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再出新规,将建设一批海岸带综合示范区!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加快实施《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广东将建设一批海岸带综合示范区,探索开展市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实施海岸线分类分段精细化管控,并开展自然岸线考核检查。

其中,在建设海岸带综合示范区方面,谋划到2022 年,在柘林湾区、汕头湾区、神泉湾区、红海湾区、粤港澳大湾区、海陵湾区、水东湾区、湛江湾区等8 大湾区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海岸带综合示范区,在“多规融合”、海岸线精细化管控、海洋生态修复、陆源污染防控、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示范,并在示范区深入实施海岸线整治修复工程、魅力沙滩工程、海堤生态化工程、滨海湿地恢复工程、美丽海湾建设工程。

同时,广东将积极探索开展市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试点,计划在珠三角和东西两翼各选择一个城市作为市级海岸带规划试点,进一步细化功能分区和管控措施,合理配置自然资源,严守“生态空间”、拓展“发展空间”、优化“生活空间”。

为加强海岸带分类分段精细化管控,广东将根据优化利用、限制开发、严格保护3种不同类型岸线实施分类管理和差异化产业准入,严格禁止破坏保护岸段生态功能的开发行为,并实行海岸线后退线制度和海岸线占补平衡制度,推进大陆自然岸线指标交易,探索开展自然岸线异地有偿使用。

广东还将实行对沿海各地级以上市大陆自然岸线保有长度的考核,加强大陆自然岸线的保护,确保至2020年全省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2017年10月27日,《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印发实施。《规划》按照以海定陆、陆海统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节约利用,以人为本、人海和谐的原则,提出构建“一线管控、两域对接,三生协调、生态优先,多规融合、湾区发展”的海岸带保护与利用总体格局。

中国海洋报记者孙安然 通讯员肖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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