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喪葬如果推行“不留碑,不留灰”,每戶獎勵3000元,你支持嗎?

龍百曉生


首先感覺這個問題還是比較有意思的,所謂的不留碑不留灰每戶獎勵3000元,我敢斷定大部分人是不同意的,也沒有人因為這3000元而改變觀念和改變行動。因為中國人視死如視生的觀念歷久彌新,大家可以看一看歷史,看一看古代的皇帝和古代的達官顯貴和有錢人,他們死後一般都是厚葬。即使是一般的平民死後也是莊嚴隆重保留全屍土葬,所以中國人民的骨子裡面對土葬就具有一種天然的情懷。再加上中國人的家族和宗族觀念比較強,誰都不想死後不留一點痕跡,後人無法祭奠,事關死後榮譽的事情,沒有人在乎那3000元,即使是三萬三十萬估計在乎的人也是比較少的。

其實現在不提倡或者不推行土葬的原因,無非就是想改變人多地少的窘迫,我國的國情大家估計都明白,人口眾多但是土地有限,平均人口土地量太少了。提倡不提倡土葬,其實這個問題應該一分為二來看,作為北方的平原地帶,其實這個土葬如果佔了大量的面積其實還是影響耕地的,因為北方的土地平整,平原地帶土地的利用率還是比較高的,而且平原地帶適合大型機械化運作,而土葬的佔用面積肯定會影響到機械化操作和規模化操作,大家可以看一看北方的平原地帶幾乎很少有荒廢的土地。像北方這種情況就可以不提倡不推行土葬,觀念和行動需要一點一滴的去慢慢改變。但是像南方的丘陵山區地帶以及其他地方的山區地帶,其實土葬也是可以實行的,因為土地不平整,犄角旮旯的地方也多,不適合耕種和種植的地方也很多,有的甚至就沒法去耕種,所以土葬這種方式在這些地方是可以保留的,總之這個問題應該是因地制宜,不能政策上一刀切。

另外一點,隨著社會的進步和時代的向前發展,人們受教育的程度越高和社會文明程度的不斷提高,人們對生死的觀念也有新的變化,以後更加環保的喪葬方式也會層出不窮,所以我相信一切都要靠時間去解決!


五環外青年


我是南方的女人,自結婚後每年清明冬至都得到鄉下去掃墓,因為家婆在我老公五歲時就因胃癌晚期掛了,那時興認祖歸宗,就當地火化後葬到老家的墓地,當時也不用花錢買位。早年鄉下都是泥巴路,而且路況複雜,遇上雨天只有步行走好長一段泥濘。說是老家其實也沒有近親的族人,墓地又講風水,清明去過冬至再去,貼著墳前墳後就有人壘起不明土堆為生冢,那時就得提點酒去找族長把這事平掉。

新農村搞村村通公路後,水泥路建好就改觀了,開車就能到,但路面窄,很多路段不能會車,掃墓又集中這幾日,堵車就成常態,可以從一個屋村穿過,但有人守,堵過一次兩個多小時的。

兒子大概八、九歲時,一次在森林公園頂端那八角亭裡感慨:人死了燒成灰,怎麼不撒到亭子周圍,又熱鬧又好找,還有人打理!我當即拍板,到我死了就這麼辦。


映山紅191517683


提問者不知道有沒有去農村看看。我老家山東,多年前開始實行火化,美其名曰不讓逝者與活人掙耕地,所以必須火化。但是,火化之後,村民可以光明正大的埋到耕地裡,然後搞一個大大的墳頭,與以前直接土葬沒有一點分別。如果說有分別的話,那就是火化經過政府一道程序,多出點火化費再掏點錢買骨灰盒而已,不但老百姓多花錢,而且還汙染環境,這個就是基層政府部門的作為,變相收錢而已。土葬是大部分地區多年流傳下來的風俗習慣,那是根,舍不斷的情感。社會在進步和發展,越來越多的年輕人背井離鄉,到城市發展。經過多年之後,年輕人慢慢很少回家,墳頭也會慢慢風吹雨打消失的。所以,落葉歸根,人過世之後,還是按照當地的風俗辦吧,即使不火化,土葬之後幾十年上百年大部分還是化作泥土,不留痕跡。以上純屬個人說道,認可有理的點個贊,不喜的敬請勿噴,不必字字較真。多謝!


蘇舟振輝照明


我看到這個題目,簡直就是被雷倒了!

別說3000塊錢,就是30萬,也不可能改變人們心中的信仰!

我說以下幾點:

一 事死如生,死者為大

中華民族之所以綿綿不息,傳承文明5000年,那是炎黃子孫有著共同的血脈,心中有著共同的信仰,這種共同的信仰就是尊老愛幼,如果去世的人不留碑,不留灰,試問你的祖宗何處去尋?沒有了祖宗,後人就會是一盤散沙,人心就會散,社會就會亂,還有什麼凝聚力可談?

二 社會無情,人會無義

想想如果不留碑,不留灰,過去三代就會分不清輩份,婚姻法明確規定,禁止5伏之內結婚,那個時候,就會出現近親結婚的事情,中華民族的素質就會下降。社會會越來越無情,人們會變得越來越無義。

所以,我們是不會同意的





農村人在山東


別說獎勵3000元,沒有任何獎勵,我們也應該堅持不留碑不留灰。

每個人都死了,都佔一塊空地。這資源浪費多大呀?

況且人死了,有沒有碑和墳對這個死人有什麼影響呢?什麼損失都沒有,但是好處卻有__為自己的子孫積德,少浪費了一塊地。

所有人都應該做到,死後把骨灰一撒,不留碑也不留灰。

人應該多關注生前的開心,而不要去注重死後的榮耀。

人是沒有來生的,活著的時候想盡一切辦法讓自己過得開心才重要,死後無所謂啦。就算給你兩塊碑,你的墓佔地100平米,你還不是死了?一坨泥巴而已。

作為現代人,千萬不要再有那種封建思想。

我死了絕對不佔一釐米的地,把骨灰撒在山上或者河裡就可以了。

毛主席、鄧小平主席的生前遺願都是將骨灰撒了,不土葬。

有人注重生前輝煌,有人注重死後榮光。

毛主席,鄧主席屬於前者。


Excel開發羅剛君


不支持,不要說三千,就是三萬也不支持!

人都是父母養的,一輩留一輩過來的,雖然有些傳統與現實發生了一些衝突,但是隻要趨利避害加以調整,適應社會和時代的發展,就會形成一個新時代傳統文化的延續,而不是什麼一旦出現問題就逃避就取消。

如果有問題就這樣做的話,我認為世上沒有一件有意義的事情值得永遠留存,因為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就看你怎麼分析,思考!

改變是正確的,與時俱進是必須的,但動不動就取締是無能的表現,鄙視👎這樣的話題!


陳庚子


等哪天我見鬼去了,我是支持我兒女將我火化並將骨灰撒到山裡或河裡的,但作為兒子,我不能這樣對父母長輩。雖然我知道移風易俗是對的,但“存在就是合理”,中國人講究入土為安,為過世之人修墳立碑的傳統都有上千年了,想要從我手裡改變,我還真做不到。我們農村還接受不了,如果我比較“另類”,估計我會被同村人罵慘。人言可畏啊,同志們。但等到哪天我駕鶴西遊了,我的後輩思想應該更解放了,而且隨著“死人跟活人爭地”所帶來的麻煩越來越多,人們也迫切需要移風易俗了,所以將我的老骨頭一把火燒了,將骨灰撒了,兒女和同村人也應該接受得了了,不再罵他們不孝了。


血染戰旗紅


作為一個年近五十歲的人,我經歷了父親,姨媽,奶奶,婆婆等人的過世,這期間的親情冷暖,世態炎涼及他們經受的病痛苦痛,讓我看透了很多,在他們有限的餘生裡,我不求別的,只求能給他們盡心盡力的關愛,不遺餘力的照顧,盡最大努力讓她們的餘生幸福安康足矣,至於身後是不是必須留灰留碑,說實話,我個人覺得無關緊要,買一方墓,建一座碑,每年或遠或近的跑過去祭奠,看上去只是給自己的情感披上了個合理的外衣,真正的想念一個人是隨時隨地放在心裡,刻在記憶裡嵌在靈魂裡的,而不是隻有一年一度的清明節那刻,所以,我個人覺得,留灰也罷,留碑也罷,都沒必要。再者一座墓的最大年限最大不過百年,兩代人而已,與其最後無人掃墓被清理,還不如沒有。反正我百年之後,準備魂歸大海,省錢省事更省心!當然這僅僅是我個人拙見,不代表大眾。



lg黃老邪


做為農村人,我不支持。

首先,清明掃墓,是我們的傳統,我常年工作在外,一年基本是清明跟過年才會回家,沒有特殊情況每年清明都會回家掃墓,小時候,每到一個墳前,爸爸都會跟我說這是你誰誰誰(我並未見過),然後講述著他們生前的故事,直到長大到現在,那些依然影響著我,激勵我。

其次,我發現其實清明回家時,高鐵站的人更多。有次跟同座的大叔聊天,他說他只有清明才回老家,因為老人都不在了,過年回家沒意義,而清明每次去到父輩的墳前,對家鄉的那份寄託才得以安放,那刻才能真正體會到自己的根在哪。

還有一點就是,在我老家,整個大家族也會選擇某天去祭拜我們共同的老祖宗,晚上會安排到某家吃飯,一年換一家,只有清明才會有這樣的機會讓這個大家庭同聚一堂,讓親人更親,家族更有凝聚力。

綜上所述,我不支持那樣的做法,那會讓我失去很多,謝謝。




丅呆槑


清明時節話火葬……

農村(包括城市)土葬最科學、最符合風土人情、最人性化的!

為什麼呢?中國人千百年來實行土葬,萬里沃野千里良田也沒有都是墳頭!所謂“死人佔活人田”其實是經不起邏輯推敲、徹頭徹尾的謊言!是非科學的謬論!是不懂風俗人情的拍腦門武斷結論!

千百年來為什麼沒有出現 “死人佔活人田”情景呢?因為人情!人情會降溫。

世俗社會有“五服”之說,五服:指代五輩人,比如在山東膠東半島一帶,有“五服之內為親”的說法(全國各地也差不多),五服,往上推五代,從高祖開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緣關係在這五代之內的都是親戚,即同出一個高祖的人都是親戚,從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為五服。五服之後則沒有了親緣關係,甚至已經可以通婚。

一般情況下,家裡有婚喪嫁娶之事,都是五服之內的人才參加。五服之外陌路人。“五服”制度是中國禮治中為死去的親屬服喪的制度。它規定,血緣關係親疏不同的親屬間,服喪的服制不同,據此把親屬分為五等,由親至疏依次是: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出了五服都可以當情緒穩定的吃瓜群眾了。

血脈越遠,親情越淡!出了五服,紅白事基本就不通知不來往了,這不是殘酷這是人情。當然掃墓也是中國人最重要的關係學!

中國是個父權主義社會,無子家庭的墳墓因為女兒出嫁,家裡墳墓缺乏祭掃而逐漸風化消失,這個比例也不少。

人是感情動物,出了五服(五代人),親戚都已經說不上,別說熱辣親情了。當然祭掃墳墓就更談不上了,以一代20年計算,一個家族100年後,五服以外列祖列宗的墳頭,因為感情羈絆因素減少,墳頭基本上缺乏維護而塵歸塵土歸土、灰飛煙滅了(山區不可耕山澗墳頭除外)……別說歷史上人口頻繁遷徙後,很多墳頭也因缺乏後人維護而逐漸風化消失。當然土地買賣流轉,也是墳頭缺乏維護成為平地的一個原因……

總而言之,千百年來中國人實行土葬,萬里沃野千里良田卻沒有盡是墳頭(寥寥無幾的新墳會有),這是不爭的客觀事實!這種現象的科學解釋就是:人情世故!逐漸降溫的人情,道德禮教也僅僅規範五服之內的公序良俗,五服之外也是無能為力、順其自然……

火葬,也是接洋軌。

但是接軌自外國的火葬制度,也僅僅是人家外國人眾多喪葬制度中的小小一個補充,土葬、海葬、樹葬、火葬等自由任選其一,火葬既非洋人強制政策,也不是唯一殯葬方法!生的自由、死的自由,我們接洋軌為什麼只接軌個火化呢?也是欲哭無淚、貽笑大方、東施效顰。

以所謂“死人佔活人田”的謊言為火葬強制制度背書,是非人道、不科學的。阡陌縱橫的田間地頭隨便走一走就一目瞭然了,事實事實勝於雄辯,自古死人都不會佔活人田,近代的死人本事大了?能佔活人田了?這些不能開口的亡者背鍋俠,也是冤得有口難辯。

葬禮是中國人(包括外國人)很注重的大禮,土葬是中國人的優良傳統!對亡者理由不通的火燒火燎、挫骨揚灰是百害無利的(當然養了一幫吃火葬暴利飯的壟斷肥牛),摒棄非科學、不人道、汙染空氣的火葬制度,讓逝者有尊嚴地離去,入土為安體面謝世,人生從容,亡者安詳,是最大的人文主義,是社會最大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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