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保督察問責中的這些“熟面孔”:有人任職剛8個月就被免

第四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8省(區)公開移交案件問責情況今天(22日)公佈。第一財經記者注意到,在被問責的218名廳級官員中,出現了很多“熟面孔”。

王立平:市委書記任職剛滿8個月就被免

2017年8月30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吉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同年12月27日,督察組向吉林省反饋了督察意見,並將督察發現的3個方面12類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線索移交吉林省,要求依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其中就包括遼河流域水環境質量嚴重惡化問題。督察組介紹,2013年至2017年,遼源市、四平市、公主嶺市政府貫徹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遼河汙染防治工作重部署、輕落實,市直有關部門履行職責不到位,執行水汙染防治方面政策法律法規不力,導致遼河流域水質惡化嚴重。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任職剛滿8個月的遼源市委書記王立平被免職,吉林省政府副秘書長張凱明(時任四平市委常委、副市長)等4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這一典型案例公開後,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省長第一時間作出批示,要求由省紀委監委牽頭組成聯合調查組。根據調查結果,吉林省委決定對時任遼源市委主要負責同志實施嚴肅處理。應該講,這事對吉林全省乃至全國推動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劉長根說。

褚銀良:陳年舊賬,即使調離了也要算

這次,浙江省寧波市委常委、鄞州區委書記兼任東錢湖旅遊度假區黨委書記褚銀良被黨內警告處分。原因是近年來,寧波、溫州、舟山等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和相關區縣政府違法實施大量圍填海工程,生態環境保護亂作為問題突出。

問題出在褚銀良擔任寧海縣委副書記、縣長期間。根據褚銀良個人簡歷,2008年5月至2014年2月,任寧海縣委副書記、代縣長;2014年2月至2016年12月,任寧海縣委書記、寧波南部(寧海)濱海新區黨工委書記(兼)。

中央環保督察發現,近年來,寧波市相關區縣未經審批違法實施7個填海圍墾工程,違法圍填海1.03萬公頃;溫州市及相關區縣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權的情況下,違法實施5個灘塗圍墾項目,填海2300餘公頃;舟山市有23宗圍填海項目未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權,且未恢復海域原狀。2015年7月至督察期間,原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廳在重點河口海灣違規審批77宗圍填海項目,且各級海洋部門未按要求及時制止違法圍填海行為,監管明顯失職失職。

督察組介紹,除了褚銀良,寧波市象山縣委書記葉劍鳴(時任象山縣委副書記、縣長),溫州市蒼南縣委書記黃榮定(時任蒼南縣委副書記、縣長)等人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寧波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林靜國(時任寧波市副市長),寧波市經信局黨組書記、局長張世方(時任寧波市發展改革委黨委副書記、副主任)等人也被政務警告處分。

中央环保督察问责中的这些“熟面孔”:有人任职刚8个月就被免

謝鋒:化解過剩產能不力,環保也問責

原山東省環保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謝鋒曾多次在公開場合露面,接受過記者採訪,是大家的熟面孔。在這次問責中,謝鋒儘管已退休,但還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原因是“山東省嚴重過剩產能行業新增產能問題突出”。中央環保督察發現,山東省一些部門和地方在貫徹落實國務院“嚴禁電解鋁、鋼鐵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要求上作選擇、搞變通,截至督察進駐時全省電解鋁總產能達1260萬噸,遠超2017年產能控制在400萬噸的目標。

督察發現,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對化解電解鋁行業嚴重過剩產能審核不嚴;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和原省環境保護廳審核監督流於形式,縱容違規新增產能項目建設;濱州市黨委、政府放任縱容新增嚴重過剩產能項目,甚至弄虛作假;聊城市相關部門縱容過剩產能違法建設,包庇違法行為,欺瞞上級檢查。

2014年至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時,山東省累計違規新增電解鋁產能超過600萬噸,同時大量配套燃煤發電機組,導致燃煤控制不力,汙染排放突出,對大氣環境治理改善帶來巨大壓力。

山東省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權限,共問責了21名幹部。其中濱州市委辦公室正縣級幹部鄒繼剛(時任濱州市鄒平縣委副書記、縣長,與其他問題合併處理)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職。

嶽進:違規干預執法,被記大過處分

原三亞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嶽進(已退休)可謂是東北人下海南的一個典型代表。嶽進簡歷顯示,1958年4月出生,遼寧錦縣人,中央黨校在職大學學歷,高級會計師。

從1979年4月到1999年6月,20年間,嶽進一直在遼寧省工作,歷任遼寧省葫蘆島市南票區百貨公司副主任、副經理、經理;遼寧省錦州市南票區商業局副局長、局長;遼寧省錦州市南票區副區長等職。

1999年6月,嶽進到了海南,成為三亞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之後歷任財政局局長、黨組書記;三亞市副市長;海南省三亞市委常委、秘書長;三亞市委副書記,三亞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等職。

中央環保督察發現,2012年以來,三亞小洲島產權式度假酒店項目突破規劃許可,在三亞珊瑚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海岸帶200米範圍內違法建設,三亞市政府多次干預市綜合執法局對該項目的執法活動,要求相關部門為違法項目完善手續。省海洋部門及三亞珊瑚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部門對自然保護區法定區域沒有實施有效保護,未及時制止和查處自然保護區內違法建設行為。

海南省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權限,共問責19名幹部。其中,嶽進等5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三亞市副市長王鐵明(時任三亞市副市長、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副廳長程春滿(時任三亞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局長)等4人受到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原三亞市海洋與漁業局局長章華忠(與三亞珊瑚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違規建設項目整改不力問題合併處理,已退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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