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還我房子!

啃老啃上癮,住著父母多年積蓄給買的房,翻臉不孝順的事越來越多,最近小編經常接到此類諮詢:

我們老兩口當初全款給孩子買了房,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這麼多年孩子越來越不孝順,不管我們老兩口不說,動不動就玩失蹤,我們既見不到人也沒有贍養費。孩子這麼不孝,我們能把房子要回來給自己養老用麼?

兒子,還我房子!

對於這一近年越來越多見的問題,北京市信凱律師事務所的魏穎律師認為,房子很難要回,但買房錢可以要。

兒子,還我房子!

首先,房子很難要回。我國房產歸屬以登記為主,說白了就是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就優先認定房子是誰的。除非你有及其充足、過硬的證據,否則很難推翻房產證的效力。

其次考慮買房錢的問題,可以主張債權,要求孩子還錢。這一點能否得到法律支持,也要看證據是否充足。首先證明父母確有出資參與購買房屋,其次要證明這筆錢不是贈與而是借給孩子的。

注意!這麼做只能要求孩子償還當初父母協助購房所出的錢,並不能要求按照房子當前市價還錢。

兒子,還我房子!

目前已有類似案例出現,老人方的訴求得到法院支持,獲得孩子償還的購房款。

魏穎律師提醒,為避免風險,老人出錢買房儘量不要登記在子女名下,否則一旦子女有異心,老人很可能失去多年積蓄,失去晚年生活保障。

兒子,還我房子!

如果因政策限制等原因一定要買房落在子女名下,也要簽好協議,白紙黑字約定雙方權利義務。規定若兒女違反協議,不贍養父母甚至侵害父母權益,則父母有權要求返還房產或購房款。

另外掏錢給兒女買房時,最好讓兒女給自己籤個借條,匯款轉賬留言也要寫“代XX支付購房款”等內容,儘量保留證據,以防將來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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