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尼蘇達疑雲:那一夜究竟發生了什麼?

明尼蘇達疑雲:那一夜究竟發生了什麼?

文 | 霧滿攔江

(01)

明尼蘇達事件,愈演愈烈。

任何表達或觀點,都會遭受到對立面的狂烈鄙視。

朋友圈被撕裂,相互點讚的知交好友激烈對罵。圍觀者鼓勵這兩派打得更狠些,實在不行就動真格的。

這是考驗我們認知的時候!

讓暴風雨來得更猛烈些吧!

(02)

2018年8月31日,劉強東被美國警方逮捕。

17小時後被釋放。

隨後美國檢方對當事人的指控進行調查,以確定是否有理由提出刑事指控。

去年12月,美國當地檢察官邁克爾·弗里曼宣佈:

存在嚴重的證據問題,這使得任何刑事指控都不太可能在合理懷疑之外得到證實。

證據不足!

洗洗睡吧。

明尼蘇達疑雲:那一夜究竟發生了什麼?

(03)

今年4月16日,明尼阿波利斯一家法院接到民事訴狀,再次引動波瀾。

相關訴狀披露,網絡上迅速形成了一個“圍獵派”。

該派人士認為,一些掌握了財富或權勢的油膩男,正在汙染這個美麗世界。他們相互勾連,密謀串合,對不諳世事的年輕孩子進行“圍獵”。劉強東在明尼蘇達的飯局就被視為這樣一次惡意活動,相關人物悉遭誅連。一名教授的名譽在此事件中遭受質疑。

然後,另一種類型的文本、也就是視頻流出。

於是網絡人士大叫“反轉”,並迅速的形成了第二個流派,“仙人派”。

天生一個仙人洞,無限風光在險峰。此派人士認為,事件與當事人的描述存在出入,並因此對訴狀的真實性表示懷疑。此派人士同樣認為“圍獵”存在,不過不是公眾人物圍獵社會底層,而是恰好反過來了,那些揹負著巨大聲譽資產的人士,在這個過程中被視為獵物。

到底是誰在捕獵誰?

主持人陳迪先生說:現實世界,並非除了油膩跳就是仙人跳。

他又說:世上存在太多的不對等。不對等之下發生的事情又潛藏著太多陷阱,既可能是權勢者的圍獵,也可能是下位者的謀劃。

陳迪先生的意思,大概是:

一切皆有可能。

但你肯定錯了。

(04)

明尼蘇達的那天夜晚,到底發生了什麼?

事實就是事實,事實勝於熊便。普通人的認知中,事實應該是個完整的東西,正面看是事實,反面看也是事實,從上往下看是事實,從下向上看還是事實。

但一隻水杯,你正面看是水杯,它是立方體。斜著看也是水杯,但它是圓柱體。你從上面看,還是水杯,可它是個圓。再換個角度,仍然是水杯,卻變成了橢圓——連一隻破杯子,形狀都無法固定,事實憑什麼只有一種?

憑什麼?

經驗豐富的檢察官、或是司法從事人員遇到案子,要同時面對五個事實:

主觀事實、文本事實、法律事實、邏輯事實及人類認知無法企及的客觀事實。

明尼蘇達疑雲:那一夜究竟發生了什麼?

(05)

第一個事實,叫主觀事實。

心理學大師米爾頓·羅克奇,曾遇到三個患者。

都很正常,慈眉善目,吃嘛嘛香——但稍不留神,他們就會以悲哀的眼神看著你:哈羅,我是耶酥,狗日的你懺悔吧!

……原來是三位精神分裂人士,都以為自己是耶酥。

一個耶酥不好辦,但這裡一次來了仨,那就簡單了——米爾頓大師,果斷把這仨耶酥,關進同一間病房。

讓你哥仨PK,誰嬴才是真耶酥。

眨眼兩年過去,大師進病房一看,頓時毛骨竦然。

——三個耶酥相親相愛,相互關照。從未打過架,甚至未吵過嘴,未紅過臉。

但看到外人進來,三個耶酥齊齊站起:哈羅,我係耶酥,狗日的你懺悔吧。

啊……太恐怖鳥!心理學大師差點沒瘋掉。

到底誰才是瘋子?合計瘋人一點不傻,三個患者獨處,誰也不提耶酥這茬。只有遇到外人,才恢復正常的瘋態。

大師說,你相信的東西,就叫主觀事實。

——不管有多少反證,你都視而不見。

相比於瘋狂人士,普通人明顯缺少智商。瘋狂人士絕不會因為自己的主觀認知而爭吵,普通人士卻樂此不倦。

到底誰瘋了?

(06)

第二個事實,叫文本事實。

就是以物理形態固化,文字記錄或是視頻。

連只喝水的杯子,不同角度都有不同形狀。何況事實這種複雜的東西?

不同的文本事實,必然構成衝突。

低智人士無法理解事實自身的對沖,只能以主觀的方式降維消解,就是選擇相信或是不相信。

有點腦子的人,則認可矛盾的存在,並視其為更高一層事實的認知依據。

明尼蘇達疑雲:那一夜究竟發生了什麼?

(07)

第三個事實,叫法律事實。

法律事實,跟事實本身關係並不太大。但對不同事實形態的認知矛盾,會導致人類社會陷入衝突。法律是調停衝突的溫和手段。

既然調停,就需要個標準。

這個標準被稱為“證據鏈”。

你說是對於年輕孩子的圍獵也好,你說是針對於公眾人物的仙人跳也罷,拿證據來——只要構成完整的證據鏈,就構成徹底的法律事實。

美國司法之所以不對劉強東提起刑事起訴,就是因為相關的證據鏈不足。

證據鏈的結構極為複雜,導致許多裁決者只看證據,根本不管你什麼事實不事實。

(08)

第四個事實,叫邏輯事實。

我知道是怎麼回事,但我不說——沒有證據,亂說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邏輯事實一旦說出來,就變成了主觀事實。

邏輯事實深藏不露,卻構成了法律評判的基本依據。

所以現實中有些法官會亂判一氣,比如意大利有個法官,宣判一個傷害女性的被告無罪,理由是原告女主長得醜。此判頓掀軒然大波——就是因為法官的邏輯事實出了問題。

明尼蘇達疑雲:那一夜究竟發生了什麼?

(09)

第五個,人類認知無法企及的客觀事實。

事實就是事實,你打了我就是打了我,我揍了你就是揍了你。怎麼會說出人類認知無法企及這種昏話?

你在寵物市場見到一隻荷蘭豬,售價2000元,你好喜歡這頭豬。對豬發誓說:上帝耶,我欲與豬相知,長命無衰竭,山無稜,江水竭,冬雷震震夏雨雪……發誓時一扭頭,又看到了另外一頭豬,只售1800元,比剛才那頭豬更可愛。你毫不猶豫的選擇了第二頭豬。

——你對第一頭豬發誓時,是真情實意的,此心昭昭,可鑑日月。但正發著誓你就移豬別戀,並非是你人品惡劣邪惡不端,而是你面對的是人性,是激烈的情緒。

人性最大的特點,是不穩定。

人心最大的特點,是波動性。

越是激烈的情感,波動性越大。只有死人,情緒才會沒有波動。只有蠢人,才會長大後仍然喜歡撒尿和泥的遊戲。只要你稍微正常一點點,就會不時反悔剛剛做出的決定。

——如果這種反悔,再受到外界的影響,就會演變成不堪事件。

——我們的主觀事實、文本事實、法律事實及邏輯事實,是針對於這種不穩定的解讀。解讀要求於穩定,必須要給大家一個明確結論。但由於事實本身並不穩定,所以任何一種解讀方式,都面臨著證據的矛盾,都會遭遇打臉的尷尬。

這就是客觀事實。

它不僅在呈現時不穩定,而且在描述時,仍然不穩定。

(10)

人類社會,與自然界截然不同。

自然界遵循物理法則,是確定性的。

門口有座山,如果不愚公移山挖平它,那就搬家,或是把家門口換個方向吧。自然界的山是個客觀存在,不會因為你的意志而改變。

人類社會遵循的是量子法則,不同的觀測者會導致不同的事實。

我和你坐在咖啡館裡消磨時光,門外有個姑娘幾次路過,你猜她是不是遇到愛情了涅?

我出去搭訕,姑娘立即報警,說遭遇油膩男騷擾。

你出去,就會遇到美麗的愛情。這就是觀測者不同,導致事實的波函數坍縮結果不同。所以客觀事實本身,始終呈現著動態的波動,適時而正確的切入,會讓事實呈現出美妙、浪漫的一面。而不適時的切入,搞不好就是無休止的訴訟。

明尼蘇達疑雲:那一夜究竟發生了什麼?

這個世界就是這樣。

認知越高,世界越是簡單。

認知越低,麻煩越多。

(11)

陳迪先生說:我們應當主動承擔避險義務,這才是對彼此最好的保護與負責。

人性敏感,人心多疑,客觀事實波動無常。剛才還相親相愛,承諾生生世世只愛你一頭豬,扭頭就變生肘腋怨罹無休。這個世界就是這樣,你需要適應。

所以我們最好小心一點,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正冠。走過瓜田時,別蹲下繫鞋帶,讓人懷疑你在偷他的瓜。走過結滿果實的李子樹,別拿手正帽子,讓人家看見,又以為你在偷摘他的李子。

你什麼壞事也沒幹,都免不了被人懷疑。

如果你幹了呢?

人生的事情,無非不過是兩種,一種是逆著本性,成就自我價值與社會價值,這類事兒幹起來又苦又累,還沒啥意思。但這類事兒屬於成就型,幹得越多,累積越久,就越會讓你接近於自由狀態。另一種是順著人類中的原始慾望,刺激,爽快,因為挑戰人性而帶來不一樣的快感,唯一的麻煩就是後患太大。因為此類事件屬於消耗型,幹上一樁,就讓你多年的努力,付諸東流。行百里者,半九十。對他人一定要順著天性安撫,對自己一定要逆著天性前行,既然知道客觀事實始終呈波動狀態,那就多做些確定性、成就性的事兒,讓自己的人生簡單些,再簡單些,才會避免跌入人性黑洞,避免讓我們的認知,被不同維度的事實所撕裂。

(*本文圖片均來自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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