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上過一個他,他卻只為了騙我錢花

我愛上過一個他,一句叮嚀一個眼神讓我心亂如麻,

我熬夜陪他說話,我深夜裡總想著他,

他用巧舌如簧為我描繪出一幅未來的畫。

我為他牽掛,想和他成家,我用盡我的一切奔向他。

和他出資創業,讓他給我理財,為他還債,救他逃離綁架。

萬萬沒想到他,

他說過的溫柔是假,愛意也全都是假,

我猜測的想念是假,快樂也全都是假。

他說愛我只是為了騙我錢花。

案例一:他的身份是假的

趙甲是一名外賣送餐員,2017年通過微信搜索“附近的人”,添加李某為好友。趙甲在與李某微信聊天過程中,謊稱是山西太原某某集團董事長的兒子,並多次在朋友圈轉發別人的跑車、豪宅,謊稱是自己所有。二人多次往來,後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但未曾見面。漸漸地,趙甲發現李某防範意識低,對其身份深信不疑,便產生了詐騙李某錢財的念頭。

4月份的一天,趙甲假稱公司工程出事,資產被凍結,向李某索要3萬元。嚐到甜頭後,趙甲進一步謀劃,通過另一個微信假稱自己是弟弟趙乙,哥哥趙甲因為公司欠債被追債、綁架,急需要錢,陸續騙取李某共80餘萬。一直到了2018年年初,李某發現與趙甲、趙乙聯繫不上,才發現自己被騙。

案例二:他的項目是假的

2017年下半年,姚某通過珍愛網認識了陳某,在網上大力追求陳某,並發展成為男女朋友關係。姚某稱自己是某房地產公司的經理,還與陳某談了未來幾年的計劃。姚某還假稱公司現在有一個非常賺錢的項目,想要和陳某共同出資建立新公司。陳某沉浸在姚某描繪的藍圖中,直接向其轉了10萬元,姚某轉頭就將錢用去還銀行貸款。後陳某問及公司的事情,姚某託詞正在辦營業執照,隨後就刪除了好友。一擊成功後,姚某又如法炮製,又騙取了其他4名女子60餘萬元。

案例三:他的名字是假的

2018年,李某用假名字李木,通過某同性交友網站認識了王某,二人相談甚歡,慢慢地成為了戀人關係。在此之前,李某是一名商場營業員,由於商場倒閉,成為無業人員。但李某對王某謊稱自己是銀行從業人員,可以幫王某理財投資。隨後李某將王某的信用卡額度套現,將錢全用於自己的還貸和日常花銷。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上述犯罪嫌疑人十分懂得如何“包裝”自己,善於揣摩單身男女的交友心理,利用他們寂寞的心理,假意關懷、追求,為自己的詐騙行為進行鋪墊。隨後以各種理由向被害人要錢,實際上用於自己的花費,最後刪除好友,一走了之。

檢察官提示

交友期間要保持平常心,當遇到聯繫時間尚短就過分熱情,著急確立男女朋友關係的人要提高警惕,不要輕易相信。要通過長時間的聯繫和交往瞭解對方的基本情況、價值觀念、生活態度、品格等,不要過分注重對方的財力或外表。

避免在未見面時就給付對方錢財。對於在交友期間出於各種理由要求金錢交易,如投資、借錢、墊付等,要多點理性判斷,。

交友需謹慎,避免落入“甜蜜”陷阱,被他騙情又騙錢,懊悔又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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