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陽一男子酒後鬧事嘗苦果 尋釁滋事被拘留悔已晚

在醉人的春風裡,三五個好友聚在一起,推杯換盞,本來是一件愜意的事,然而,紫陽男子王某醉酒後,藐視社會公德,在公共場所無理取鬧,多次用言語挑釁他人並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最終,

王某因尋釁滋事被紫陽縣公安局依法給予行政拘留15日處罰。

4月13日22時許,王某酒後經過紫陽縣城西關夜市某奶茶店時,看到未成年李某在奶茶店門前玩手機,上前便踢李某臀部並對其言語挑釁,見王某處於醉酒狀態,李某避開;隨後,王某又以購買冰激凌為由在奶茶店尋釁滋事,並對店內的學生言語挑釁,見無人理會,王某離開奶茶店,此時,恰逢中學生文某路過,王某無故用手按壓文某頭部的同時,踢文某身體致使文某手機摔壞,後被旁人勸離。

紫陽一男子酒後鬧事嘗苦果 尋釁滋事被拘留悔已晚

違法行為人王某因尋釁滋事,侵害多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社會影響惡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紫陽縣公安局依法給予王某行政拘留15日處罰。

審核:李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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