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街頭上演“速度與激情” 原是酒駕惹的禍

4月9日22時左右,一輛黃色的長安牌小轎車在榆林校場路自西向東飛馳而過,問題是車頂趴個人,此人大喊:“救命”,恰巧,這一幕被正在處警的榆林交警二大隊事故中隊值班民警張弘、黃濤看到,危機關頭果斷出擊,成功截停車輛,並將困於車頂危險男子成功解救。

當晚22時左右,張警官和黃警官外出處理警情,忽然見一輛黃色的長安牌轎車快速駛過,車頂還趴著一個人,見此情景,立刻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遂駕車尾隨該車。

直至具備截停條件後,民警拉響警笛,喊話要求駕駛員停車接受檢查,但該駕駛員非但不停車,還突然將車右拐準備繼續逃竄,民警採取警車攔截、徒步追擊 、用肘破窗,終將涉事車輛逼停。民警第一時間衝上去將車頂趴著的人救了下來,並將雙方都帶回事故中隊進行調查。

經審查,當晚,羅某在榆陽區榆陽鎮劉家窪村一飯館與朋友一起吃飯,期間喝了4兩白酒,吃飯結束後他便駕駛自己的車輛從榆佳路向延壽路行駛,準備回家。當行駛至金沙路與校場路十字路口時與前車發生碰撞,與被撞車輛交談時被對方駕駛員劉鵬發現他存在酒後駕車行為。羅某發現自己酒駕被發現後,就頂著劉鵬走,先是被頂到擋風玻璃,後來速度越來越快,劉鵬只好死死抓住車頂的行李架,車速太快他根本不敢跳車,中途還喊了幾次救命,幸虧遇到民警才得以解救。

民警遂對羅某的血樣進行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每161毫克每100毫升,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羅某不僅僅酒駕,而且存在肇事逃逸未遂的行為,更為嚴重的是存在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行為。

目前羅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陽分局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鈔李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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