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人賣字自古有,你如何看待莫言先生賣字?

大聲叫我董先生


知識要體現出價值,人們才不會對知識冷眼相看!

也因為知識是以價值的方式存在,才能夠被人們傳承和學習!

莫言先生賣字,我們姑且不論他的字跡的好壞,至少我們看到知識被尊重的一面!

人們尊重知識,就是內心崇仰知識,是對傳播知識和歷史文化的人的嘔心瀝血的欽佩!是別人欽佩的態度讓我們知道做人的氣節!

莫言的字被買了,正好說明收藏的人能夠慎重看待像莫言一樣的知識分子,知識分子應該被欣賞,因為生活在這個世界的力量的汲取應當有一部分歸功於這些文化人,是文化人幫助我們成長,是他們幫助我們增長見識,理解世界!

對於莫言來說,他賣字,首先表明他也只是個俗人,也吃喝拉撒!對於“利”之一字他同樣不能放下,他沒有必要表現得太清高!

再者,我想,更重大的意義則在於:通過此等方式告訴所有人,掌握知識並不等於一無是處,也不象徵一輩子貧瘠,當你足夠努力,世界都會為你改變!

當然,莫言的字,他並非會隨意賣!首先、買它的人要尊重知識文化。其次、尊重莫言先生本人!第三、有一個合宜的身份;並不是什麼阿貓阿狗隨便都能夠買的!

莫言賣字,無非是讓知識青年看到知識的價值和知識本身的力量。也借他人之手去宣傳,從而讓更多人的人去尊重知識,瞭解知識!


紅樓小書生


我的字如果有人買,我絕對不惜留。可惜只有收破爛的見到就高興。

莫言先生的書裡字很多,賣得太便宜。找些精緻的擴大藝術一下再賣,賺多些辛苦錢,無可厚非。

莫先生的親筆字未見過,想來一定有不少的藝術魅力,有人買,不賣是傻。

莫先生是名人,被諾貝爾的傳人看中了,得了箇中國首位之號頭,成了國民英雄,載譽而歸,舉國歡慶。我們為之自豪。雖然有人說,莫先生愛揭短,傷過一些人心,才被看中,但我想,只要說的是實話,就是真英雄。

中國收藏家那麼多,眼光好,識貨。買莫先生的字,值!

因此,不能因為莫生揮字換錢,就覺得有失身份。人家也是奮鬥幾十年才取得的,我不眼紅。

網上熱炒把莫言和魯迅比較,我插不上腿,只好在此過過癮。我說不用比,不是一類。一個鄉土風情嚴重,一個刻骨蝕心尖銳。各幹各的,比什麼比!能比的可能只有都跟諾貝爾有緣,以及都有一顆文化人的心。

我生於世上,學術不加,只有小人心態,妄言,妄言。


獨孤求爛


莫言賣字,和範曾賣字、餘秋雨賣字、趙忠祥賣字、趙本山賣字、大衣哥賣字、流浪漢半生的沈巍賣字,沒有區別。——名人了,有粉絲,有受眾,那就賣吧!——名利雙收,何樂而不為?!

——他自己認為美,就讓他“美”唄。求字買字的人認為值,那他們就當“墨寶”收藏唄!

人生如戲。丑角也是舞臺上不可缺少的。


東方神4571775636926


文人墨客,從不同角度瞭解研究探討文學與書法的關係吧!


李行子


莫言賣字愚人認為跟武大郎賣燒餅沒什麼出別,為了生活,各人所需,莫言賣兩個小字弄兩個小線無可厚非,他的字我們也沒門見過,就是見了我們也沒那個監賞水平,只有那些懂書法的學者還可評之,如果我見到有莫言的墨寶出賣的話覺得好看,肯定會一副掛掛,因為他是中國文學屆的巨頭。諾貝爾獎文學獎得主者,這也許是對名人的一種祟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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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村二傻子半文盲,見社會上任何人都可以自封書法家賣字,於是突發奇想,出奇制勝,用左腳蘸醬油寫字,結果被書協領導發現,認為是書法界千年一遇奇才,花重金買他的左腳醬油書法,二傻子從此一夜成名,錢賺得滿盆滿缽,他喜歡啃糖葫蘆,於是,在村口,一面啃糖葫蘆,一面伸左腳蘸醬油在報紙上鬼畫符,旁邊幾個小混混不斷往腳盆裡倒醬油、往地上鋪報紙,一群披金戴銀的土豪在排隊請墨寶,這已經成為俺村一景。


楊周彝


沒見過莫言先生墨寶,不好評論。

如果某個明星(不要對號入座)粉絲群體很大,雖然他寫的字不一定有在看的各位好(很平常),但是某次活動他可以拍賣他的字來作為捐獻給某個慈善機構,他的粉絲會買單,而他可以名利雙收。雖然有割韭菜嫌疑,但是這件事的性質是好的。


贈我春色一枝梅


讀書人“賣字”是“逐末”!迫不得已、因為謀生、從權之計,最終必將“復歸”立德、立言之“本源”!讀書人“根本”是高貴、清高之本質,原則、根本、立場必須堅守!即使再難!莫言賣字,讀者及媒體是因為其名人地位及效應,追求情感安慰和滿足虛榮心的精神訴求!不是理解、衡量其書法藝術水準高度和價值理性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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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寫得公認為好,未尚不可。就莫言的字的水平,如果沒有了諾獎招牌,分文不值。靠賣字過日子,定是被餓死的角!


敏兒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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