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州民警客串“消防員”,衝進火場不猶豫,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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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永遠是和平年代的守護者。在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處於危險的時刻,人民警察就應該挺身而出。救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火災發生時,很多群眾第一時間想到的反倒不是消防員,而是人民警察。因為在很多年的習慣印象中,有困難找警察成為深入人心的第一反應。這是對人民警察的一種認可,是所以人民警察鮮血和汗水換得的信任。所以人民警察遇到緊急時刻,一定會勇往直前,不怕犧牲。

但是,人民警察必定不是專業消防人員。客串消防員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或者傷亡。因為火災現場也是千種多樣的。電起火,易燃物起火,化學品起火。在沒有專業知識來了解火災原因,貿然救火,很可能不但不能起到救火的作用,反倒會加速火勢的蔓延,造成更大損失。同時如果不具備專業消防知識,貿然衝入火場,也許不但救不了他人,還會讓自己白白的受傷,甚至犧牲生命。所以,本人不建議人民警察客串消防員衝入火場救火,人民警察接到火警,應該積極救助現場傷員,維護現場秩序,疏散圍觀群眾。報告上級儘快聯繫能趕到的專業消防人員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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