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檢察機關 對有損人民幣尊嚴行為提起公益訴訟

兩位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檢察機關 對有損人民幣尊嚴行為提起公益訴訟 郭樹合 劉迎迎 劉立新 王天潤


兩位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檢察機關  對有損人民幣尊嚴行為提起公益訴訟


全國人大代表許富華


兩位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檢察機關  對有損人民幣尊嚴行為提起公益訴訟


全國人大代表馬豹子

本報訊(記者郭樹合 通訊員劉迎迎)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成武縣第二中學高級教師許富華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維護人民幣的信譽和流通秩序。祭祀用品使用人民幣圖樣,是法律明確規定的違法行為。

許富華介紹,所在的山東省成武縣尤其是農村地區,很多群眾不瞭解購買、使用模仿人民幣的冥幣的行為是違法行為。

為此,許富華提出三條建議。首先,檢察機關作為司法機關,應當對該類違法行為加強宣傳引導,從自身做起,從身邊的親人講起,讓人民群眾知道購買模仿人民幣的冥幣行為的違法性,自覺抵制和拒絕購買違規使用人民幣圖樣的祭祀用品,以合法形式緬懷先人。

其次,各部門要聯合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從源頭整治生產、銷售模仿人民幣的冥幣的行為。對違法商戶沒收貨品,批評教育,攤主提高了意識,自覺不再進貨,生產商就沒有了銷售渠道,這樣才能真正從源頭遏制模仿人民幣的冥幣的出現。而對於觸犯刑法的犯罪行為,檢察機關可以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第三,檢察機關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是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當然代表,環境汙染、侵害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都有檢察機關公益訴訟的身影,對於生產、銷售模仿人民幣的冥幣的行為,必要時檢察機關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訴訟,來維護法律權威,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清明節是祭奠逝者、緬懷先烈的重要傳統節日。許富華認為,我們要不忘初心、秉承傳統,告別陋習、移風易俗,用文明、生態、低碳的祭掃方式來祭祀先人,這才是我們對先人最好的告慰和緬懷,也是清明祭祀的重要意義所在。

本報訊(記者劉立新 通訊員王天潤)在祭祀用品市場上流行的高仿人民幣的冥幣在某種程度上甚至已到了以假亂真的程度,這是對人民幣尊嚴和形象的極大玷汙,更是對社會公益的侵害,必須採用法治的手段加以治理。”近日,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寶豐縣趙莊鎮大黃村黨支部書記馬豹子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維護人民幣尊嚴,檢察機關應該大有作為。

馬豹子認為,祭祀用品市場上流行的高仿人民幣的冥幣損害了人民幣的尊嚴,生產冥幣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焚燒冥幣還會釋放有害氣體,汙染環境,對人體也有一定的危害。更有甚者,因焚燒冥幣引發的山林火災也屢見不鮮。“我生在農村,長在農村,又工作在農村,對這個問題的體驗可謂是‘零距離’。”馬豹子介紹,每年清明節前,農村隨處都能看到焚燒冥幣祭祀的場景,尤其是在山區,用“山山冒青煙,谷谷響鞭炮”來形容一點都不誇張。“近年媒體報道多起因祭祀引發山林火災的案件,教訓深刻。”馬豹子說。

馬豹子認為,清明掃墓始於秦、盛於唐,相傳至今。在我國農村,冥幣是非常普通的掃墓用的祭祀用品,從古至今延續了上千年。時至今日,如果純粹認為冥幣屬於封建迷信,簡單地取締了之,在目前條件下,不太現實。因為中國人自古崇尚孝道文化,而清明節祭祀先人又是傳承和弘揚孝道文化的一種方式。鑑於此,馬豹子認為應採取“堵”和“疏”兩條腿走路的辦法加以解決。

“所謂堵,就是切實加大普法宣傳力度,依法加強對野外尤其是林區用火的管控,對構成失火犯罪的嚴厲打擊;所謂疏,就是提高全社會的文明程度,從根本上改變人們的祭掃理念和祭掃習慣,比如倡導網上祭掃等。”馬豹子解釋說。

3月18日,央行就《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修訂稿)》向公眾徵求意見,提出禁止在祭祀用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馬豹子說,“這個問題早就該管管了。”馬豹子同時建議,對於“售者”可以“沒收違法所得並對違法者處以高額罰款”,而對於“制者”,僅作經濟處罰是遠遠不夠的,應該追究刑事責任。

“在這方面,檢察機關作為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應該主動作為。”馬豹子舉例說,比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支持民事公益訴訟,再如向有監管職能的部門發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履行監管職責等,建議研究嘗試這些方法和措施,把檢察職能履行好、把公共利益維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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