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網購冒牌嬰兒用品 加價銷往21個省份 一男子被判拘役5個月

長江日報:網購冒牌嬰兒用品 加價銷往21個省份 一男子被判拘役5個月

一男子在網上購買明顯低於正品價格的假冒貝親牌嬰兒用品,再加價後在自己的網店中銷售。23日上午,長江日報“週二之約”欄目走進江岸區華中通信廣場,江岸區人民法院在此開庭審理一起知識產權案件。

根據江岸區人民檢察院的指控,2017年3月,被告人雷某在“阿里巴巴網”上註冊了“玖玖母嬰批發”商鋪。此後,雷某在網上以低價購買假冒貝親牌嬰兒用品,再放在他的“玖玖母嬰批發”商鋪裡,以高價銷往北京、河北等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玖玖母嬰批發”商鋪後臺銷售記錄顯示,2017年5月14日至2017年12月31日,雷某在“玖玖母嬰批發”商鋪銷售的假冒貝親牌嬰兒用品總金額達6萬餘元。

雷某在庭審現場說,以貝親牌奶嘴為例,每件正品價格為60多元,而他的進貨價格僅為38元至48元,他再在此基礎上每件加價兩三元出售。

江岸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貝親株式會社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准,在第3類和第10類商品上註冊“貝親”“PIGEON”文字商標、圖形商標或者文字與圖形組合商標。上述商標的核定使用商品涉及嬰兒用爽身粉、嬰兒護膚乳液、吸吮奶嘴、奶瓶等,案發時均在註冊有效期內。

法院認為,“貝親”商標是有關商標權利人在我國合法註冊且在註冊有效期內的商標,受我國法律保護。雷某明知其銷售的商品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但仍然予以銷售,非法經營數額達6萬餘元,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應當按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的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考慮到雷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願認罪,可以從輕處罰。

法院當庭宣判,雷某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5萬元,沒收犯罪工具。

23日,江岸區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室也在華中通信廣場掛牌,可就近受理知識產權權利人調解申請、化解知識產權矛盾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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