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吃空餉”關鍵是打掉背後的“保護傘”

最近,斂財1.5億、藏錢雞窩的內蒙古自治區落馬廳官楊國文被提起公訴。細數其違法亂紀事實,其中一項是安排親屬“吃空餉”。(4月25日,人民網)

“吃空餉”既是違法違規行為,更是一種腐敗。儘管中央多次向“吃空餉”亮劍,“吃空餉”現象依然存在,在一些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仍然有一些既得利益者抱著僥倖心理,虛報冒領財政資金,頂風而上,不少落馬乾部都存在安排縱容親屬“吃空餉”問題。如2017年3月,遼寧省政協原常委周連科被“雙開”,其違規用人、縱容親屬“吃空餉”問題隨後被曝光;2018年7月,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橫街鎮環境衛生管理站原站長、黨支部書記胡國萬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責令退賠違紀所得,並被免去職務,而其受處分的原因之一就是安排妻子盛某某在環衛站“吃空餉”。

“吃空餉”的形式與手段雖然五花八門,但背後總能看到權力的影子。造成“吃空餉”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制度缺失、管理鬆懈的問題,但根源還是濫用權力。領導“安插”哪個人進單位,哪些人不在崗還在領工資,可能只是人事部門、財務部門等知道,群眾很難知曉,更不用說揭穿這種行為,更有一些幹部坦言,“吃空餉”的大都是領導幹部、關係戶、上面打招呼的,作為基層單位很難處理。筆者認為,一定要在調查清楚幹部“吃空餉”事實的基礎上,對放任“發空餉”的相關責任人追究責任,要深挖其中的以權謀私、權錢交易,因此,治理“吃空餉”更要問責“發空餉”,才能從源頭上遏制和徹底剷除這一不良現象。

整治“吃空餉”建立規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的長效機制,需要多管齊下。既要完善制度、堵住管理上的漏洞,又要加強權力約束,把權力裝進‘籠子’裡。新修訂的預算法明確,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不得虛列收入和支出,不得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預算資金,“吃空餉”實際上就是一種虛列支出行為。對於這種行為預算法明確規定要責令其改正,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將權力置於陽光下,是防止腐敗、根治“吃空餉”的關鍵。應公開編制人員、建立起舉報獎勵制度,讓進人、用人信息透明化,讓“吃空餉”無機可乘;與此同時,要加大對編制、人事、財務等日常監督管理,使其趨於法治化、規範化、完善化,走出“治理-復發-治理”的怪圈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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