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熱傳的“遺囑防兒媳條款”,到底是啥?

可憐天下父母心,為孩子操勞費心一輩子,甚至還惦記自己過世後,還能繼續保護孩子。

網上熱傳的“遺囑防兒媳條款”,到底是啥?

最近有新聞報道,很多老人在立遺囑的時候,會選擇加上“防兒媳條款”,這條款到底是啥?

“防兒媳條款”是一條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該條款不止防兒媳

實踐中,此條款能防兒媳也能防女婿。不僅是有兒子的老人可以在遺囑中專門標註此項內容以避免萬一兒子的婚姻不順,離婚時自家財產受損。獨生女的父母也多選用此條款為自己的女兒留下一道經濟保障。

此條款有什麼用?

根據《婚姻法》,婚後繼承來的遺產應當被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進行財產分割時,原則上夫妻雙方可以各分一半。如果老人的遺囑中加入此條款,這部分遺產就是繼承人獨佔的了,無論離不離婚這錢、這房都與配偶無關。

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防兒媳條款“怎麼用?

需要老人在意識清醒的狀態下,出於本人真實意思表示地立下遺囑。沒有遺囑的法定繼承是不能享受同類待遇的。

遺囑應符合法律要求,真實、有效。

老人需要在遺囑中明確指定XX財產為***人的個人財產,若僅寫由誰繼承,則仍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立遺囑的作用

除了以上“防兒媳條款“之外,鼓勵老人用立遺囑的方式來安排自己多年的家業,是為了防止意外家庭財產損失,從而給子女帶來不必要的經濟負擔。

如同小編在另一片文章中所寫,獨生子女並不是父母財產的唯一繼承人 為了防止出現糾紛時,親戚們爭財產傷感情還麻煩,不如早立遺囑,明確各自財產的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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