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16華夏02”公司債券票面利率 調整的公告

證券簡稱:華夏幸福 證券代碼:600340 編號:臨2019-018

債券簡稱:16華夏02 債券代碼:136244

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16華夏02”公司債券票面利率

調整的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調整前適用的利率:4.04%

●調整幅度:296bp

●調整後適用的利率:7%

●調整後起息日:2019年3月3日

根據《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6年公司債券(第二期)募集說明書》中關於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的約定,本公司有權決定在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6 年公司債券(第二期)(品種一)(債券簡稱:16華夏02,債券代碼:136244,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上調本期債券後2年的票面利率。

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及當前市場環境,本公司決定將本期債券後2年的票面利率上調296bp,即2019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2日本期債券票面利率為7%。(本期債券採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複利,逾期不另計利息)。

一、本期債券基本條款

1、發行主體: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

2、債券名稱: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公司債券(第二期)(品種一)。

3、債券簡稱及代碼:簡稱“16華夏02”,代碼“136244”。

4、債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5、發行規模:人民幣20億元。

6、債券利率:票面利率為4.04%,票面利率在存續期內前3 年固定不變,在存續期的第3 年末,公司可選擇上調票面利率,存續期後2 年票面利率為本期債券存續期前3 年利率加公司提升的基點,在存續期後2 年固定不變。

7、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公司有權決定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3 年末上調本期債券後2 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將於本期債券第3 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 個工作日刊登關於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以及調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調權,則本期債券後續期限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

8、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公司發出關於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調整幅度的公告後,債券持有人有權選擇在公告的投資者回售登記期內進行登記,將持有的本期債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給公司,若債券持有人未做登記,則視為繼續持有本期債券並接受上述調整。

9、回售登記期: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19日,債券持有人可通過指定的方式進行回售申報。債券持有人的回售申報經確認後不能撤銷,相應的公司債券面值總額將被凍結交易;回售登記期不進行申報的,則視為放棄回售選擇權,繼續持有本期債券並接受上述關於是否調整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調整幅度的決定。

10、債券票面金額:本期債券票面金額為100元。

11、發行價格:本期債券按面值平價發行。

12、起息日:本期債券的起息日為2016年3月3日。

13、付息日期:本期債券的付息日期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3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自2017年至2019年間每年的3月3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14、到期日:本期債券的到期日為2021年3月3日,如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到期日為2019年3月3日。

15、兌付日期:本期債券的兌付日期為2021年3月3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為2019年3月3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

二、本期債券利率調整情況

本期債券存續期內前3年(2016年3月3日至2019年3月2日)票面利率為4.04%;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本公司決定將本期債券後兩年的票面利率上調296bp,即2019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2日本期債券票面利率為7%。本期債券採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複利,逾期不另計利息。

特此公告。

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0日

證券簡稱:華夏幸福 證券代碼:600340 編號:臨2019-019

關於“16華夏02”公司債券回售的公告

●回售代碼:100924

●回售簡稱:華夏回售

●回售價格:面值100元人民幣/張

●回售登記期: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19日

●回售部分債券兌付日:2019年3月4日(本次債券回售部分債券兌付日原定為2019年3月3日,因3月3日為休息日,故兌付日順延至其後第1個交易日)

●票面利率是否調整:是

特別提示

●根據《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6年公司債券(第二期)募集說明書》中設定的投資者回售選擇權,投資者有權選擇在“16華夏02”發行第3年末選擇在投資者回售登記期內進行登記,將持有的本期債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選擇繼續持有本期債券。

●投資者選擇將持有的本期債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的,須於回售登記期內進行登記;若投資者未做登記,則視為繼續持有債券。

●發行人可視本次回售情況對回售部分債券進行轉售。

為保證投資者回售選擇權有關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二、本期債券回售實施辦法

1、本期債券回售代碼:100924 回售簡稱:華夏回售

2、回售登記期: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19日。

3、回售價格:面值100元人民幣。以1,000元為一個回售單位,回售金額必須是1,000元的整數倍。

4、回售登記辦法:投資者可選擇將持有的債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在回售登記期內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回售申報,當日可以撤單,每日收市後回售申報一經確認,不能撤銷。如果當日未能申報成功,或有未進行回售申報的債券餘額,可於次日繼續進行回售申報(限回售登記期內)。

5、選擇回售的投資者須於回售登記期內進行登記,逾期未辦理回售登記手續即視為投資者放棄回售,同意繼續持有本期債券。

6、回售部分債券兌付日:2019年3月4日(本次債券回售部分債券兌付日原定為2019年3月3日,因3月3日為休息日,故兌付日順延至其後第1個交易日)。發行人委託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為登記回售的投資人辦理兌付。

7、發行人將於2019年3月4日後,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回售債券的註銷。

8、風險提示:投資者選擇回售等同於投資者以100元/張(不含利息)的價格賣出“16華夏02”,請“16華夏02”持有人慎重判斷本次回售的風險。

9、發行人可視本次回售情況對回售部分債券進行轉售。

三、關於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繳納所得稅的說明

1、關於向個人投資者徵收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等相關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次債券個人投資者應就其獲得的債券利息所得繳納公司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

本次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並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如各兌付機構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兌付機構自行承擔。

本次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徵繳說明如下:

(1)納稅人:本次債券的個人投資者。

(2)徵稅對象:本次債券的利息所得。

(3)徵稅稅率:按利息額的20%徵收。

(4)徵稅環節:個人投資者在付息網點領取利息時由付息網點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繳義務人:負責本次債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網點。

(6)本次債券利息稅的徵管部門:各付息網點所在地的稅務部門。

2、關於向居民企業徵收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對於持有本次債券的居民企業,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本次付息每手“16華夏02”(136244)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為40.40元(含稅)。

3、關於向非居民企業徵收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2018年11月7日發佈的《關於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上述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的範圍不包括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的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債券利息。

四、相關機構及聯繫方式

1、發行人: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

聯繫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北路2號南銀大廈

聯繫人:肖姝婉

聯繫電話:010-52282553

2、牽頭主承銷商、簿記管理人、債券受託管理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繫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48號中信證券大廈22層

聯繫人:王豔豔、黃晨源、康培勇

聯繫電話:010-60833551

3、聯席主承銷商

(1)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繫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錦什坊街35號801室

聯繫人:劉晨曦

聯繫電話:010-50911201

(2)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繫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6號光大大廈15樓

聯繫人:楊奔、趙妤

聯繫電話:010-58377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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