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青島市工程研究中心降“門檻”,申報機會來了

市工程研究中心主動降低申報“門檻”

中小企業申報機會增加

青島市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青島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辦法適當降低了青島市工程研究中心申報條件,將給予各中小企業更多申報機會。

據悉,市發展改革委2014年印發的《青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程研究中心管理辦法》將於2019年4月25日到期。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青島市工程研究中心運行管理,促進工程研究中心健康快速發展,市發展改革委對該辦法進行了修訂,適當降低了申報條件。一是企業申報單位的研發投入佔銷售收入的比重從10%以上降至8%以上;二是科研機構或高等院校申報的工程研究中心近三年每年的建設與運行經費從應不低於500萬元降至300萬元;三是工程研究中心現有研發場所從原則上應不少於1500平方米降至1200平方米,研發設備原值從原則上不少於1000萬元降至800萬元,固定科研人員從不少於30人降至20人;四是要求申請單位加強對工程研究中心人才的培養引進,進一步加強工程研究中心人才隊伍建設。

青島市工程研究中心是圍繞青島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以提高產業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為目標,依託企業、科研機構或高等院校設立的研發實體,是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等創新成果向工程技術轉化的重要途徑,是青島自主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截至2018年年底,青島已累計認定235家市級工程研究中心,並通過市級工程研究中心的培育建設爭創了27家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和44家省級工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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