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知棄辯,民利百倍”,是什麼意思?

國苑芳華


《道德經》第十九章,“絕知棄辯,民利百倍”,是說斷絕智欲,捐棄爭辯,黎民百姓將會大大獲益。

勤勞智慧 源遠流長


【版本】

本句,楚簡本作“絶知棄辯,民利百倍”,漢初帛本作“絶聖棄智,民利百倍”,漢河上公本、魏王弼本均作“絶聖棄智,民利百倍”,唐傅奕本均作“絶聖棄知,民利百倍”。“聖”,是先秦思想家們的公共理想和至高追求,因此“絶聖”於理不通,除非“偽聖”。“知”是“智”的本字,二者同。因此,本文從楚簡本。

幸福生活,是奮鬥出來的


【釋義】

“絕”,斷絕,滅絕;“知”,“智”的古字,通“智”,本義是聰明才智,這裡指智欲,智誘之慾,如《禮•樂記》所云“好惡無節於內,知誘於外”;“棄”,捐棄;“辯”,巧言爭辯,如《禮王制》所云“言偽而辯”,《禮鄉飲酒義》所云“不慢不爭,則遠於鬥辯也。”“民”,黎民百姓,萬民,人民,百姓;“利”,利益,便利;“百”,十十,眾多;“倍”,倍增,加倍。

勞動,是生存和發展的基礎


【簡評】

正如通行本第八十一章所云,“善者不多,辯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帛書本“辯”作“多”),是說真正的上善大德,躬自行道,是無暇也不屑於巧言爭辯的,反而是那些自以為是的所謂“善者”,才會巧言如簧,爭辯不已;真正的上智大德,含藏內斂,是無暇也不屑於賣弄學識的,反倒是那些自作聰明的所謂“智者”,才會自視甚高,譁眾取寵的。

上善大德 深藏若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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