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認為人性本善,法家認為人性本惡。誰的說法更有道理?

嶺南人士葉生


儒家和法家是我國春秋戰國時期諸子百家裡兩個重要的學派,它們創立了很多重要的思想學說,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在他們的學說裡提到了人性的善惡,這個問題被無數次提及,但是始終沒有得到滿意的答案,正如很多文學作品裡所說的那樣,人性是最不可捉摸的東西,它經不起推敲,也經不起考驗,善良的人在有些時候也會做惡事,罪大惡極的人在有些時候同樣也會做善事,人性本善還是人性本惡是一個難解的問題。

人在出生的時候是一張白紙,沒有思想,只帶有最基本的生物屬性,哭了睡,睡了吃,一味的向外索求,這本身不帶有什麼善惡傾向,沒有哪個人生下來就是絕對的好人,也沒有哪個人生下來就是絕對的壞人,嬰兒的骨子裡帶著父母的基因,父母性格里善惡或許會影響孩子長大後對事物的判斷,但是在他初生的時候孩子是沒有善惡之說的。

一個人的成長環境和所受的教育是影響他人性善惡的重要因素,同樣一個人在向善的環境里長大和在向惡的環境里長大結果是完全不一樣的,我們在影視作品中看到很多極端的例子,比如一個品學兼優的好孩子和幾個壞孩子呆在一起,不用多長時間這個好孩子也會變得開始偷東西,撒謊,打架,同樣一個罪犯在監獄裡改造一段時間後會變成一個對社會有用的好人,環境對人的塑造是非常強大的。

每個人都是善惡的綜合體,沒有完全的善人,也沒有完全的惡人,善和惡在人體內共存,有時善起主導性作用,有時惡起主導性作用,視具體情況而定。

所以我認為每個人都有善的一面,也有惡的一面,懂得壓制身體裡的惡,激發身體裡的善才是最好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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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腳貓學功夫



這個提問犯了常識性錯誤。

儒家認為人性相近。孔子曰:性相近也,習相遠也。孟子的性善論、荀子的惡論、董子的性未善論,都符合儒家性相近的思想。

孟荀董三子對人性的觀點雖然不一致。卻都是主張通過教育,使人去惡從善。都是100%的精華。

孔子曰:大辟,疑,赦。五刑,疑,赦。孔子提出的疑罪從無,利於被告的無罪推定論。比西方法治思想的奠基人孟德斯鳩領先了1800年。孟子的性善論,為孔子疑罪從無的法治思想,提供了理論依據。


法家認為人性本惡。韓非子稱:群臣皆有陽虎之心,隨時準備謀反。國君立太子後,太子和母親便希望國君早死。非愛非憎,利在君之死。利君死者眾,則人主危。


因為群臣和妻兒皆是國君的死敵。君主必須牢牢鉗制刑罰——主握度量,所以操生殺之柄。

漢武帝重用法家酷吏,羅織罪名,製造冤獄。把群臣和皇族屠戮殆盡。便是法家思想的完美實踐。韓非子謂之:刑不避大夫,近愛必誅。

韓非子的性惡論,為法家寧枉勿縱、夷族連坐。以及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的主張提供了理論依據。

法家的性惡論是100%的糟粕。法家更是法治的頭號死敵。


楊朱學派


自人類出現以後,隨著時代和社會的發展,古代社會的先人在追尋治世之道的同時,又把關注的焦點回歸到了“人”本身上來,即人性本善,還是人性本惡。這個問題就像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一樣,爭論不休。

春秋戰國時期,儒家的集大成者孟子說:“水的確無所謂向東流、西流,但是,難道也無所謂向上流、下流之分嗎?人性本善,就像水往低下流一樣。人性沒有不善良的,水沒有不向下流的。當然,如果水受拍打而飛濺起來,能使它高過額頭;加壓迫使它倒行,能使它流上山崗。這難道不正是水的本性嗎?形勢迫使它如此的。人可以迫使他做壞事,本性的改變也像這樣。從天生的性情來說,都可以使之善良,這就是我說人性本善的意思。至於說有些人不善良,那不能歸罪於天生的本質。”孟子的討論文章說理暢達,氣勢充沛並長於論辯,邏輯嚴密,尖銳機智,很有說服力。孟子對於性善論的最用力的論證,是通過人的心理活動來證明的,孟子認為,性善可以通過每一個人都具有的普遍的心理活動加以驗證。既然這種心理活動是普遍的,因此性善就是有根據的,是出於人的本性、天性的,孟子稱之為“良知”、“良能”。孟子在討論性善的時候,太過於關注“人本身”。怎麼說呢?就是我們都是人,每個人從一生下來到死,就像一輛新買的車,大部分都是全新的,每個人都有它的特有的“潛能、天賦”與天生的缺陷與“侷限”。雖然每個人都是全新的,但是經過長時間的磨合和運動,難免會受到外物客觀環境的影響。荀子所論及的人性,其本質恰是無所謂善惡的“本始材樸”的自然之性,它既有轉化為惡的可能,也有發展為善的機會。荀子的性惡論的思想在先秦百家關於人性的論斷中獨樹一幟,他的思想對後世今天的意義都是值得我們去思考的。

在人性本來的善惡上我更傾向於孟子的本善論,因為人一出生總歸是天真無邪的,但是隨著成長,隨著類客觀環境的變化,人性“本來的善”又會跟隨著所處環境的變化而變化。比如,一個剛初出茅廬的少年來到社會上,遇到挫折苦難時,總有人來幫助,那麼在他的心裡自然會認為人性是善的,有這麼多人會向他伸出援救之手。而他所經歷的“善”也會在潛移默化的影響著他趨於“善”,如同孟子所提倡的向善論。但是如果這個少年在第一次踏入社會時經常遭受到別人的欺凌、經常會被人設陷阱或者使絆,那他還會覺得人性是本善的嗎?

所以,對於每個人來說踏入社會的第一次經歷的好壞是十分重要的。它不僅會讓你去懷疑一開始你以為的本善或者本惡。更為重要的是它還會在潛移默化中影響著你對社會、對世界的看法乃至做法。

其實不管是孟子還是荀子,他們的善惡論都是立足於國家治世之道而衍生出來的,或者說他們所提倡的善惡論是為自己的主張實現找出了一個更為合理的理由。孟子提倡仁政,因為他覺得人性本來是善良的,又在後期發展中有逐漸趨向於善,所以實行仁政不僅可以鞏固人的“本善”還有助於君王統治。而荀子呢,在主張上比孟子更為辯證一些,他主張在仁政的基礎上還要實行法治,所謂儒之教化,法之天下,因為他覺得人性是本來就是惡的,君主要以強硬的手腕去遏止這種“惡”的發展。既然這種“本惡”又有變好的可能,那麼在法治的同時又以儒學點化。

孟子荀子的論作是我國文化史上濃墨重彩的一筆,而關於善惡的討論對於我這個見識尚淺的後輩來說又是“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史田半畝


人性本惡是天道,是生物的本能,沒有對錯。嬰兒狀態是最自然的人本初性,是不受外因影響的自然表現,且這種本性貫穿一個人生命的始終。

人性不惡就不能生存(其他動植物等有生命的東西都一樣)。比如,雙胞胎嬰兒,為了吃奶,會拼命爭搶,用小手打壓對方,一窩小狗,為吃奶吃食,會互相推搡,一片樹林,為掙奪光照,會拼命往高處生長。

作為成年人,本性的惡也不會減少,但由於社會發展,法律制度和道德的約束,讓人性的惡得到一定的遏制,爭奪利益變得有序(相對的)。不同的社會制度下,人性的惡有不同的表現,成熟的社會制度下,無論政治上的競爭還是經濟上的競爭,人性的惡的競爭都較為規矩,保障了國家和社會發展是健康有秩序和活力,不成熟的社會,人性的惡是肆意的,這樣的國家和社會不能健康有序的發展。


海哥6712


孟子提出“謂人生而性善”。荀子提出“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這兩種思想,在我國的國學歷史上,對峙兩千多年一直相持不下,也就是我們今天討論的孟子主張的“性善說”,和荀子主張的“性惡說”。

說說我的看法,其實各自主張有各自道理,我們綜合來看孟子和荀子這兩種思想,孟子說“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這話說的沒錯,但是也不能說是性善,可以認為這是人性的現象。

荀子說“妻子具而孝衰於親,嗜慾得而信衰於友”。其實今天來看,這也不算叫做性惡,也是人性中的一種現象。

人的天性,就是孩提愛親,稍長敬兄的,所以孟子加以延伸,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而今天來看,因為工作,事業,壓力,各種各樣的事,導致我們與父母接觸少了,為了事業,工作等壓力,朋友聚會也少了,週末說回父母家吃飯,無奈加班朋友聚會放鴿子,用今天的眼光來看其實很正常,你能說這又是性惡嗎?這種延伸來看,荀子就提出“鈍金必將待礱厲然後利,令人性之惡,必將待師法然後正,得禮義然後治。”

其實他們倆的爭論,在今天看來都不錯,有好有壞才是人性。

身為學易之人,方知,一陰一陽謂之道,萬事萬物,有陰就有陽,有看得見的,也有看不見的,有好的也有壞的,符合我們今天所知道的辯證關係。

所以人性也一樣,性善,性惡,只是一個名詞,其實統一起來,就是人性,世間一切事物都不是完美的,人性也沒有完美的,我們可以追求人性的完美,也要接受人性帶有的小瑕疵。





墨琰易道


題主問人性本善還是本惡,後面說了句中國古代有陪葬制度, 我想題主內心的答案是人性本惡,問這個問題讓大家回答是想應證下自己的看法。

5百多回答中,贊成人性本惡的人比較多,而且大都舉了剛出生的嬰兒就會爭搶母乳這個例子。

以我個人人生經歷所悟來說,我也認為人的本性,與生俱來的人性一定是惡的,不會是善,舉剛出生的嬰兒這個例子還不夠論證這個結論, 我再舉例來說為什麼是惡。

例如,一對夫妻沒有能力獲取生活費用來源,丈夫掙不到錢,媳婦也不會掙錢,都啃老,但婆婆從真實內心來說,不會怪兒子沒本事,而是怨媳婦沒能力,這是一定的,如果這個例子不恰當,再假設一個。

某個人想讓孩子上某所好的學校,花錢找關係就可以去重點名校,假如該校只能再收一名學生,成績非常好的可以考慮入學,因為再收多一位學生就超標了,某人的孩子成績並不好,但是用人際關係或其他方法操作一下就可以讓自己的孩子擁有這個唯一的機會,他會讓真正成績好的學生去擁有這個機會嗎? 不會的,沒有人會讓這個機會的,不會去想公平兩個字的。



九江老張


關於人性善惡之爭,歷史上延續了好長時間。其實,所謂的善惡是非,不同的立場有所不同。

人的本性包括兩部分:生物屬性和社會屬性。儒家傾向於接受人的生物性,認為人的本性都是一樣的“性相近”,也就是強調人的生物性。儒家經典所講“人之初,性本善”,並非說人生來就能夠捨己為人、大公無私,而是指人們與生俱來的生存慾望是合理的。夫子雲:”食色性也”,可見其善惡要義。

不過,人類必須生存於社會中。人的生物性決定其利己性,也就是為了生存得更好,作出種種努力去爭取和維護個人利益。但是有些行為,可能會對其他人不利,彼此發生衝突從而產生了社會問題。於是,就有了法家的所謂“性本惡”之說。

所以,判斷人性善惡必須有個立場和標準。

現代社會認為,一個人具有生存的基本權利,但同時負有尊重其他人生存的義務。所以,所謂的善惡,要以人的基本權利加上社會法律和道德倫理,作為準繩。

可見,在法律和社會道德倫理的框架下,人的一切正當權益和行為,遵從者可稱之為善,否則為之惡。

所以我認為,人之初完全是生物屬性,無所謂善惡。

只有在成長過程中,逐步地接受生存環境的影響,產生了個人同其他人,也就是同社會的關係問題,形成和決定了其行為的善惡。

實際社會中,根據不同歷史階段的社會狀態,儒家與法家各有所用。也就是說,都有道理但都不全面。





施亦南


儒家認為人性本善,法家認為人性本惡,善惡之分乃二次元思維方式,二次元思維方式的人只適合於“做事”,沒有做局的能力。“人性居於善惡之間”,有的人生下來,你不管怎麼教育他都好不了。有的人生下來,他就是一個善良的人,心慈仁德出汙泥而不染,所以儒家和法家之說皆為錯誤之觀點。《周易》的觀點是“一陰一陽之謂道”,有好人也就有壞人,有人善良就有人邪惡。不要過分的迷信儒家思想,也不要迷信法家思想,儒家和法家思想都算不上哲學理論,哲學觀就是共識觀,既然達不成共識,那麼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皆達不到哲學的高度。《周易》理論為哲學大道,在這一點上“古今中外”都可以達成共識,不以易理為依據發表的認識,可以講都需要探討,只要你是反《周易》觀點的理論,絕對不會正確到哪裡去。








楓林橋1


人性本善,本惡的觀點,誰對誰錯,歷史已經做出回答了,是法家還是儒家對中國的歷史文化影響大!人性非善非惡,這就是根本的善,真正的善,就像白紙的比喻大家都知道,為什麼諸路大神,都說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上善若水,大愛無形,為善去惡,愛人如己啊!因這條路窄,能行的人少,卻是唯一好走的,能善始善終的永生之路。荀子說人性本惡,真是為了勸學,他就沒真正明白,老子說,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莊子說,聖人不死,大盜不止,這些話的真實含義。荀子的理性和感應沒有平衡好,若他超越自我,就不會如此發言,他把學術放在首位,難免四肢發達,頭腦簡單,和大神比遠離道了。在老子,莊子的心裡根本就沒有聖人和百姓的分別對待,只是用這種略顯突兀尷尬的語言模式敲打你,佛祖說法,耶穌傳道,都有類似的語言棒喝開導。老子的心裡,天地萬物是一樣的,還有什麼仁不仁啊!聖人無我,待人如己,哪裡還有什麼愛不愛,這是真仁慈,是大愛無形。孔子的術裡有道,有仁,雖被利用,篡改,誤解,歪曲了一部分,對中國的歷史文化影響巨大,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是世間法。老莊是出世間法,老莊說的道,孔子的仁,王陽明的心學,佛法,耶穌傳道,最終的指向都是看不見,摸不道,勉強起個名子,曰道,心,佛,聖靈等等,你稱呼他啥都對,也不對,六祖說,本自具足,本不生滅。觀音說,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說著說著,跑題了吧?人一生跑題,跑偏的必然是大多數,這是天意不可違的,你看大自然就明白了。聖經稱為迷途的羔羊,沒有生下來就是聖人的,但最終不跑題的,能迴歸人之初性本善的,是究竟涅槃,佛祖說唯我獨尊啊,與上帝同在,上帝永恆永在啊,道可以說,說出來就不是道,那你老子還說這些鬼話幹嘛?修道,學佛,信耶穌,拜陽明,等等都好,謹記教誨。聖經說的不可拜偶像,佛祖講的,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可見如來。老子,自家人,翻翻書,找找他說的相同的話吧!


用戶誰不說咱家鄉好


人性善惡論是永遠不會有結果的思辨,是哲學的終極問題。任何一場爭辯最終結果都是語意上的分析,然而恰恰是這個語意概念上的確定是最困難的。

比較儒家的性善論和法家的性惡論,就要弄清楚什麼是善,什麼是惡。應該從生物學的角度定義,或是使用宗教的定義,還是道德倫理的定義?一切爭論只有在同一體系下才有意義,否則就是管窺,就是盲人摸象。

在生物學的框架內,羊天生吃草,狼天生吃羊,但不能認為羊就是善的,狼就是惡的,它們的行為是基因定義的。人是哺乳動物的一種,嬰兒有時鬧人,有是不鬧人,但不能認為不鬧人的時候是善的,鬧人的時候是惡的,人之初的行為也是基因定義的。

在宗教的框架內,基督教定義人生來有罪,叫做原罪,人性是惡的,儒家思想——嚴格上不是宗教,把人性定義為善,法家把人性定義為惡。這如同有人喜歡吃辣椒,有人不喜歡吃辣椒,但辣椒並沒有善惡之分。定義是人為的,沒有可比性。

在道德倫理層面,這正是儒家和法家關於人性善惡討論的平臺。每個社會人都不是聖人,都有讓人愉快的一面和讓人不愉快的一面,或讓一部分人喜歡、讓另一群體討厭的情況。正如整一個人的材料,挑好的整就是模範,挑壞的整就是惡棍。

似乎儒家喜歡收集人性中正面材料,法家喜歡收集人性中的負面材料,才有此分野。其實不然,儒家對人性的惡認識更加深刻,否則也不會搞出那麼多的腦洞大開、毛骨悚然的酷刑,簡直是超越人類文明的創造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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