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60多輛!電動車新國標施行,黔南都勻已行動, 你怎麼看?


多省市開始執行新的電動自行車標準了。你所在地實施了嗎?你的電動車符合國標嗎?腳踏功能有用嗎?談點看法。

說起電動車🛵是廣大人民生活中最關心的問題。當要修改電動車標準時廣大騎行者就非常關注。標準頒佈後又一次引發了人們的議論。

因為,在日常生活中已經離不開它了。它給人們帶來了方便,快捷,環保,經濟,可以說它是普通家庭的必備的交通工具。但也給帶來一些不安全的因素,闖紅燈,逆行,超重,超速等引起的交通事故和壓力。這與騎行者的素質,交通意識,安全責任有很大的關係。

新國標從速度和車重量都有所增加,沒什麼意見,也沒太大的議論。但保留了腳踏功能,也就是要額腳蹬,引起了大多數騎行者的不滿。那麼為什麼非要安裝腳蹬?腳蹬有用嗎?

我是十多年的騎行者,用的就是有腳踏功能的電動車。腳蹬有用嗎?乾脆說,沒用。當電池有電時用不上。當電池沒電時,用腳蹬騎行別提多費勁了。蹬的快,行進慢,累的不行,還不如推著走,離家近還好說,離家遠時就倒黴了。所以電池還有兩格時就充電,免得受罪。再有安裝腳蹬有一定的危險性。現在的電動車有腳踏板,有一定的寬度,如加上腳蹬寬度就更大了,容易刮碰摔倒,給騎行者帶來不便。原來有腳蹬的基本都給卸掉了,現在新的電動車多數都沒有了腳蹬。沒用和不安全是生產企業,去掉了這一功能的原因吧?

另一個議論大的恐怕是上牌行使,上牌照有一定的好處不作評論。

加強電動自行車的嚴格管理,加強違反交通法規的治理,特別是載貨超重超速電動車的管理,人們還是拍手稱讚的。





長弓島上行


電動車新國標,其實並不突兀。

老弱病殘孕專座是第一。

給老弱病殘孕讓座,是一直存在的傳統行為。屬於個人自主,以個人的眼光、個人的評判、個人的選擇,在潛移默化的存在著。明明是一項傳統美德,但是,

忽然有一天,在公交車上設置了老弱病殘孕專座。讓座成為“社會標準”,個人道德氾濫為社會道德。核心的是,推向社會需要有社會標準。如何鑑定老弱、如何判斷病重病輕、如何分辨大肚子裡面的是嬰兒還是啤酒?推向也會需要有承擔。70歲黑髮的不給60歲白頭的讓座,生病的不給體弱的讓座,懷孕的不給啤酒肚的讓座,由此引起的糾紛、矛盾,誰來承擔?表推脫。“空談誤國”的磚家們,只喊了“老弱病殘孕”口號,沒為這個專座建立絲毫可執行標準。他們是“始作俑者”,但何曾見過他們出來承擔罪責?

強加給社會的,是“老人變壞了”、是花樣百出的霸坐。試問,這是設置“老弱病殘孕專座”的初衷嘛?若不是,為啥你的初衷變成了你自己都害怕的結果?好心辦壞事不是原諒自己的理由,而是懦夫推卸責任的藉口。

禮讓斑馬線是第二。

禮讓斑馬線,是西方的“文化傳統”。可惜的是,磚家們只看到西方的禮讓斑馬線,沒起碼的“實幹精神”。租個車在國外開車跑幾年,深刻體會下國外的“禮讓文化”,這不是必須的前提嘛?

客觀上,但凡人煙稀少的地方,禮讓斑馬線幾乎不需要規則、不需要提倡,人們自然而然的能做到。在人頭攢動的鬧市、商業街,禮讓斑馬線簡直就是“風箱裡的老鼠、兩頭不討好”。禮讓吧,堵車能嚇死你、後車能罵死你;不讓吧,扣分、罰款秒秒鐘讓你眩暈。更可怕的是,禮讓做成了規則,被禮讓就變成了自由和權力,“慢慢滴天荒地老”式過斑馬線,猜想很多人都碰到過。表吐槽,這是行人的權力,有規則保障的。禮讓斑馬線的規則,把美好的文化傳統,溫馨的人與人之間的互動,變成了冷冰冰的"做好事是責任”,否則處罰。

試問:當內心湧動修改禮讓斑馬線的規則的時候,磚家們心裡有沒有一點自首、認罪伏誅的自覺?

電動車新國標會成為第三嘛?

若是,電動車是自行車演變過來的,所以必須保留腳蹬?

那麼,汽車是馬車進化過來的,沒有馬牽引的機動車為啥能上路?


滄桑短笛


與民為敵的惡法



urna風之度0


用今天的規定 管理昨天的事物,2017年土匪式拆爐封灶 告別了又見炊煙升起,2019年又發病搶舊標電動車,電動車在城市作用非常之大,不光是低收入人群的交通工具,有錢人也都騎著送孩子們上學,店鋪送貨 快遞送件 給專家送水 效率極高 從而大大緩解交通壓力,這下都扣了,給專家送水用漏油奔馳車1000一桶,等了一個月還沒喝上水,氣的要維權,送水有我們自己的三包。


神龍過江


激化社會矛盾,失民心,生怨念,埋下不穩定因素,新國標三思,網絡問政,徵求了百姓的意見了嗎?否。與百姓方便的政策才受歡迎才能支持。


仙境山村33198352


我怎麼看?我看了說了你們會改嗎?幾億人的民意你們都可以不顧一張A4紙解決,還問我們怎麼看?能不能別這麼噁心了。


愛笑的wuming


侵權個人私有財產可以報110,《物權法》是怎麼規定的,好好學習一下,千萬別做法盲。“新國標”只是行業標準,不具備法律地位,而個人財產則受《物權法》保護的。


無為是也一荊棘鳥


希望國家全面推動建設非機動車道,沒幾個人願意走機動車道,沒幾個人不要命,電動車和人都沒有錯!錯的是誰呢???討論一下吧各位[握手]


客觀觀世情


這種做法真的欠妥,既不召開聽證會,又不傾聽民意。如果強烈建議把汽車的速度設計成不能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汽車重量不能超過多少,會不會感到很可笑?(同樣是交通工具嘛,性質是一樣的)


阿帕奇157900495


失民心者失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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