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樹涉黑“老大”趙海被判有期徒刑20年

4月15日,梨樹縣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趙海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經過5天的審理,4月22日上午9時當庭宣判。法院經審理查明,自 2013年以來,以被告人趙海為組織者、以被告人趙巍為領導者,以被告人劉國軍、王昱澤等人為骨幹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先後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佔用農用地、敲詐勒索、賭博等犯罪活動。該組織以趙氏家族在當地的強勢地位,依託強大的經濟基礎,大肆進行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在社會上造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給當地群眾造成心理恐慌,在當地造成極其惡劣影響。

法院經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該案涉及被告人21人,其中3人繫累犯,2人系緩刑考驗期內犯新罪。法院對被告人趙海以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被告人趙巍以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被告人劉東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1萬元;其他14名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定罪的被告人,根據具體罪責分別判處14年6個月至1年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梨樹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新聞媒體,被告人家屬及各界群眾百餘人旁聽了庭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