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悲催的假釋!湖南“罵娘局長”被殺害時,正在緩刑期間

4月24日,湖南嶽陽警方通報稱,經開區旭園路“某某修腳”店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公開報道顯示,這名死者是岳陽縣政府辦原副主任姚海洋。而案發時,其正處於監外執行刑期(服刑緩刑)期間。

尚法新聞(ID:zgsbfzzk)注意到,姚海洋此前已經在落馬後接受多輪違紀違法、甚至犯罪刑事調查。而其落馬還牽扯到洞庭湖採砂、有著鉅額利益輸送的貪腐案。

最悲催的假釋!湖南“罵娘局長”被殺害時,正在緩刑期間


因辱罵市民被掛上網

尚法新聞(ID:zgsbfzzk)注意到,姚海洋此前還曾被網友稱為“罵娘局長”。

據《羊城晚報》報道,2010年8月15日,岳陽縣交通局黨委書記、局長姚海洋現場處理了一場交通事故。兩天後,8月17日下午2時,傷者李某致電姚海洋,連撥數次姚海洋沒有接聽。李某打煩了,就對電話罵了一句:“這××怎麼不接電話。”恰好此時姚海洋接了電話,並聽到了此話,隨後在電話中破口大罵:我通你老×的,你來老子打死你。約半小時後,另一受傷者鄒某打電話給姚海洋,姚海洋再次大罵市民李某。就是這段對話被鄒某錄了音,並掛在網上。

事後,姚海洋承認網帖上的這段錄音確是他與鄒某的對話。但他解釋,他以前在政法委工作時就認識鄒某,把他當成朋友,並想鄒某幫他調解一下,所以說話時沒有那麼多顧忌。

因收受一塊13.4萬名表被查

“罵娘局長”姚海洋早於兩年多前就已經落馬。

公開資料顯示,姚海洋1963年5月出生,岳陽縣原麻塘鎮人,198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5月參加工作,歷任岳陽縣原康王鄉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岳陽縣政法委副書記、常務副書記,岳陽縣交通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務。2016年5月至2016年11月任岳陽縣東洞庭湖河道採砂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2016年12月任岳陽縣政府辦副主任。

然而他的仕途止步於2017年。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姚海洋濫用職權、受賄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2017年2月初,岳陽縣紀委收到岳陽市紀委移交的被告人姚海洋收受一塊價值13.4萬元手錶違紀線索後,於2017年2月20日上午,紀委辦案人員在岳陽縣縣政府辦公室將其帶到岳陽市紀委辦案場所悟園管理中心進行調查,在調查過程中,主動交代了違規批准岳陽縣東洞庭湖採砂區9條外圍船非法採砂,以及收受賄賂83.4萬元等問題。

不過財新網調查披露了姚海洋的落馬與湖南省委原常委、省委宣傳部原部長張文雄的“砂金案”有關。財新網報道稱,2016年11月8日傍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稱,張文雄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張文雄落馬後,岳陽的一個涉及洞庭湖採砂、有著鉅額利益輸送的貪腐鏈條逐漸浮出水面。岳陽縣東洞庭湖河道採砂管理局原局長、岳陽縣政府辦原副主任姚海洋,岳陽縣河道採砂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原主任、岳陽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袁文先後於2017年2月22日、3月9日落馬。

最悲催的假釋!湖南“罵娘局長”被殺害時,正在緩刑期間

違規審批船隻非法採砂

2017年5月,姚海洋被岳陽縣紀委“雙開”,且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判決書顯示,湖南省汨羅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姚海洋在擔任岳陽縣砂管局局長期間,在收到岳陽市水務局回覆不同意清理尾堆的批示後,於2016年7月29日組織召開黨組會,通過集體研究的形式,擅自批准8條未取得湖南省河道採砂許可證的工程船隻在岳陽縣陡砂坡、金盆港採區以清理尾堆為名非法採砂532494.1噸,價值1757萬元,致使國家礦產資源遭受重大損失。同時,被告人姚海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現金50萬元;收受他人所送寶璣牌手錶一塊,價值134983.32元,據為己有。

最終法院認為,被告人姚海洋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岳陽縣砂管局局長,明知國家實施河道採砂許可制度,在岳陽市水務局明確書面回覆不同意清障的情況下,仍以“集體研究”的形式批准8條無採砂許可證的船隻進入岳陽縣洞庭湖以清障為名,行採砂之實,致使國家遭受經濟損失3313026元,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被告人姚海洋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價值50000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姚海洋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此外,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姚海洋收受他人所送的一塊價值134983.32元的寶璣牌手錶,據為己有,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姚海洋收到手錶後在比較短的時間內退還,應當認定為及時退還,且在被告人姚海洋退還手錶前,沒有證據證明姚海洋是因自身或者與其受賄有關聯的人、事被查處才退還手錶,故對此筆受賄罪的指控本院不予支持。被告人姚海洋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濫用職權、收受程某50萬元賄賂的事實,同時辦案機關所掌握線索針對的犯罪事實不成立,故可認定其全案為自首,對其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均減輕處罰。被告人姚海洋到案後,主動退繳贓款50萬元,對其受賄罪可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姚海洋犯有數罪,依法應當數罪併罰。

2018年7月,汨羅市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姚海洋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姚海洋主動退繳的贓款人民幣五十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一個月後,張文雄案宣判。2018年8月16日,被告人張文雄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百萬元,以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百萬元;對張文雄受賄所得財物和不能說明來源的財產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獲刑僅幾個月後,姚海洋就因與修腳工發生糾紛,被人殺害。

湖北省紀委監委網站、財新網、《北京青年報》、澎湃新聞、《中國青年報》、《民主與法制時報》、武漢市人民政府官網、《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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