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臺夜間經濟十條“點亮”夜上海

中國經濟導報訊 記者閔琦上海報道

“夜上海,夜上海,你是個不夜城。”昔日金嗓子歌后周旋歌聲中的“夜上海”將變得更加璀璨迷人。4月15日,上海商務委等九部門聯合出臺“十條政策”,圍繞打造“國際範”、“上海味”、“時尚潮”夜生活集聚區的目標,推動上海“晚7點至次日6點”夜間經濟繁榮發展。

據瞭解,夜間經濟是指從晚7點至次日6點在城市特定地段發生的各種合法商業經營活動的總稱。此次出臺的《關於上海推動夜間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中要求,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對標國際、包容多元的原則,鼓勵業態多元化發展,不斷創新監管方式,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切實推動上海夜間經濟繁榮發展,創造美好生活環境。

《意見》對如何發展夜間經濟提出“十條幹貨”。

其一,將建立“夜間區長”和“夜生活首席執行官”制度,由各區分管區長和具有夜間經濟相關行業管理經驗的人員分別擔任。

其二,將編制夜生活集聚區發展規劃,打造一批地標性夜生活集聚區。

其三,將引進培育沉浸式話劇、音樂劇、歌舞劇等夜間文化藝術項目,對深夜影院、深夜書店、音樂俱樂部、駐場秀等夜間文化娛樂業態秉持包容審慎態度,並積極開發浦江夜遊、博物館夜遊等多元化都市夜遊項目。

其四,將做好夜市試點工作,指導夜市運營管理主體建立夜市管理規定。在夜市現制現售、垃圾處理等方面創新管理制度,打造環境友好、放心安全、有工匠精神的“深夜食堂”。

其五,將試點放寬夜間外擺位管制。試點在夜間特定時段,允許有條件的酒吧街開展“外擺位”試點。

其六,將試點在夜間特定時段將部分夜宵街、酒吧街所屬道路調整為分時制步行街,並在周邊區域增加夜間停車位、出租車候客點、夜班公交線路等。

其七,將支持指導夜生活集聚區開展夜間燈光造景,做好街景打造、裝飾照明、標識指引等工作,營造良好夜間消費氛圍。

其八,將支持成立本市夜間經濟發展相關行業組織,促進國內外交流合作,引導行業自律發展。

其九,將加強行業研究,支持夜間經濟相關智庫發展,為政府決策和行業發展提供參考。

其十,將利用財政扶持資金,支持夜間經濟發展。鼓勵各區揮財政資金作用,支持一批促進夜間經濟發展的重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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