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塞拜疆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的決定

新華社北京4月23日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塞拜疆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的決定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批准2015年12月10日由中阿雙方司法部部長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塞拜疆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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