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嚴查以“國學班”“私塾”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

西部網訊(記者 彭芬)日前,陝西省教育廳印發了《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針對社會關注的問題,陝西省教育廳有關負責同志就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進行了解讀。

我省義務教育學校學區劃分的原則是什麼?

答:義務教育學校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根據縣域內適齡兒童少年人數、學校分佈、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為每所義務教育學校科學劃定服務片區範圍,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學校數量較多的區縣要合理劃分學區範圍,確保各學區之間優質教育資源大致均衡。學區劃分方案要及時向社會公佈。學區劃定後應在一段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時要慎重穩妥,認真做好學生家長工作。教育資源不夠均衡的地方,穩妥實施多校劃片,採取隨機派位方式入學。

小學入學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答:小學入學一般採取登記入學。學區劃分後,根據學校招生規模,明確新生入學登記錄取程序,首先安排本轄區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佈情況,在本轄區統籌安排其他情況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初中入學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答:初中入學一般採取登記或對口直升方式入學,按照強弱結合原則合理調配對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學,努力保障教育機會公平。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都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變相考試確定生源。未在戶籍所在學區小學就讀的學生,如申請升入戶籍所在學區初中,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受理、審核,根據區域內初中學校容納學生情況統籌安排就學。

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有哪些要求?

答:一是核准招生計劃。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由審批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校的辦學條件、師資力量等因素編制,並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後,下達學校執行。

二是加強過程監管。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要納入審批地市級、縣(區)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管理,嚴格規範招生計劃和招生方式,並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擇生源,不得超計劃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堅決防止對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衝擊。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引導學校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

規範義務教育特殊類型招生有哪些要求?

答:義務教育學校不得組織特長生招生,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要加強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國籍學生。義務教育階段的青少年體育學校、藝術學校等學校招生要納入所在縣(區)統一管理。

隨遷子女入學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答:健全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全日制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切實簡化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合理確定入學條件,確保符合條件的應入盡入,不得隨意提高入學門檻。流入地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開放,避免將隨遷子女集中在少數學校。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隨遷子女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法予以統籌安排。

年滿六週歲的適齡兒童如有特殊原因是否可以延緩入學?

答: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報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是否可以用就讀“私塾”或“國學班”代替義務教育?

答:各地要認真排查並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如何確定?

答: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計劃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各市(區)要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統籌考慮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和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落實職普比不低於4:6的要求,根據區域內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條件、批覆辦學規模、往年招生結果、規範辦學情況,以及初中學校畢業生數量、跨市招生計劃等,科學編制和下達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並嚴格執行。高中學校招生計劃要向社會公告,明確每一所公辦和民辦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總數、特色課程班等計劃數、本市域內和跨市域招生數以及優質普通高中學校定向生分配計劃數等。

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計劃如何落實?

答:各市(區)要將優質普通高中不低於50%的招生計劃定向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並適當向農村初中、薄弱初中傾斜,逐步提高其升入優質普通高中的學生比例。定向分配招生計劃要在滿足各市、縣(區)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按照志願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確保優質普通高中的定向生招生計劃全部完成。

普通高中跨市、縣(區)招生有哪些要求?

答:具有省內跨市或市內跨縣(區)招生資格的學校,要嚴格按照核定的招生範圍、招生計劃進行招生,嚴禁高中學校違規跨區域招生。跨市招收的學生錄取和學籍轉接,由錄取學校所在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審核、統一彙總錄取。所有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招收省內其他市(區、縣)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以下的初中畢業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為此類學生辦理招生錄取和學籍轉接手續。

嚴格規範普通高中特色課程班和“國際班”招生,嚴格控制跨市域和跨縣域招生的學校數及招生規模。2019年,省教育廳對普通高中各類特色課程班進行重新登記備案,並根據《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及《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做好“國際班”的延期審批和備案工作。各地和相關學校要以新登記備案的課程班名稱進行招生,並妥善解決好原有課程班在校生的後續培養。

對2019年高中錄取和學籍註冊有哪些監管措施?

答:市級教育行政部門進一步健全完善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辦法,科學利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充分尊重考生志願,明確招生錄取的條件、程序和要求,規範管理、細化流程,確保公平、公開、公正。從2019年起,各市(區)要通過統一的招生錄取網絡平臺開展招生工作。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充分利用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強化管理,普通高中嚴格實行“人籍一致,籍隨人走”。中小學招生工作結束後,要及時在電子學籍管理系統錄入學生信息。要加強普通高中新生學籍審核,確保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學籍註冊相一致。秋季開學後,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關於做好綜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2號)要求,組織對每一所普通高中新生入學情況進行隨機檢查,重點檢查學校學籍註冊與實際就讀是否一致,嚴查空掛學籍、無本校學籍實際在校就讀等現象,嚴查無計劃、超計劃招生和大班額等情況。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和學籍註冊結束後,省教育廳將進行比對分析並進行隨機暗訪,對於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學生人籍不一致等情況進行全省通報處理。

普通高中班額有什麼要求?

答:從2019年起,普通高中起始年級的班額應控制在50人,同時加快消除現有大班額,為推進選課走班教學和新課程改革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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