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時期秦軍士兵通過斬敵首級多少來評軍功,那麼首級是怎麼統計來的?對此你怎麼看?

夏有涼風61


秦國自商鞅變法後,軍功是一道晉升的硬門檻,無軍功者不得封侯!要想上位,就必須上戰場打仗,皇親國戚不例外……

秦國的爵位,從最初的16個等級,逐漸增加到20個等級,並固定下來。它們從低到高依次為:1、公士;2、上造;3、簪嫋;4、不更;5、大夫;6、官大夫;7、公大夫;8、公乘;9、五大夫;10、左庶長;11、右庶長;12、左更;13、中更;14、右更;15、少上造;16、大上造;17、駟車庶長;18、大庶長;19、關內侯;20、徹侯。公士以下還有軍吏人員校、徒、操三級,他們不是正式的戰鬥人員。

秦國的軍功,乃是國家大事,授爵有勞爵、盈爵、賞爵(《商君書 境內》),或稱之為勞、論、賜(《軍爵律》)。“勞”是立下戰功的意思,“論”是考核的意思,“賜”是賞賜或懲罰的意思。通俗來理解,秦軍士兵在戰場的表現好壞,會通過戰後的考核來評定,表現好有獎勵、表現差有懲罰。戰死沒來得及領賞、戰敗沒有受到懲罰,那麼死者的後人享受該得的獎勵和懲罰。

秦國的戰功其實很多,並不單單是砍下敵人首級,還有斬殺敵將、奪敵軍旗、率先登城、首先破陣等。

那麼,秦軍以斬敵首級多少來評軍功呢?第4爵位“不更”以下,他們的軍功靠斬敵首級來換算,完全是靠個人勇武。從第5爵位“大夫”以上,也靠斬敵首級來換算,但看的是集體勇武,這裡的斬敵首級是你和部下斬敵首級的總數。

“能得爵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一除庶子一人,乃得人兵官之吏。”這是對一般士卒斬敵首級的獎賞,賞賜爵位1級,就得田地1頃,得9畝宅居地,可以讓1個兒子當小吏。

按照法家的功利計算,秦兵斬敵首級數必須要先抵扣己方損失。比如一伍5人,若有人戰死,剩餘的人都要受罰,比如你們死3人、敵人死2人;而避免受罰的條件是,敵人死的比你們多,你們死3人、敵人死4人以上就是有軍功。

“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論,百將、屯長賜爵一級。”一般軍官的軍功計算,必須要斬首33以上,才能獲得上一級爵位。而這33個首級必須是純斬首數,排除敵方逃兵、敵方非戰鬥死亡等情況,因此實際的數量會高於33個。

那麼,秦國將軍的軍功怎麼計算呢?“能攻城圍邑斬首八千已上,則盈論;野戰斬首二千,則盈論;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將盡賞。”可見,秦法的規定相當明確,攻城戰必須斬首8000人,野戰必須斬首2000人。如此,秦國將軍才會被計算軍功。

另外補充1點,秦國的軍功下的爵位,是“能上能下”而不是“只能上”。一旦爵位持有人犯罪的話,第2級造士以上的爵位都要被貶謫,至於第1級的公士就只能適用刑法。

那麼,秦軍又是怎樣統計首級呢?既然首級都是寶貝,秦軍中有沒有人“違規操作”……

不能說沒有,但是很少見,後果很嚴重。秦法有預防,冒領軍功、偷別人的斬首都要受到嚴厲懲罰,輕者剝奪爵位、重者罰為奴隸。

“以戰故,暴首三,乃校,三日,將軍以不疑致士大夫勞爵。”戰鬥借宿後,秦人要拿著首級去接受考核,敵軍首級會被示眾3天,3天后將軍確認沒錯,就要交給縣官來進行授爵。

而縣裡的官吏必須在3天內落實封賞的事情,否則就要受到秦法的懲處,此所謂“夫勞爵,其縣過三日有不致士大夫勞爵,能。”

由此可見,秦國的軍功制可真不簡單,考核方法簡單、結算方式快捷、一切有法可依。難怪秦軍作戰,人人拼命殺敵,看到敵人就像看到財寶,打仗不贏才怪。


子屠龍


古代統計斬殺敵軍數量的這道程序,學名叫做“獻馘”(guó)。

根據《爾雅的記載,馘釋作獲,本義是指戰俘首季。例如,《詩經·大雅·皇矣》稱,“執訊連連,攸馘安安”,不服者殺而獻其左耳為馘。統計的具體方式,就是割下俘虜的左耳,以耳朵的數目來記錄功勳。

以左耳獻馘的操作,其實是始自商朝,等到了春秋戰國時代仍然盛行。例如,《左傳》中就有記載:

(宣公)二年春,鄭公子歸生受命於楚,伐宋。宋華元、樂呂御之。二月壬子,戰於大棘,宋師敗績,囚華元,獲樂呂,及甲車四百六十乘,俘二百五十人,馘百人。

割耳記功的弊端在於,戰士們也許會謊報戰國。有時敵軍前來,將士閉門不出,敵軍撤離後,割下己方軍中戰死的士兵及平民的首級,虛報戰功,獲得賞賜。

當然,隨著軍事文書制度的完善,戰爭情況的記錄也隨之完善,這種情況也能夠得到避免。例如,清初《阿濟格略明事件之滿文木牌》就反映出,當時已經有用dangse(檔子)記錄戰功的制度。

圖片所用的文字既有老滿文。這段話可翻譯為:

至涿州之日,王曾命阿山、圖爾格依、達爾漢額駙、葉臣、葉克舒、譚泰、蘇納額駙,等往偵探涿州城。時諑州兵三百人出城,殺我步兵樵採者四人,取首級前來,遇之及城,獲馬八匹。

由此可見,戰功的記錄日趨完善,這早就不是先秦可比的情況了。


HuiNanHistory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這也不是中國的特例了,其實全世界大部分古代國家都是如此。

這主要是對於戰功的認定有困難。

古代打仗都是大規模會戰,人海戰術。

混戰期間,大家都是拼命,誰有心情去管傍邊人在幹嘛?戰功認定自然不能聽嘴說,因為口說無憑,難道我說殺了十個人就是十個人?

而古代作戰,又最講究賞罰分明,不然誰還願意拼命。

在這個基礎上,就要通過特定的方法來確認戰功。

大體是,斬首級、割鼻子、割耳朵(左耳)!

戰後,再用這些東西來論功行賞!


秦軍最初就是斬首級,但人頭太大,不方便攜帶,就逐步改為割左耳。

秦國的軍閥規定:無爵的士伍斬首一級就晉爵一級,想做官的可以做五十石之官(相當於伍長);斬首二級就晉爵二級,有資格做百石之官(相當於什長)。

這些都是立竿見影的獎賞,絕對不來虛的。

不過,真的成為軍官以後,你斬首就有些困難了。

因為你還有指揮的任務,有一定的考核。

比如你是一個伍長,如果手下士兵傷亡很多,你就要受到處分。即便是你殺敵很高,也只能和部下傷亡衝抵。

說通俗點,士兵和軍官的考核不同。

士兵靠勇敢的作戰,一般只能升到低級軍官。

再往上,就不是單單斬敵人首級這麼簡單,還要有一定的指揮才能升級。

到了將軍級別,就更誇張。攻城戰要斬首8000,野戰也要斬首2000,才能得到封賞,不達標就沒一毛沒有。如果損失大殺敵人少,將軍就要倒黴。

所以,普通人斬敵人首級再多,因為缺乏指揮能力,一般也只能做低級軍官,比如排長、連長之流,將軍絕非什麼人都可以做的。

我靠,我怎麼覺得秦軍的考核很合理啊,今天的公司、企業都應該學一學。


薩沙


在戰國時期的秦國士兵是中國歷史上戰鬥力最強大的一支軍隊,其實何嘗試在中國歷史上。

這樣的一支軍隊如果放在世界上,即便是與以勇猛善戰的斯巴達人、亞述帝國的軍隊和亞歷山大率領的軍隊對決也絲毫不落下風。

裝備精良的武器、訓練有素的方陣,成為了這支軍隊攻無不克、戰無不勝的法寶。

其實,你如果僅僅是看到這些層面上的東西的話,這還不是它能夠統一六國的關鍵所在。

最重要的是秦軍士兵那強烈求戰的士氣,一般來說士兵上了戰場就意味著死亡,死亡基本都會令人產生恐懼。

但秦軍士兵一接到作戰的命令,人人都想吃了興奮劑一樣赤膊上陣,每名士兵的臉上都閃現著難以言表的興奮。

這種強烈求戰的士氣蓋過了世界各國所有的軍隊,他們一旦上了戰場從來不要自己的命,只要敵人的命。


他們為什麼這麼喜歡拼命?

其實道理很簡單,因為上了戰場一旦能夠殺敵立功就可以改變一生的命運,說白了就是可以改變自己和家人的貧困現狀。

也就是說用短暫的一生來改變自己一生的命運。

秦國自商鞅變法之後,國力開始強盛,有富足的糧食和農田,又實行了軍功制。

軍功制的規定大致如下:斬獲敵人首級一顆可以獲得土地和房屋。

斬獲敵人首級兩顆,可以有人為你免費耕種土地,這樣你可以什麼都不用幹就可以保證全家不挨餓受凍。

斬獲敵人首級三顆可以為你家人配備僕人,為你全家義務服務。

如此的待遇誰不渴望上戰場、誰不渴望殺敵立功、在秦軍眼裡敵人那不叫敵人,而是財富。

士兵到了這種地步,眼睛都紅了。

但也由此造成了濫殺無辜、殺良冒功,更甚至與為了一顆敵人的人頭自相殘殺的事!

為了殺敵立功從而改變自己的生活,秦軍一旦攻下一座城池,都基本是將全城的男女老少等非作戰人員殺光。

但這種行為也引起了秦軍指揮官的注意,為了區別士兵與百姓的辨識,秦軍指揮官又頒佈了新的法令:但凡每顆人頭都必須配上一個男人的生殖器。

婦女們沒有,兒童的也太小比較容易辨認,這樣一來一是避免了過多的濫殺無辜,二是提高了軍功的純潔度。



據說在一次作戰中,有兩名秦軍士兵在追趕一名敵人,跑在前面的士兵割下了敵人的腦袋,而在後面的士兵一看自己白跑了一趟什麼也沒得到,於是乾脆把這名秦軍士兵也殺了,一人提著兩顆腦袋去領賞。

很不巧的是他的這種行為被別的士兵看到,軍功沒領上並且按軍法處置被斬首示眾。

一般來說,戰國時代的軍人既沒文化自然更談不上什麼信仰,你如果用統一華夏去建立一個強大的帝國這些說辭,是打動不了這些人的。

唯有給予他們最現實的利益才使他們變得如此的勇敢,如此的瘋狂。

不得不說,商鞅恰恰掌握了人的這種心理,最後秦一統華夏靠的就是這個法寶。


東方中華不敗


軍功首級制度是商鞅所創。

軍功爵法規定,無爵的士伍斬首一級就晉爵一級,想做官的可以做五十石之官(相當於伍長),斬首二級就晉爵二級,有資格做百石之官(相當於什長)。

但之後難度就高了。比如對於伍長,全伍殺敵多過損失才記軍功,首級和損失相當則無功無過,多於殺敵則集體有罪。屯長和百將級別的指揮官,必須擊敗敵軍並斬首三十三以上才能得到獎賞,而得不到敵兵首級就要被斬首。


所以秦人對首級極其狂熱,打起仗來,跟不要命一樣。

但這就有一個問題了

存在不存在殺良冒功呢?肯定是存在的。比如長平之戰,秦軍坑殺趙軍四十多萬。但當時趙國的總兵力也夠嗆有四十萬。很顯然,秦軍一定是把上黨地區的趙國民眾也一起算作軍功首級了。

不過,秦國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對首級考核的還是很嚴格的。

軍人斬首和捕獲俘虜,必須如實上報,如果“一言不相應,文吏以法繩之”,基本上發現了就要被殺頭的。

但這也擋不住士兵爭奪首級和軍功的情況。《雲夢睡虎地秦簡》中的《秦律·封診式》裡有這樣兩個故事:

一個是邢丘戰爭中,丁獲得首級,丙企圖殺死丁,奪取其所得首級,結果為甲所

捕獲。

另一個是士兵甲和丙二人,為丁一具首級相爭不下,告到長官那裡。軍官經過檢查,懷疑這是戰死秦軍的首級,於是叫那些還有士兵尚未完全歸隊的部隊派人來辨認。

由此可見,秦軍為了獲得軍功,不惜自相殘殺,互相爭奪首級,甚至把自己軍隊中戰死的士兵首級,當作敵人的首級拿來邀功請賞。

其實這很正常,幾十萬人的軍隊,如果一旦充滿了對首級的狂熱追求,虛報和冒領,以及殺良冒功就是肯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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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軍普通士兵都是依靠斬首數量來論功的,因此《秦法》對驗收首級是有嚴格的規定的。秦軍戰鬥力強並不是因為他們野蠻好鬥,而是因為秦軍紀律嚴明、作風嚴謹!斬首、計數、公示、行賞都有嚴格的程序,殺良冒功、搶奪他人首級、奪首級不前進者都有罪無功!



秦國平民百姓都有保甲制度,秦軍的連坐制度更厲害!秦軍五人一伍,十人一夥,百人一隊,千人一將,層層牽制互保!秦軍作戰時並不是散兵遊勇般的亂鬥,而是有嚴密的陣法作戰,前進後退都有號令來約束,士兵並不能隨意脫離自己的組織去殺敵軍斬首!只有戰勝後的追擊戰才會出現秦兵腰懸數顆頭顱追殺敵軍的情景!


依斬首論功的大前提是打了勝仗,如果戰敗了的話,斬首再多都沒有功勞的!士兵提交首級,需要伍長首肯,然後彙總到千夫長手中,公示三日後沒有人提出異議,方可認同士兵的功勞!如果有人指出首級有問題,比如殺良冒功、比如誅殺同袍冒功;另外如果士兵不服從軍令去殺敵,斬首不但無功還有大罪。秦法嚴緊周密,事無大小,皆有法式,因此斬首論功一般不會出錯!

衝鋒陷陣的士兵容易斬首立功,弓弩營將士遠程攻擊敵軍,無法獲得首級,也不可能戰後去割敵軍首級!這種情況下被箭射殺的敵軍按屍體數量均分給弓弩營將士,傷而被殺者各一半功勞,被俘虜的敵軍算半顆首級!因此秦軍的斬首論功其實是一部嚴謹的軍功法,斬首隻是名字,並不是說只要斬首就有功,也不是說只能斬首才有功!至於證據頭、耳、鼻、手、腳都可以是,當然頭是最重要的證據!



大秦鐵鷹劍士


如果殺的人少,那自然拿著敵人的頭顱的請功。

虛報的情況肯定是存在的,但肯定是極少數的。

畢竟你既然虛報,你就要拿出相應的頭顱。

你殺了三個人,結果你報四個,那這第四個腦袋,你去哪裡找?

你要是想拿別人的

那對不起,別人也要報功,根本不會借給你,除非你搶!

於是就有些心狠手辣的人,開始把心思打到了手無寸鐵的老百姓身上。屠殺百姓,然後偽裝成敵軍首級,這樣在上面失察的情況下,也是有可能報功成功的。

那麼你殺一個兩個可以,你拿著人頭來報功。

那麼要是勇猛無敵,勇冠三軍,一場戰鬥下來,殺了十多個,乃是上百個敵人呢?

怎麼辦?

難道你還能拿得動上百個頭顱嗎?

於是乎就有了其他方法來代替首級。

比如說,割人左耳。

這樣就算是上百個耳朵,也不會佔多大空間。

當然,我說得是其他朝代。

秦朝以敵首記功是冠於歷代的。

秦人記功,你把人頭拿來之後,還需要向全軍將士展示三日。

在這三日之內,如果沒有人對你的人頭產生異議,那麼這個人頭的功績,才會計到你的頭上。

哪怕你搶了別人的,只要有第三個人提出疑問,那麼好,你就可以等死了。

所以在秦朝之時,想要虛報冒功,你基本上就不用想了。

一旦被發現,以秦法之嚴苛,你就可以等死了。

畢竟秦國統治者也不是傻子,真要是你能隨便冒功,豈不全天下都是關內侯、徹侯了嗎?


盜帥夜留香YE


秦國既然以“斬首數量”作為評定軍功的重要參數,那麼當然有一套比較嚴密的統計方法。

首先,一次戰鬥的總斬首數,是可以計算的。通過敵軍屍體,以及士兵上繳的首級就可以精確統計出來。

其次,各個部隊的指揮官,他們的軍功不是以本人斬首數量,而是以所在部隊的斬首數量來評定。所以部下的斬首數量,就由分隊指揮官來進行統計彙總。

第三,在多數戰鬥中,一個人砍下的首級數量不會太多。能有一兩顆就不錯了。而一個小部隊,比如五人或者二十五人的隊伍,他們作戰在一起,斬首的數量同伴彼此都能看的清楚。

第四,戰鬥最後是要上繳首級的,一支小部隊往往有專門負責收集腦袋的成員。到時候,對外就以交上的首級向上級領軍功,而一支小部隊內部則以大家互相看到的來分配斬首數,這樣公平合理又好操作。

當然,冒領首級、爭搶首級都是有案例的。在出土的秦朝法律竹簡中,就記錄過士兵為了腦袋是誰斬而發生爭執的事情。不過整體而言,這種事件還是少數。畢竟秦國嚴刑峻法。冒領軍功也是大罪一條。


巴山夜雨涮鍋


秦國有“尚首功之國”的稱呼,這是個褒義詞,形容秦國野蠻,崇尚割人頭為功績。其實這是秦國實行改革後的做法,目的就是激發將士們的作證能力,取其首級只是一個證據,以便邀功。商鞅規定:秦國的士兵只要斬獲敵人“甲士”(敵軍的軍官)一個首級,就可以獲得一級爵位“公士”、田一頃。宅一處和僕人一個。斬殺的首級越多,獲得的爵位就越高。 證據是敵人的人頭(首級)。奴隸斬殺敵人首級一顆,可贖其身為民。百姓斬殺敵人首級一顆,可得爵位一級。這把秦軍的戰鬥力提升到極限,讓所有將士們都竭盡全力,為自己的名利而努力。


正史搬運工


都知道秦國的軍工爵制把秦人培養成了戰爭機器,他們怎麼統計斬首敵人數目的?先來了解一個漢字,就知道他們怎麼統計斬首數目的了。

瞭解一下“取”字

今天我們看到“取”字以為是一個非常平常的文字,其實這個文字原本開始的時候還是充滿了血腥味的。“取”字無論是小篆還是甲骨文,都可以看出是一隻手拿著耳朵。在先秦之前,就有這麼一個傳統,就是獵殺野獸或者殺了敵人之後,取其左耳以證明是其殺的。這就是“取”字的本義。

因為“取”本來就是表示了斬殺了敵人之意,之後把割人首級也叫做取人首級。而且說到“取”,也有結婚的意思,最古老的時候,男人找女人結婚是直接用搶的,所以說“取老婆”。之後變成文明社會之後,當然就得講究禮儀了,而且結婚本是一件喜事,所以就造了“娶”字來用。


數耳朵數即可

秦朝為什麼誕生軍工爵制,本質就是激勵士兵的殺氣。若是那時候真的得把首級拿過去才能算功勞,那打仗的時候誰會揹著一堆首級在打仗呢?實用才是關鍵所在,正因為那時候有割左耳當首級的傳統,所以秦國士兵們聽到這種獎勵機制出來,才各個成為了戰爭機器。畢竟割耳朵比割人首級的速度快很多,而且便於攜帶。


秦國能在變法中脫穎而出,不僅僅是秦國變法實行的最徹底,同時也是變法的內容能被容易操作。若是空有一番好的想法,但是卻無法得到實際執行,那怎麼會變法成功,所以能夠容易被執行的好變法才是秦國強大的關鍵所在。軍工爵制同樣也是如此,當然也難免不了有一些造假和一些其他問題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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