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漁萬海事處多項措施做好水工安全監管工作

防城港漁萬海事處多項措施做好水工安全監管工作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區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防城港漁萬海事處採取多項措施做好水工安全監督工作,切實維護轄區水上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一是實行施工船舶進場前安全核查制度,把好船舶准入關,杜絕內河船舶和不合格船舶參與海上施工作業。二是強化施工水域巡航檢查力度,重點檢查作業秩序是否良好、施工船舶技術狀況是否良好、船員是否適任以及是否進入指定拋泥區拋泥等內容。三是加大安全知識宣傳力度,要求施工船舶制定安全措施、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汙責任制,要求船員熟悉相關內容;施工船舶在LNG船舶進出港期間要在安全警戒範圍外。四是增加海巡艇和海事執法人員在水工作業現場的巡航頻次,不定期開展夜間巡航檢查,提高海事執法威懾力,督促施工船舶認真遵守航行規則和安全施工。五是增進協調,加強聯動。積極與政務中心、指揮中心、海巡執法支隊等部門聯勤聯動,推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重拳整治涉水工程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施工作業行為,責令相關單位和船舶限期糾正。涉及違法的,開展行政調查和處罰。

自2019年1月至今,漁萬海事處共對轄區參與水工作業的16艘船舶進行檢查,排查各類安全隱患20餘起,實施行政處罰3起,累計罰款金額1.5萬元。下一步,該處將密切關注轄區水上水下工程進展,加強與施工部門的溝通聯繫,依法依規做好水工作業現場的安全監管和問題整改督促工作,保障轄區水上施工建設安全有序展開。(漁萬處李小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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