成法律,還得負責執行的政府簽字。如此一來,實質是國會政府之間也是相互督察的。

參眾兩院都是決策機構,但主要目的大不同

眾議院,最側重的是匯聚民眾意願,形成決議。所以管錢袋子。錢哪裡來的?稅收,全體民眾的血汗嘛,當然要管住,得符合民意才能花費。

參議院,拿什麼參加進來議一議?各級執行機構的意願嘛,最側重的是匯聚各級執行機構的意願,使眾議院的民眾意願與各級政府的意願相互妥協,形成一份可執行的決議。

所以說,參議院是側重政府這個執行機構的,如果政府首腦出事了,參議院議長頂上,所以副總統是天然的參議院議長嘛。

參議院是決策機構,不能離開自己的本分,去攪和政府執行的事吧,這可是大原則呢,如何幹預政府呢?

老辦法,還是決策!政府具體怎麼幹事參議院不管,政府高官的任命可以管一管吧?所以美帝總統總要不斷提名,參議院不斷的審查審查再審查,直到通過了,總統才能任命官員,官員才能走馬上任哦。

參議院議長,副總統

參議院議長就很尷尬辣,你究竟是誰,政府方面的還是參議院的呢?

副總統唉,政府方面的無疑,所以在參議院呢,連個普通投票權都沒有,只做勢均力敵時的裁判。

參議院議長唉,參議院的無疑啦,在政府方面沒任何固定職責,政府方面的事,總統讓你摻和就出手,不讓摻和就一邊待著去,啥都不是了呢。

副總統參議院議長,你就是個橋樑,沒大江大河要渡,可不就是個擺設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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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參議院和眾議院是美國特色的議會,因為美國是聯邦制“合眾國”。

美國建國的時候,是英屬的十三塊殖民地組成的。英屬時代,十三塊殖民地有平行的十三個總督,分別向英國政府負責。十三塊殖民地之上,沒有任何領導者。

為啥?我也不知道。可能因為英國太小了,它培養出來的總督管不了那麼大的領土吧。

制憲會議就是十三個州的代表坐在一起,想弄一個聯邦政府出來。這個制憲會議,其實就是參議院的前身,每個州兩個代表。它保證了各個州一律平等,每個州不分大小強弱,各有兩票。

如果只有參議院,那麼美國就是一個鬆散的聯邦,就像聯合國一樣。各州肯定會關閉邊境,發展成獨立的國家,否則大州和小州票一樣,在小州待著你獲得的政治權力就遠遠超過大州的他了。

所以還要平衡個人的權力,人權高於主權,這是美利堅的理想。(當年還沒這句話。)

人的權力怎麼體現呢?就要弄一個眾議院。眾議院不分州,分選區。每個選區的人口是平衡的,也就是都差不多,在每個選區選舉一名代表。

也可以說眾議院反應的是美國作為統一的一個國家,參議院反應的是這個國家仍然是由州組成的聯邦。

它們的運作和歐洲的上下兩院制類似,區別就是參議院同樣是民選的,不像上院由貴族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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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達人基本上已經將美國國會參眾兩院的基本問題都回答了,這裡我在一些小的地方有不同意見,想要討論一下。


美國國會大廈


美國國會徽章


1787年美國憲法規定最高立法機關為國會。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一款就規定:

本憲法所規定的立法權,全屬合眾國的國會,國會由一個參議院和一個眾議院組成。

也就是說,美國參議院和眾議院一起組成了美國國會。


鳥瞰美國國會大廈和國會圖書館


有的人回答說美國國會兩院的關係是:

眾議院負責立法提案,參議院決定提案是否執行。簡單的來說,眾議院計劃怎麼幹,參議院決定幹不幹。

這一點,個人覺得值得商磋。按照1787年憲法,美國國會兩院具有平等的憲法權力和地位,換句話說,美國國會兩院都有權創制法案和審議對方的法案。而不是說眾議院負責立法提案,參議院決定提案是否實行。國會兩院只是在某些方面各有自己的不同權限。根據美國憲法第一條,一切有關財政的法案,比如稅收、撥款等法案,是由眾議院提出,參議院複議和修改,從這個角度說,說眾議院提出有關稅收、撥款的立法草案,參議院決定是否執行,還是說得通的。另外,根據美國憲法第二條,總統與外國締結的條約和任命聯邦高級官員則須經參議院審議批准。除此之外,其他方面的一切法案,兩院均有提出權和互相審議權,也就是說,立法權由兩院共同行使,任何一院通過的法案必須送交另一院通過,任何一院對另一院通過的法案都擁有絕對的否決權。當然,因為兩院都有修改法案草案的權力,所以兩院通過的法案文本可能會有所不同,在這種情況下,也就是說兩院通過的文本發生分歧,只能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也就是說兩院以同等數量的議員組成協商委員會,提出妥協方案經兩院通過。


斯特羅姆·瑟蒙德(Strom Thurmond)

(美國國會歷史上單人演講時間最長記錄保持者,1957年參議院就有關“民權法案”進行辯論,他的記錄為24小時18分鐘,從朗讀每個州的選舉法開始,再到《美國獨立宣言》、《美國憲法》和《人權法案》,最後實在無話可說,甚至念起了電話號碼本。)


當然,美國國會這種兩院的立法平等權造成了立法過程遲緩,而最終通過的法案與最初提出的法案相比也常常是面目全非。但這並非壞事,因為議案的提出往往是站在一個黨派立場,僅符合某個地區選民和少數利益集團的利益,而經過兩院的反覆審議、協商、修改,最後形成的法案才更符合兩個黨派、多個地區和多種利益集團的利益。


國會大廈參議院一側


美國參議院議事廳


美國參議院徽章


接下來我們看一下眾議院和參議院的不同之處:第一,一般來說參議員代表各州選民,眾議員代表的是各選區選民。第二,參眾兩院最明顯的區別是大小。參議員每個州2名,現有50個州,共一百名參議員。而眾議員共435名;而參議員來自50個州,為數100名。第三,參議院通常允許針對所有問題進行無限制的演講,但是也允許參議員通過投票來終止冗長的辯論。眾議院有專門的法案委員會,對幾乎每個提案的討論都加以時間限制。這使得眾議院比參議院效率更高。第四,參議員和眾議員的任職資格要求有所不同,相對參議員資格要求更嚴格。第五,參議員任期六年,每兩年改選三分之一,眾議員任期兩年,到期全部改選。


美國國會眾議院一側


美國眾議院議事廳


美國眾議院徽章


美國參眾兩院構成的國會的權力主要是根據1787年憲法來確定的,憲法授予國會廣泛的權力,除部分權力由參議院單獨行使外,其餘均由兩院共同行使。根據憲法規定,國會的權力可分為立法權和非立法權。非立法權主要是指國會對行政部門和司法部門的監督權。國會的權力主要包括立法權、財政權、批准任命權、彈劾權、調查權等。而為了很好的完成這些權力,國會要完成立法、代表選民發言、監督、公眾教育、調解衝突等任務,其中立法和代表權是最重要的兩個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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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簡單點說吧,美國參議院全國一共才一百人,都是社會各個方面的精英。想當上參議員可不容易,是精心挑選出來的頂尖人物。參議員地位也比眾議員高,一般高於州長,低於總統。而眾議院人數多,人員數不能超過435名。眾議員主要探討民眾的小事,參議員主要探討國家的大事。參眾兩院也叫上議院下議院。眾議院有權在沒有總統候選人取得人團多數支持的情況下,推選總統。眾議院有權彈劾總統。眾議院有倡議歲入法案的權利。


想當美國總統,一般會取得眾議院多數眾議員的支持。因為眾議員聯繫民眾多,關係緊密。其實,美國在建國時是考慮設一院的,不分參眾兩院。因為美國有大洲與小洲,為了照顧小洲議員的利益,為了平衡矛盾。才設了兩院,而採取了三權分立互相制衡互相監督的政治格局,即總統,參議院和眾議院。三者各行其職,共同管理國家大小事。


論權利,參議院權利大於眾議院。有人說,美國總統權利只有百分之49,參眾兩院權利有百分之51。這話不知道是否正確。西方國家的政治制度幾百年了都是這樣,富人當權。從總統的選舉到議員的選拔,都是富人的參予,背後有財團的支持。一句話,美國的大事一般會在參眾兩院討論通過了才能實施,小事情在總統權利範圍內的,總統批准就可以實施了。


飄揚的青春年華


簡單地說——眾議院是油門,參議院是剎車。

關於參議院、眾議院的選舉規則之類的,其他答主有數據,在此不多贅述。主要講講參眾議員的區別。

首先講一點,聯邦的參眾議員都是全職工作,有自己的辦公室和工作團隊的那種,像地方議員那樣的兼職是不存在的,這點大家都懂吧?

美國的眾議員,就是個超強版的人大代表,在國會的主要任務就是為本選區的選民爭利益。涉及到眾議院的利益交換,一般以本選區的利益交換籌碼。比如企業能為本選區創造多少就業崗位,能修建什麼公共設施等等,這對於眾議員能否連任有很大的關係。

但是眾議員的代表性也就僅此而已了,眾議員的選舉是根據人口比例來的,你也就是代表你那一片的百姓。除了為你的選民爭利益,花錢和立法的事兒有點發言權以外,軍國大事沒有你說話的份。(彈劾總統除外)


單個的美國眾議員,是沒有太多的能量的,畢竟議會里有五百多人。眾議員想要發揮能量,只能依靠組織——黨團。

單個的眾議員對於投票結果的形象微乎其微,所以想要和人家討價還價,必須步調一致,報團取暖。

大眾的印象中,美國只有民主共和兩個黨。但其實眾議院的情況要複雜的多,絕不是僅僅分為兩派而已。除了兩黨之外,近年來還有新興起的茶黨(Tea Party,名字靈感來源於波士頓傾茶事件)等小黨派。在兩黨之中,還有若干的黨內團體,想要統一全黨的投票,首先需要搞定黨內的小山頭。


紙牌屋裡下木的最初角色,就是“黨鞭”(Party whip)。這個角色最早來源於英國下議院,是黨內的第三號人物。主要工作就是平山頭,統一黨內投票。

在英國,如果你忤逆黨鞭,不按黨鞭的安排投票的話,在投票結束後,黨鞭會給你寄一封信,上面寫著:“尊敬的議員先生,恭喜您以後可以自由的按自己的意志投票了。”

此即所謂——開除黨籍。

不過這招在英國比較有效,在美國不然。美國議會里的議員很沒有節操的。因為英國工黨與保守黨之間那真的是政見不同,而美國民主黨共和黨的差別微乎其微,只是一些細枝末節的地方有所不同。

這就導致美國的議員們很沒有節操,說叛黨就叛黨,開除黨籍?嚇唬誰呀?

如何安撫黨內的這幫大爺們,就是黨鞭的主要工作。所以在美國議會里,黨鞭是非常重要的角色,某種程度上比黨派領袖還重要。



由於黨派複雜,山頭林立,所以美國眾議員是政黨政治的主戰場,撕逼吵架如家常便飯一般,相比之下,參議院的老爺們要高端的多了。

美國的參議員,基本都是終身的職業政客,眾議員則有一些是玩票體驗生活的。參議員的地位和權力比眾議員不知道高到哪裡去了,二者不在一個次元。

相比於眾議員的成群撕逼,參議院的老爺們一般個人色彩很重。黨派色彩反而比較淡。因為參議院人少,只有一百人(可以想象參議院的地位,幾乎等於我國的中央委員),而且諸多的聽證會委員會,每個人的投票都很重要。

美國的參議員,如果手段高超,那真是位高權重,權勢不下於總統。比如那位著名的麥卡錫(對,就是搞麥卡錫主義的那位),作為深刻影響美國冷戰外交政策的人物,他也不過就是個參議員而已。


我覺得參議員不應該翻譯為“senator”,而應該翻譯成“lord”(老爺)。因為相比於眾議員們,參議員身上的精英色彩要重的多,他們處理是真正的軍國大事——比如高官任免,外交締約,戰和大計和重大事件的審議等等。國內民生的事情(比如像紙牌屋裡面那種,選區公路邊有個大桃),參議員才懶得管。

美國的兩院制,思想來源於英國。與英國不同的是,英國兩院制早已名存實亡。權力全歸於下議院,上議院已經連擺設都算不上了(貴族老爺們連去都不去)。

英國人用保守黨工黨之爭多少代替了精英與普通大眾的爭執,而美國則用參眾兩院來區分。 眾議院可以為老百姓爭利益,但是需要專業素養的軍國大事,你們也不要跟著瞎BB,自有老爺們掌握。

同時,參議院也負責給眾議院一些奇葩提案踩剎車。也正是因為知道參議院會踩剎車,所以眾議院會通過很多奇葩的議案賣人情——不是我不同意,老爺們不同意啊!

參議員和白宮的聯繫比較多,眾議員和地方的聯繫比較多。參議員出身的人當總統,大法官。眾議員的人當州長市長,走的就不是一個路子。

紙牌屋裡下木,由眾議員當上了總統這種情況是比較少見的。不過下木的故事原型就是美國的福特總統,水門事件之後,副總統先辭職,他當上了副總統,結果不到一年尼克松也辭職了,他白撿了一個總統!他和他的副總統納爾遜也就成為了美國唯一的沒經過任何投票就當上了總統副總統的人。


小約翰


參議院與眾議院組成美國國會。

眾議院負責立法提案,參議院決定提案是否執行。簡單的來說,眾議院計劃怎麼幹,參議院決定幹不幹。

美國國會大廈

美國兩院的由來及特點

以華盛頓為首的美國建國的先賢們非常有智慧。1776年美國正式建國,美國原本是由英屬13塊殖民地獨立組成,13塊獨立的殖民地也就成為了美國的13個建國創始州。因此,美國的體制是聯邦制,州權非常強大。

最初組成美國的十三州

美國之父華盛頓

為了充分保證每個州的權利不受侵害,也為了體現美國平等的建國理念,因此美國參議院的參議員由各州各選舉2名議員組成。今天,美國參議院有100名參議員,參議員任期6年,每兩年改選三分之一。美國參議院

參議員的分配方式又會產生一個問題,人口大州覺得有些吃虧。於是,美國建國先賢們決定眾議院的議員數量按照州人口來分配。同時規定,即使人口很少的州也至少有一名眾議員。今天,美國眾議院有435名議員,任期2年,期滿改選。

美國眾議院

不論是眾議員還是參議院,可以連任,沒有限制,但是必須專職,不能兼任政府職務。

美國眾議院與參議院的作用

美國是行政、司法、立法三權分立國家,同時也是總統制國家,總統的權力非常大,作為立法機構的參眾兩院制約總統的作用非常重要。參眾兩院保證了美國政治的平穩運行,避免了總統一家獨大的情況發生。如水門事件中的總統尼克松最終被國會彈劾下臺。


美國觀察室


作為三權分立的重要組成部分,眾議院(The House)和參議院(The Senate)是美國的立法機構,兩者統稱“國會”。在立法過程中,眾議院會做出法律的提案,由參議院表決通過,最後由總統簽字成為法律。眾議院和參議院雖然在職能和作用上有很多相似之處,很有意思的是,兩者在制度設計方面有很大的區別。這其中體現了美國建國時期立憲者的多重考慮。 從選舉和人員組成上看,眾議院每兩年由各州人民選舉組成,議員的人數與每州的人口成正比,每三萬人口至少有一名眾議員代表。反觀參議院,無論州的大小,每州議會只會選舉兩名參議員,任期六年。相比於眾議院的直接選舉,參議員由每個州的議會間接選舉產生。每州的眾議員數目反映了本州的人口數目,人口數目越多的州(比如麻塞諸塞州),眾議員人數越多。但是,參議員的人數卻是固定的,每州只有兩人。換句話說,在參議院中每個州無論大小如何都擁有相同的投票能力。 美國國父們這樣設計的原因有兩方面。一方面,他們希望眾議院可以更加反映民意。舉行更頻繁的選舉使得民眾能夠真正選出可以代表他們利益的眾議員。如果眾議員不能代表他們,民眾可以將他們及時換掉。比如在如今的美國,共和黨目前不僅掌握著白宮,還同時掌握了眾、參兩院。很多不滿足於美國槍支管理的民眾就主張在近期的選舉中選出更多的支持禁槍法案的眾議員。另一方面,國父們不完全相信直接民主,害怕個別州因為人口眾多而過多地影響美國立法,所以在國會兩院內穿插了不同的制衡方式。

兩院設置在西方很普遍。參院主要管人和錢,批准總統的人事任命,眾院則對側重社會經濟方面的議案。


記者王冠


首先美國政治制度核心思想的是“制約”。

短短兩個字充分體現了美國智慧。草被羊制約,羊被狼制約,狼被病毒制約,任何一環都不可能想怎樣就怎樣,狼沒制約羊就沒了,整個生態系統就垮了,狼最後也就沒了。只有制約才能平衡發展才能優勝劣汰才能共贏。跑題了,接著回來說。

而“三權分立”是美國上層政治制度找到的最好的制約辦法,而國會就是“三權分立”中立法權的代表,同時也是美國聯邦的最高決策機構。

美國國會分參議院和眾議院兩院。分兩院的原因既有職責上的差別也是因為擔心一個黨既當了總統又在國會佔有多數席位而同時控制了兩個權利(行政權和立法權)。兩個議會的存在也是制約的體現。美國選民很明白這個道理很少會讓一個黨同時在兩個議院都佔有半數以上席位。

美國參議院是每個州都有固定的當選人數,體現每個州的利益(美國聯邦制的提現)。而眾議院是按人數,每個州人數多眾議院議員人數相對就多,體現的是每個人的利益。

相對來說參議院權利更大,但任何美國聯邦法律的實施和總統的重要設想都要同時得到兩個議院的批准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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