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立法推動核能創新 將在哪些方面提供支持?

為了鼓勵核能創新,美國總統特朗普最近半年簽署兩份法案:2018年9月28日簽署《2017年核能創新能力法》(NEIC),2019年1月14日簽署《核能創新和現代化法》(NEIMA)。

根據這兩份在簽署當日生效的法律,美國政府將為核能企業在技術創新過程中遇到的普遍問題提供有針對性的幫助。

01

推動措施

根據兩部新法律,未來美國政府將在四個方面為核能技術創新提供幫助。

1.1

建立先進反應堆適用的監管框架

美國核管會現有監管框架是針對大型輕水堆商業機組逐步發展完善的,而且現行反應堆的設計認證和許可證審批流程缺乏足夠的可預測性或透明度。因此,如何通過核管會的審批,是先進反應堆技術開發商面臨的難題之一。

針對這一問題,NEIMA要求核管會建立一套新的適用於先進反應堆技術的取證程序。就近期而言,核管會應在現有監管框架下建立具有可預測性且適用於先進反應堆的取證程序,以滿足未來幾年內先進反應堆的設計認證和許可證審批需求。

就長期而言,核管會應在2024年前建立覆蓋面廣、具有技術包容性的監管框架,以鼓勵先進核反應堆領域的技術創新。

1.2

能源部和核管會加強合作

NEIC要求能源部與核管會簽署兩份諒解備忘錄,加強合作,共同為企業創新提供支持。其中一份備忘錄涉及雙方在下述領域加強合作,共享技術和專門知識:

  • 測試和示範由私營企業提議和資助的先進核反應堆概念;
  • 運營一個數據庫,存儲貯存核科學和工程數據與知識,以供聯邦機構和私營企業共享;
  • 研發和測試與先進核反應堆相關的電力和非電力產品集成與能源轉換系統;
  • 充分利用核管會人員在安全分析方面的專業技能,使核管會人員能夠主動觀察和了解正處於研發階段的核技術。

另一份備忘錄的內容包括:

  • 能源部應擁有足夠的技術能力,能夠及時為民用核工業創新核技術的研發、示範和商業應用提供相應支持;
  • 核管會應擁有足夠的能力,能夠為先進反應堆的設計認證和許可證審批等申請的評價提供幫助;
  • 雙方應在將計算機和軟件代碼應用於計算先進核反應堆性能方面開展合作;
  • 確保能源部建設和擁有必要的設施,能夠供民用核工業企業開展創新核技術的研發、示範和商業應用工作;核管會在需要時也能使用這些設施。

能源部與核管會加強合作,將改變美國長期以來奉行的一種行為方式——能源部和核工業界合作進行核技術研發,然後將技術交給核管會進行安全評審。未來,技術開發商在技術研發過程中將得到核管會的幫助,因此能少走彎路,提高技術研發速度,並降低相關支出。此外,核管會技術人員提前對相關核技術有了充分認識,將有利於縮短相關技術的評審時間。

1.3

提供科研基礎設施支持

NEIC對2015年《能源政策法》進行了修訂,將能源部民用核能研發、示範和商業應用計劃的目標更改為:

  • 為促進科學發展提供科研基礎設施,這些設施可供來自高等院校、國家實驗室和私營企業的研究人員用於開展與核、化學和材料科學相關的研究。
  • 使私營企業能夠與國家實驗室合作開展新型反應堆概念的研發和示範工作。

鑑於美國目前沒有可供用於為先進反應堆技術、燃料和材料研究提供支持的多功能實驗快堆,NEIC要求能源部建設一座這樣的反應堆。該堆至少應具備下述兩項能力:快中子譜輻照能力以及未來為滿足新需求進行升級的能力。

能源部已為建設這座反應堆開展兩項工作:愛達荷國家實驗室2018年10月宣佈將為13個大學牽頭的項目提供390萬美元資助,以開發擬用於實驗快堆的儀表和工具;11月宣佈決定使用通用電氣-日立核能公司的PRISM鈉冷快堆技術建設多功能實驗快堆,目標是2026年前在美國建立基於反應堆的快中子輻照能力。

NEIC要求能源部執行一項專門計劃,加強將高性能計算機模擬和仿真技術用於研發新型反應堆的能力。在這一計劃中,能源部將通過國家戰略計算倡議(NSCI)與其他聯邦機構進行協調。NSCI由美國政府於2015年啟動,目標是使高性能計算(HPC)的研發與部署能最大程度地造福於經濟競爭力與科學發現。

NEIC還授權能源部制定並執行一項專門計劃,對私營企業提議和資助的反應堆概念進行測試和示範。未來,能源部將在國家實驗室或其他場區為私營企業以自有資金建設和運營的、用於驗證先進反應堆概念的試驗堆提供場址。能源部將充分利用相關聯邦機構和國家實驗室的技術能力和專門知識,為這些試驗堆的建設和運營提供幫助。

1.4

以費用共擔方式提供資助

NEIC要求能源部制定並執行先進核能費用共擔資助計劃。該計劃與正在實施的加速核能創新接口(GAIN)倡議類似。但GAIN主要關注技術研發,新計劃主要幫助技術開發商通過核管會的評審,避免創新因核管會收取的高昂評審費而受阻。

GAIN是美國政府於2015年宣佈啟動的一項倡議,目的是為技術開發商提供技術、監管和財務支持,以將新型或先進反應堆設計推進到商業化階段。

根據新的資助計劃,資助接受者將使用政府資金來支付通過核管會評審所需的費用,包括與下述活動相關的費用:取證項目計劃的編制、取證可行性聲明的獲得、主題報告的評審、申請提交前活動以及申請評審活動、以及目前正在與核管會進行的互動。

02

推動核能創新的原因

近年來,受到電力需求增長不及預期、市場出現低價頁岩氣以及來自可再生能源的激烈競爭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美國的核電發展受到挫折,自2013年以來已有6臺機組關閉,另有超過10臺機組未來幾年也會關閉。曾經一度認為是美國核電復興起點的兩個核電建設項目也遇到挫折:薩默爾項目已於2017年停止實施;沃格特勒項目雖然仍在推進,但其造價已大幅增加,建成日期也已推遲。

在這一大背景下,出於下述五點考慮,美國政府致力於鼓勵核能創新,促進核能發展,以期在未來的國際競爭中佔據制高點,使美國繼續保持全球領導地位。

第一,核工業是典型的軍民兩用產業。許多核工業企業在為民用核工業服務的同時,也在為美國海軍和能源部國防計劃服務。強大的民用核工業能夠成為軍事核工業發展的後盾。例如特朗普政府在2018年《核態勢評估》報告中指出美國目前不能為國防目的生產濃縮鈾。如果美國民用核工業實現復興,那麼重建這一能力將會更為容易且更為經濟。

第二,核電廠目前是美國重要的電力基礎設施,能夠在極端惡劣氣候條件下確保電力供應。美國現有98臺在運核電機組,發電量約佔全國總髮電量的20%,是一種重要的基荷能源,並且是在極端氣候條件下表現最好的電廠。在2014年受北極寒流“極地渦旋”影響地區,核電廠的表現優於所有其他電廠。核電廠在此期間的平均負荷因子達到95%,為當地居民提供了寶貴的電力。

第三,強大的民用核工業有助於加強美國國際競爭力和領導力。美國是民用核工業發展的先驅,曾主導全球民用核工業發展,並領導了一系列核不擴散、核安全、核保障國際規則的制定,在加強美國全球領導力的同時為美國國內帶來了大量就業和收入。但美國的這一領導地位目前面臨威脅。在全球57臺在建核電機組中,美國僅有2臺。美國目前沒有獲得海外核電機組建設訂單。國際核電建設市場主要由俄羅斯佔據。

第四,強大的民用核工業有利於美國加強與夥伴國的長期合作。一個核電項目從啟動到機組建設、運行直至退役,至少會持續數十年時間,有助於核電出口國和進口國保持長期合作關係。在20世紀60年代至80年代美國主導全球核工業發展時期,美國企業在政府“原子能為和平服務”國際拓展計劃支持下實現了核反應堆、燃料和設備的出口,促使美國與夥伴國在各個領域深化合作,擴大了美國的海外影響力。

第五,核電廠目前是美國最大的無碳排放電力來源,其發電量佔美國無碳排放發電量的60%以上。

碳排放會促使全球變暖。而全球變暖是人類目前面臨的最嚴峻挑戰之一。這已是全球共識。


美國立法推動核能創新 將在哪些方面提供支持?


03

先進反應堆研發現狀

根據美國智庫Third Way公佈的統計數據,截至2018年11月,北美地區(即美國和加拿大)共有78個先進核反應堆研發項目,涉及壓水堆、高溫氣冷堆、液態金屬冷卻快堆、超臨界二氧化碳反應堆、超臨界水冷堆、聚變堆等多種堆型。

美國有望最早建成首堆的先進反應堆是紐斯凱爾電力公司研製的小型模塊堆。這是一種一體化壓水堆,即反應堆堆芯、穩壓器和蒸汽發生器均位於安全殼內。單個反應堆模塊功率為50MWe,高度不到25米,直徑4.6米,重450噸,具備簡化、多樣化和獨立的安全特性。一座發電廠可由多達12個反應堆模塊組成,功率可達600MWe。

紐斯凱爾小堆正在接受核管會的設計認證評審,是迄今為止第一種也是唯一一種接受核管會設計認證評審的小堆設計。核管會已於2018年4月完成第一階段評審,計劃於2020年8月完成安全評價報告,於2020年9月發放設計合格證。目前預計首座由12座紐斯凱爾小堆組成的電廠將於2027年底前在愛達荷國家實驗室建成投運。

04

小結

雖然美國核電發展近年來遭遇挫折,但是鑑於核電工業在國防和經濟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美國政府正在積極推動核能創新,並制定專門法律,幫助解決企業在創新中遇到的普遍問題。最新通過的兩部法律將在四方面為先進反應堆技術開發商提供幫助。

第一,要求核管會建立覆蓋面廣、具有技術包容性的監管框架。第二,要求能源部和核管會加強合作,因此企業在技術研發過程中就能獲得核管會的幫助,從而能加速技術創新,並縮短取證時間。第三,要求能源部為企業創新提供科研基礎設施支持,併為滿足企業創新需求建設一座多功能實驗快堆。第四,為了防止企業創新因核管會的高額評審費而受阻,能源部將執行核能費用共擔資助計劃,幫助企業支付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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