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到大,所有人都在教我們怎麼做好人,儘量不要去給別人添麻煩,別人有困難要主動幫忙,幫助了別人不要要求回報。
但我們慢慢發現,做好人的成本越來越高了。
畢業三年,我換了第二份工作。
因為渴望得到認同,所以我把每件事都做到極致。
但讓人意想不到的是,上司和同事都好像賴上了我。
雖然每天都忙得焦頭爛額,但能做出點成績,得到同事們的認可,還是蠻開心的。
可後來因為做得不錯,上司和同事給我安排了更多的事,每個人都想把工作給我一半,雜活也總叫我去做。
我已經分不清哪些是我分內的事,好像公司的事都是我的事。
攬的活越來越多,根本做不完,更沒時間仔細檢查。
偶爾出錯的時候,同事們不僅不幫忙,還開始因此指責我。
可是,那些都不是我的工作啊,明明犧牲自己的時間去幫忙,明明只領一份薪水,為什麼要做三四個人的工作!
後來,我直接和老闆說工作太多忙不過來。
但他用各種說辭把我懟了回去。
我也想過一封辭呈扔過去立馬走人,可是現實哪有這麼容易。
心裡即使有一萬句MMP,也只能硬著頭皮說“好的”。
我算明白了,能者多勞就是句笑話,善良是職場最不需要的東西。
連自己都保護不了,善良又何處安放?
在大學,為了儘快融入室友,我會給她們帶些特產、禮品,化妝品也借給她們用。
時間一長,大家都習慣從我桌上拿化妝品,一會用下口紅,一會用下粉底液。
我有點心疼,但不知道怎麼開口。
很快,化妝品用完了,我把新買的都放進櫃子裡,室友看到,也都明白了是什麼意思,我想這件事也就到此為止了。
可從那以後,我感覺她們有意無意疏遠我,某次我無意聽到大家談論起,說我是個吝嗇虛偽、表裡不一的人。
那一刻我如墜冰窟。
我做這一切是為了什麼?
我哪裡做錯了?
問題出在哪?
我想,如果重來一次,我不會再這麼做,你幫了七分,別人會嫌你沒幫完剩下的三分。
是我太傻,去試探人心中最劣質的部分,卻忘了那根本經不起試探。
和前男友在一起那兩年,我每天都在自我懷疑中度過,身心俱疲。
當初為了追他,我每天給他準備早晚餐,陪他上下課,黏在他身邊,他終於答應和我在一起。
但他經常不說一聲就玩消失,也不帶我見朋友,聊天有一搭沒一搭,好像我根本不存在。
我把這歸咎為他性格如此,一邊騙自己,一邊想盡辦法討好他。
他玩消失,不回消息,我就自說自話,把一天的事都微信告訴他;
他打遊戲,我就坐在旁邊,強裝熱情地問這問那。
朋友都說我傻,但我依舊假裝很幸福。
有一次,我偶然翻了他的手機,他在微信裡和他哥們聊起我,說我是個傻乎乎的老好人,看我老實本分,才和我在一起。
當時,我整個人崩潰了,因為用力討好過,才會那麼不甘心。
傻乎乎的老好人,一直沉醉在自我感動裡,也只是感動了自己。
路都是被自己走死的,如果決定了討好,那就註定要卑微。
電影《芳華》裡說:這個世界為什麼總是對好人苛刻,對壞人寬容?
說白了,這是人性。
人總得有點脾氣,有點人的臭德行,而太好的人,往往缺乏那種人性,為了一個“好”字,出賣了自己。
若不想成為這樣的人,就得試著走出這一步:
1、 試著拒絕別人
2、 接受這種愧疚感
3、 重複1和2
我在勸導大家做壞人嗎?當然不是。
你過剩的善良,給了別人肆無忌憚的勇氣。
有時候,我希望你是殘忍的一方,揹負所有罵名愉快生活,而不是在深夜懊惱,做一個痛苦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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