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萬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2018年度擬不進行利潤分配的專項說明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證券代碼:002590 證券簡稱:萬安科技 公告編號:2019-036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公司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浙江萬安科技股份有限(以下簡稱“公司”)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公司2018年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32,208,615.08元,母公司實現淨利潤15,633,287.28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實際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442,207,255.86元。

根據公司未來的發展需要,結合目前的經營現狀、資金狀況,經公司2019年4月23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及第四次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公司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擬定為:不派發現金紅利,不送紅股,亦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潤結轉以後年度分配。

二、擬不進行利潤分配的原因

鑑於公司2018年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負,結合公司經營發展實際情況及未來公司發展整體規劃,公司在日常運營、項目研發等方面存在較大的資金需求,為了保障公司持續發展、平穩運營,亦為全體股東利益的長遠考慮,保證公司長遠發展和短期經營發展,公司董事會擬定上述利潤分配方案。

三、公司未分配利潤的用途及使用計劃

留存未分配利潤將主要用於滿足公司日常經營需要,並推進重點項目及前瞻性項目的實施,促進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的順利實施以及持續、健康發展。今後,公司將一如既往地重視以利潤分配方式對投資者進行回報,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綜合考慮與利潤分配相關的各種因素,積極履行公司的分紅義務,與投資者共享公司發展的成果。

四、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不派發現金紅利,不送紅股,亦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上述利潤分配預案符合公司實際情況和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一致同意公司董事會制定的《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並同意將上述預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五、監事會意見

公司2018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是結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和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並綜合考慮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和資金計劃的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違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的情形,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監事會同意本次利潤分配預案。

特此公告。

浙江萬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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