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甘谷縣“3·14”事故

事故經過

2019年3月14日9時40分許,甘谷縣磐安鎮三十里鋪村駕駛人郭某某駕駛甘A347××號重型自卸貨車,從武家河礦山裝載礦石運往磐安鎮二十里鋪村的甘谷祁連山水泥有限公司,沿三武公路由南向北右轉彎行駛進入國道316線丁字路口時,車輛向左側翻,礦石撒落後,將路邊7人砸壓,造成4死亡,3人受傷。


天水市甘谷縣“3·14”事故

事故原因

郭某某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重載貨車,在經過下坡轉彎路段時因氣壓不足車速過快導致事故發生,其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四款“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第二十一條“ 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第四十八條“ 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之規定。

事故教訓

駕駛人要牢記:貨車超載會影響車輛制動性能和操控性能,易造成制動系統漏氣、導致制動失效。同時,貨車長期超載運輸會對車輛主要部件產生嚴重影響,縮短車輛正常壽命。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貨車駕駛人請勿超速、超載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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