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法院首起涉惡案件公開宣判

4月24日,延吉市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涉惡案件。該案是延吉市法院宣判的首起涉惡案件。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趙傑夥同朱海陶、楊光、孫瑩、賈耀剛、姜東雨、鄭術國、王鳳鳴等人為謀取利益,經常糾集在一起,並在被告人趙傑的指揮下,多次採用暴力、威脅及其他手段,長期有組織地從事有償非法“收車”活動。其中,被告人趙傑、賈耀剛參與本案全部犯罪事實共12筆;被告人孫瑩、姜東雨、朱海陶、鄭術國參與7筆;被告人楊光參與6筆;王鳳鳴參與3筆。

本案被告人趙傑等人非法“收車”,涉案金額共計人民幣350餘萬元,河南晶創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趙傑等人經營)犯罪所得共計人民幣60.7萬元,長春市致勝商務服務有限公司(孫瑩等人經營)犯罪所得共計人民幣20.7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趙傑、朱海陶、楊光、孫瑩、賈耀剛、姜東雨、鄭術國、王鳳鳴,有組織、有目的、有計劃地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犯罪,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已形成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系惡勢力犯罪集團。

延吉市法院以尋釁滋事罪,依法判處趙傑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七年不等。

(延邊晨報記者 於倩倩 孫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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