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西峽一企業數千萬資產遭“賤賣” 購買方竟是法院副院長親戚

借了銀行九百萬後,河南省西峽縣宛瑞高新混凝土磚廠(以下簡稱宛瑞磚廠)遭遇資金困局,被判歸還銀行貸款及利息,支付了88萬元執行款。半年後,西峽法院將宛瑞磚廠土地、房產等資產拍賣,令人蹊蹺的是,競拍成功的是張驥,但實際交易確是以潘小春為法人的和裕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裕公司),而在張驥和潘小春背後,卻始終有一隻幕後黑手在默默操縱著整盤棋局。

2019年4月18日,西峽縣城上空烏雲密佈,人們期待著一場降雨緩解燥熱的情緒和旱情。宛瑞磚廠法人李義周站在曾經的磚廠門口不停的徘徊,這裡或許很快將不屬於他了,但被查封的幾百萬玉器和機器設備以及背後的人,卻仍和他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至今,當地法院對該處的執行工作處於暫停狀態,等待南陽中級法院對該案的最後審核,一切將塵埃落定。在這個歷時五年的案子中,當地法院數次不小心的瑕疵也被人抓住“把柄”,執行局副局長楊某林和工作人員石某因此被處分,後調離當時的工作崗位,而幕後的真正黑手西峽法院副院長楊某卻穩坐泰山,通過兒子的同學張驥,以及兒媳婦的親嬸子潘小春,將宛瑞磚廠如今價值四千餘萬的土地和廠房牢牢把控。

但在當前掃黑除惡的大局下,錯綜複雜的保護傘和幕後黑手變得小心翼翼,草木皆兵。

河南西峡一企业数千万资产遭“贱卖” 购买方竟是法院副院长亲戚

(如今,看守廠房的人對外來者高度警惕,不時盤查身份信息)

欠款800萬餘元價值2000萬元資產被折半賤賣

2006年初,李義周在縣城龍鄉路與白羽路交叉口東段北側建立混凝土廠,佔地26畝,並辦理的國有土地證書。2014年4月,李義周用該廠抵押向西峽縣農商銀行貸款900萬元改建成宛瑞磚廠。2015年5月到期後,因資金週轉困難,本息未按時償還。2015年9月,西峽縣法院判決宛瑞磚廠償還西峽農商銀行本金900萬及利息。2016年10月,西峽縣法院委託南陽世紀正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宛瑞磚廠資產進行評估,評估價為1249萬餘萬。2016年11月,經西峽縣法院調解,農商銀行與宛瑞磚廠達成協議,該廠分批償還該筆貸款。12月,李義周償還了88萬元。2017年5月,李義周委託南陽市恆信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進行重新評估,結果總價為2000萬元。同月,西峽縣法院通過某網對該廠發出拍賣公告,最終由唯一競買人張驥出資1000萬元購得,隨後由和裕公司出資完成交易。2017年7月18日,西峽法院執行局強制將宛瑞磚廠辦公樓內物品搬離,並將承租人的玉器展廳查封,交付給和裕公司。事後,由於上級法院、檢察機關和紀檢監委等部門的介入,該廠保持現狀至今。

如今,十幾米寬的柏油路從宛瑞磚廠門前穿過,這裡成為名副其實的“黃金地段”,價值短短几年時間又翻了數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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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區外一角)

小聰明吃了大頭虧法院工作人員被處分

自從當年從銀行貸款後,李義周的生活也發生的天翻覆地的變化。妻子張某某與其辦理了離婚手續,與宛瑞磚廠簽訂租賃合同經營玉器生意,磚廠和生產設備也租賃給曾在此工作的鄭某某使用,李義周的算盤也算是打的咚咚響,宛瑞磚廠看上去已經和自己沒有了關係。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西峽法院經過調查核實,最終將宛瑞磚廠所有資產全部查封,但一系列的錯誤也讓西峽法院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河南西峡一企业数千万资产遭“贱卖” 购买方竟是法院副院长亲戚

(評估報告上沒有簽字)

其一,南陽世紀正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因註冊資產評估師、該公司法人均未在評估報告上簽字,西峽法院沒有對評估報告是否合法有效進行審查,而參照該評估報道的評估結論確定了拍賣保留價,並通過司法拍賣網絡平臺公開拍賣。西峽縣人民檢察院和南陽市檢察院接連發出檢察建議書,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

其二,西峽法院在2017年4月7日發佈的《西峽縣人民法院關於宛瑞磚廠房產及土地的公告》多處錯誤,包括該房產土地之前從未有過過戶交易,而法院公示該房產土地需兩次交易過戶,導致有意向競買人無奈放棄,企業資產造成損失。當地紀委、監委介入調查後,認定屬實,經辦此事的執行局副局長楊某林和工作人員石某因此被處以黨內警告處分。

其三,拍賣程序中競拍人和實際購買者均與法院副院長楊某存在關聯,據網絡拍賣結果顯示,自然人張驥競拍成功,其身份為縣殘聯工作人員,和楊某的兒子是同學。在實際交易時,出資方為和裕公司,法人潘小春是楊某兒媳婦杜某親叔的愛人,且和裕公司實為“皮包公司”,2016年7月成立,10月24日被核准,除購買宛瑞磚廠外沒有其他任何經營,經營所在地是當地某社區居委會所在地,根本沒有該公司任何牌子和辦公室,再加上公司成立的時間正好是在宛瑞磚廠被執行立案的關鍵時刻,這讓人不得不聯想到身為法院副院長的楊某與和裕公司錯綜複雜的關係。

據悉,潘小春仗著西峽縣法院主管執行副院長楊某親屬的身份,在當地專做“執行拍賣生意養家”。

該案於2019年三月交由淅川縣法院對案件進行重新複核,雖然調查結果讓李義周很失望,但他沒有放棄,隨即向南陽市人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而這個結果也將很快會就會到來,這或許是他最後的一絲希望。宛瑞磚廠花落誰家,也終將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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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該嚴謹的文書卻沒有寫下日期只留下潘小春的名字令人醒目)

別讓執行成了法院的“斂財之劍”

近年來,執行局法官因以權謀私、非法拍賣等而落馬者可謂前赴後繼,法院執行亂象已不是什麼秘密了。早前,武漢中級法院6名執行局法官因“超標查封”腐敗案件集體落馬。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原法官高凡因“超標查封”腐敗案件被南陽市檢察院立案偵查,並以貪汙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執行局是執行工作的“超級機構”,有著“比天大”的權力。藉助財產糾紛肆意“超標查封”的事件屢屢發生。而對此的監督卻始終無有效的尚方寶劍。執法者玩弄法律,將是依法治國的最大隱患,當引起高度重視。打擊執行亂象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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