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741 證券簡稱:光華科技 公告編號:2019-029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東光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8月28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及2017年9月18日召開的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及其摘要》、《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事宜》等議案,同意公司實施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並授權公司董事會辦理員工持股計劃的相關事宜。相關內容詳見2017年8月29日、2017年9月18日、2017年10月18日、2017年10月28日、2017年11月18日及2017年12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以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7號:員工持股計劃》及《廣東光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將於2019年11月15日屆滿,在員工持股計劃屆滿前6個月,將其所持公司股票數量及後續安排等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持股情況
1、2017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關於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完成股票購買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77),截至2017年12月14日,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通過二級市場競價交易的方式買入公司股票10,553,363股,成交金額人民幣172,932,981.07元,成交均價約為人民幣16.39元/股,買入股票數量佔公司總股本的2.82%。
2、根據相關規定,公司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所購買股票的鎖定期為12個月, 即 2017年12月16日至2018年12月16日。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為24個月,即2017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15日(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員工持股計劃並且員工持股計劃成立之日起計算)。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員工持股計劃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未出現用於抵押、質押、擔保、償還債務等情形;未出現公司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對員工持股計劃的股票和資金提出權利主張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現持有人合併持有份額超過公司股本總額10%以上以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員工持股計劃份額所對應的公司股票數量超過公司股本總額1%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尚未賣出股票。
二、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處置辦法、變更及終止
1、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為24個月,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員工持股計劃並且員工持股計劃成立之日起計算。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屆滿之後,經出席持有人會議(或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代表大會)的代表2/3以上份額同意後,將相關議案報送至董事會審議,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本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可以延長。
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較短等情況,導致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無法在存續期上限屆滿前全部變現時,經持有人會議(或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代表大會)和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限可以延長。
2、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滿後所持股份的處置辦法
本持股計劃鎖定期滿之後,由管委會提出申請後,選擇以下處理方式之一:
(1)委託資產管理機構在存續期間內代為出售本計劃所購買的光華科技股票,並優先用於償還融資本息;
(2)委託資產管理機構在存續期內繼續持有股票。
3、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變更
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內,員工持股計劃的變更必須分別經公司董事會和持有人會議(或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代表大會)同意方可實施。
4、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終止
(1)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屆期時自行終止,但經董事會審議延長的除外。
(2)員工持股計劃鎖定期滿後,當期員工持股計劃資產均為貨幣資金時,當期員工持股計劃可提前終止。
(3)公司出現嚴重經營困難或其他重大事項,經董事會決議終止本計劃。
三、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屆滿前的後續安排
1、本次員工持股計劃鎖定期屆滿後,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將經持有人會議審議通過及屆時市場情況決定,依據法律法規允許的方式處置股票。
2、在下列期間不得賣出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終公告日;
(2)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
四、其他說明
公司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後續的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廣東光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4月25日
閱讀更多 證券日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