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銀行理財算是存款嗎,如果銀行倒閉了,也按50萬元索賠嗎?

手機用戶21101548761


直接了當告訴你,銀行理財不是存款。

如果銀行倒閉了,銀行理財沒有按照50萬元賠付,是一分錢都沒有。存款保險覆蓋的範圍既包括人民幣存款,也包括外幣存款;既包括個人儲蓄存款,也包括企業及其他單位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屬於被保險存款的範圍。

銀行理財產品,是由商業銀行自行設計併發行的產品,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

在銀行理財產品項目中,銀行是作為一箇中介通道,讓交易雙方得到各自的目的。銀行只是收取一定的通道費,這些理財資金並沒有進入銀行系統循環,而是直接從“儲戶”-購買理財產品的投資者-手上,直接到發行理財產品的募集者賬戶上。合同也是雙方簽訂,銀行只是作為一個不負責擔保的見證方而已。

在銀行倒閉時候,因為這些理財產品不屬於存款,所以銀行沒有責任為理財產品承擔50萬元的賠付責任。

其實,問題的關鍵不在於銀行倒閉問題,至少在未來很多年之內,國內的商業銀行是很難倒閉的。所以糾結於銀行倒閉是否賠償50萬元理財產品,還不如關心理財產品能不能按時賠付。

因為銀行很難倒閉,但發行理財產品的企業,其實在目前是更容易倒閉。包括現在的各種企業債,都是企業經營出現困難,然後導致企業債無力支付,從來不是因為銀行引起的。

建國以來,只有一例銀行倒閉事件,就是海南發展銀行。海南發展銀行倒閉,也是很有意思的。

1997年年底,海南有幾十家信用社資不抵債、無法兌付到期存款,發生多起擠兌事件。最終海南省政府決定讓海南發展銀行兼併信用社,背起信用的資產和負債。

在兼併信用社後,海發行公開宣佈,對於所有儲戶,只能保證支付儲戶本金以及合法利息。基於金融監管和金融穩定而言,這本來無可厚非,這一公告既合法也合理。但是那些原來在信用社獲取高收益的儲戶卻不願意了,他們為了尋求更高的收益,紛紛從海發行轉出資金。瞬間爆發的擠兌風潮,使得海發行難以應付,最終資不抵債破產了。


波士財經


先說答案:不會!不過這個問題是杞人憂天。

銀行會倒閉嗎?

當然會,任何銀行都有存在倒閉的可能性,但是這個可能性可以說基本等於忽略不計,從建國以來至今,我國一共有兩家銀行破產倒閉,分別為海南發展銀行以及河北省肅寧縣尚村信用社,想比我國4000多家的銀行業金融金融,連0.01%的佔比都沒達到,而且兩家最終都由政府兜底,所以你問的這個問題,或許一輩子都不一定能碰到。

存款保險條例

按照我國2015年開始實施的《存款保險條例》規定:存款保險覆蓋的範圍既包括人民幣存款,也包括外幣存款;既包括個人儲蓄存款,也包括企業及其他單位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屬於被保險存款的範圍。

銀行的理財產品指的是銀行自行設計併發行的產品,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簡而言之就是:“受人之託,幫人理財”。

顯然理財並不屬於存款,所以其不受《存款保險條例》保障,沒有50萬元的索賠限額。


銀行倒閉,理財資金何去何從?

與存款相比,對於銀行倒閉,理財資金反而受到的影響更小,我們購買理財的資金都是放在專門的託管賬戶裡,託管人根據管理者的指令將理財資金劃撥到相應的投資標的中去,所以銀行倒閉後,理財資金並未受到影響,它仍然在投資的標的中(比如債券、權益類資產、同業存單等等),待產品到期責會自動贖回。所以銀行倒閉對於理財資金的影響較小,不過如果因為銀行倒閉,理財的管理者辭職後,由於缺少打理,理財產品可能會出現無法達到預期收益,甚至虧損小部分資金。


鯉行者


我來幫你解答這個問題吧!我們平時購買理財產品的渠道是多種多樣的,你可以在支付寶上購買,也可以去(天天基金網)上購買,甚至有親戚朋友推薦的理財產品也可以購買,最後還有去銀行購買理財產品,但是你在銀行購買的理財產品是不保本的,也不算存款。
那麼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是屬於銀行自己的嗎?很顯然這個答案是否定的。我們平時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的時候,有一些理財產品是銀行自己發行的,但也有一部分是別的基金公司委託銀行代銷的,就連銀行自己發行的理財產品都不承諾保本,何況基金公司呢?


至於題主所說的如果銀行倒閉,你購買的理財產品能不能得到50萬的賠償?我告訴你不能得到賠償,一分錢都得不到的。銀行的50萬賠付是針對在銀行裡存款的客戶,這個規定在我們去銀行辦理存款業務的時候,都寫得明明白白的,只能是針對存款而不包括所購買的理財產品。

現在的好多銀行都在代售國債,國債是沒有風險的。所以我們平時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的時候,一定要記住“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這就要求我們在選擇理財產品的時候一定不要貿然行事,要先上網查詢一下你想購買的理財產品在過去至少一年之內的所有業績再來做出決定!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喜歡我的回答就請加關注我,評論、轉發、點讚我會竭盡所能的來幫助您,如果你有不同的建議和看法,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我是千禧西紅柿!


千禧西紅柿


銀行會倒閉嗎?當然會,在國內國外銀行倒閉已有先例。如果銀行倒閉那麼在銀行購買的理財和銀行儲蓄一樣嗎?回答是否定的,理財產品雖然同樣是在銀行購買的,但是他不同於銀行儲蓄,所以一旦銀行倒閉處理的結果是不一樣的。

2015年3月31日發佈的"存款保險條例"中, 明確表示國家允許銀行破產。儲戶在某個銀行所有賬戶存款本息之和最高可以賠償50萬。這個賠償實際上是保險公司的最高賠付額度。但是這個條例不適用於銀行的理財產品。

銀行理財產品分為兩種,一種是銀行自營理財產品,一般銀行倒閉,資金清算後優先償還儲蓄者的債務,再考慮投資理財產品的債務,像這種情況,一般投資者很難完整拿回自己的本金。另一種情況就是購買銀行代銷的理財產品,銀行只是為投資公司銷售產品,我們購買的理財產品資金全部在投資公司那裡,銀行不過是起到一個資金通道的作用,收取手續費和管理費,理財產品的本金收益與銀行是沒有關係的。一旦銀行倒閉我們可直接聯繫我們購買的理財產品的投資公司,出示自己投資該公司的證明和自己的有效證件,投資公司一般會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當然破產的銀行有必要協助雙方的溝通。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無論是儲蓄還是購買理財產品用注意幾個方面的問題

1、儘量選擇國有銀行,因為這些銀剛管理規範,監管到位,倒閉的可能性很小。

2、分散投資,每個銀行的儲蓄額度不要超過50萬,在保險度的範圍內。

3、購買理財產品,要仔細閱讀有關的合同條款,區分理財產品的性質是屬於銀行自營還是託管。做到理財產品不清楚不投資,預期風險大不同,確保本金安全。

不知道我對問題的解釋是否清晰,如果有爭議,歡迎可以進行探討。


老yzdzh


在銀行理財不算是存款,銀行理財有很多理財產品,存款只是銀行理財的一種,銀行理財包括定期存款,活期存款,結構性存款,大額存單,國債等等。

如果銀行倒閉了,有哪些銀行理財產品可以得到最高50萬元的賠償呢?

如果銀行倒閉了,那麼只能是存款可以得到賠償,其他的銀行理財產品不會賠償,其他的理財產品只是把銀行作為銷售的渠道,理財者買入銀行理財產品之後,資金就流向了理財產品的發行機構去了,銀行只會從中拿提成。

比如銀行理財還包括保險產品,那麼你在銀行買入保險之後,資金就會流向保險公司,如果銀行倒閉了,保險公司不會受到太大的影響,保險公司只要還在正常經營,那麼即使銀行倒閉了,理財者也是不需要擔心的,其他的理財產品和銀行無關,銀行只是代理銷售而已。

按50萬元索賠嗎?

《存款保險條例》嚴格規定了,同一存款人在同一銀行的存款和利息最高只能得到50萬元的賠償,如果你的存款本金和利息沒有超過50萬元,那麼你會得到全額的賠償。如果存款人的本金和利息超過了50萬元,那麼存款人會得到50萬元的賠償,那麼其他還有的存款資金就不會被賠償了嗎?還是會“賠償”的,如果銀行破產清算之後,還有資金,那麼還會對應賠償一部分,不過小財認為,這部分賠償拿回來的難度實在太大,因為銀行既然破產了,只要銀行可以把自己的債務和資產處理好,就已經非常不錯了。

為什麼有存款保險條例的存在呢?

金融行業需要進步,銀行業也需要進步,由於過去的金融行業一直相對保守,造成了有些銀行不思進取,慢慢地就失去了競爭力,所以以後為了促進銀行業的進步,淘汰掉落後的銀行,現在的銀行是被允許破產的,以前的銀行可以被兜底,而銀行破產之後,存款人的存款也會受到極大的影響,所以才有了《存款保險條例》的誕生,這樣的保險制度可以保障大部分人的存款人的存款安全,避免全部的存款遭受損失。


小車說理財


銀行理財當然不屬於存款。

銀行存款指的是人民幣和外幣存款,既包括個人儲蓄存款,也包括企業及其他單位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屬於銀行存款。過往我們一直認為存在銀行裡的錢是絕對無風險的,而2015年開始實施的《存款保險條例》告訴我們,銀行有可能破產,破產後存款人受到絕對保護的存款金額上限是50萬元,超額部分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在正常的商業環境中,銀行倒閉的可能性極低。

銀行理財是指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活動。個人用於銀行理財的資金買的是銀行自己發行或代銷(其他金融機構如基金公司)的理財產品,不屬於銀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險條例》保護。以前銀行基本承諾保本保收益,但資管新規出臺之後,所有金融機構均不允許做此承諾。投資者獲得相應收益的同時必須承擔相應的風險。保本保收益的做法容易積聚風險,一旦發生系統性問題,後果無法估量。

儘管我們說銀行倒閉的可能性很小,但題主此處更應該關心的是銀行理財的風險大小如何。目前銀行理財產品較多,按照風險等級劃分,風險小一些的收益低,風險大一些的收益高,投資者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風險承受能力合理購買。



孫建波


如果銀行倒閉,客戶購買的理財產品是不受存款保險保障的。


存款是銀行對儲戶的負債,銀行通過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賺取存貸利差,存款是受國家存款保險制度保障的。理財是銀行接受客戶委託,投資於金融產品,銀行賺取的是手續費收入,對客戶來說這是一項投資。

既然是投資,就會有風險,這是理財與存款的最大區別。目前正在倡導理財打破剛兌,別說銀行破產,就是銀行正常經營著,理財也都會有虧本的時候。網上這類事例可以搜出一大堆。

總之,如果你不願冒風險,把錢放存款是最好的選擇;如果你不甘心很低的存款利率,而去購買銀行理財,那麼你就得有承擔風險的準備。

我是空谷寒潭,與您分享我的觀點。


空谷寒潭


  理財是理財,存款是存款,但兩者可以存在交集。

  而受不受50萬的保障要看具體是什麼銀行理財。如果是銀行表內理財,比如結構性存款,那麼本金部分就受《存款保險條例》最高50萬的保障;而如果是銀行表外理財,那麼這屬於銀行的資管業務,與銀行資產分別記賬分別管理,不受《存款保險條例》最高50萬的保障。

  從上面闡述可以知道,不管是銀行表內還是表外理財,都是安全的,只要風險等級屬於中低風險,都不易出現虧損,保本保說沒有實際意義。或者說表內理財的保本保收產品只是為了賣給極端的保守投資者罷了,實際銀行或第三方擔保公司也極不可能因為管理損失而進行賠償。

  結構性存款等表內理財產品雖然可以保本保收,或者受《存款保險條例》保障,但其收益往往比同等風險下其他理財產品低,主要是因為其有部分收益用於交“保險”(比如第三方擔保),而其本身的風險就低,交“保險”是完全沒有必要的,比如貨幣基金本身投資就是短期貨幣工具,具有“保險”性質,再去交“保險”就顯得多餘了。

  雖然銀行表外理財不可保本保收,也不受《存款保險條例》保障,但他也銀行的資產是分別記賬分別管理,銀行倒閉與該類理財產品毫無關係,即使銀行管理部門被撤消,理財產品被清盤,投資者依然能拿回對應的資金。

  而如果購買是中低風險理財產品,它本身投資標的為國債、金融債、高信用評級的企業債、央行票據、銀行定期存款和一些固定資產的商業租用等,安全性非常高,要不要協議上的保本保收就非常沒有必要,因為它本身就具有“保險”的性質了。

  而真正意義上的保本保收產品,其投資標的本身風險性較低,出現違約或者資產管理虧損是極難發生的,銀行或第三方擔保公司極少會出現墊付的情況,也因此他們敢頻繁的擔保。


三人聚眾


理財產品和存款有些本質的區別。

存款的本質其實是儲戶把錢借給銀行,銀行付固定利息,到期是要還本付息的。

而理財產品是一種具有風險性的投資,是要自負盈虧的,在購買理財產品之前銀行都會進行風險提示,並簽署合同,而存儲一般沒有風險提示。極端情況下,理財產品是有虧本的風險的,即便虧了銀行也無需賠償,除非是保本的,可以賠償本金。

當然,現在銀行的理財產品都是低收益低風險的產品,和儲蓄差不多,但性質上不一樣。


法眼觀察


銀行理財不是存款,銀行倒閉不是按照50萬索賠。

1.50萬的說法來自於存款保險制度。單一存款人在一家銀行存款享受本息不超過50萬的保險賠付,也就是說如果張三在銀行存了100萬,銀行倒閉,保險公司只負責賠付50萬,剩下的本金和利息需要從銀行破產清算的資產中按比例賠付給客戶。


2.銀行理財不是存款,所以不受存款保險制度的保護。一旦銀行破產,客戶的理財也只能從銀行清算財產中按比例賠付。這個賠付基本不會達到理財本金,因為如果能夠賠付本金,也不至於落到破產倒閉的結局。

3.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理財收益明顯高於存款,因而風險也是肯定高於存款。如果有人告訴你,某個銀行理財收益高,但風險低,和存款一樣,那麼可以斷定要不他不專業,要不就是在忽悠你。你惦記著幾個點的利息,他在惦記你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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