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之後不管是國標車,還是電摩或者輕便電動摩托車都將有合法的身份。
對於新國標規定大家應該都已經熟悉,電動自行車要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整車質量小於或等於55kg等,超過這個標準的電動車統稱為電動輕便摩托車,屬於機動車範疇,駕駛員在使用時需持有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近日,某電動車大省公安交通發佈一則管理通知,超標電動車將按照摩托車進行管理,車主不但需要考駕照、上牌而且要交保險,否則視為無證駕駛,交警查到罰款2000,並以無證駕駛罪拘留3至15日!
管理規定:
1、 駕駛超標車需要輕便摩托車駕駛證;
2、 以汽車駕駛證上路,直接扣除12分;
3、 需要辦理保險,並上牌照;
4、 無證駕駛罰款2000,並以無證駕駛罪拘留3到15日;
5、 無證駕駛拘留有案底,影響就業、政審。
就此,該省成為全國首個將超標車納入摩托車管理的省份。
同樣,前幾日渭南城區首批25名外賣小哥在經過一段時間的文明交通培訓後,成功申領到了新的機動車駕駛證。
提醒各位及時關注地方政策,以免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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