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門口強行開車頂撞兩名值日學生,河南鄧州一車主被拘5日,你有什麼看法?

南柯


這年頭,我不知道一些人趕著幹嘛,連孩子們的生命安全都不顧,實在令人氣憤。這種事件已經不是一起兩起了,報道出來的就有好多起,但是,還是有人不斷試探法律底線,而受到的懲罰,僅僅是被拘5日!

僅僅拘留5日,沒有其他的懲罰措施跟進,處罰的成本太低了,跟學生的生命安全相比,簡直就是零成本,這也是一直以來,校門口路段總是會發生這類事件的根本原因所在。

對於這種嚴重威脅青少年兒童生命的行為,本人認為,應該加大違法成本,加大懲罰力度,讓一些良心不在的人不敢以身試法。長短措施結合,確保孩子們的生命安全。

短期措施:

第一、對於司機強行開車頂撞學生的行為,除了拘留外,應該吊銷駕照並處以最低10000萬元以上的罰款,只有加大違法成本和懲罰力度,才會讓這些明知故犯的人不敢再犯。

第二、學校門口的道路,應該由公安機關,實行限時通行,在學生上學時間段和放學時間的,設置路障,禁止通行。

第三、如果學校門口屬於交通要道,不能限時通行,應該由公安部門,在上學和放學時段,派出警力,指揮交通,維護孩子們的安全。

第四、對於校門口道路的交通管理,明確不得由學校擔當,學校不準安排學生在道路上值日。安排中小學生去做警察做的事情,本身就是很奇葩的,是對學生的生命安全不負責任的行為,必須嚴厲制止。

長期措施:教育部門應該和公安部門一道,推動現行交通法律的修改,對於涉及學校門口路段交通事故,實行特別法律條文,不能以一般的交通事故來處理,從法律上界定這種違法行為,劃下一條不能觸碰的紅線。


當代師說


近日,網上流傳一段黑色轎車頂著幾名小學生強行前行的視頻,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經調查,4月23是中午11時許,正值鄧州市城區一小學放學時間,胡某駕駛轎車通過學校路段時,不顧值日學生阻攔,開車頂著學生強行通過。鄧州市公安局對胡某的行為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處罰。


胡某的行為情節嚴重,擾亂了校園周邊公共場所秩序,建議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名義對胡某進行處罰,嚴重的情況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處罰太輕。從«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來看,在有學校的路段,司機要注意觀察標誌標線,遵規行駛,在途經時一定要減速慢行,應該對胡某的駕駛證進行暫扣,重新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達到相關要求後才準開車上路。

胡某的這種行為是一種故意行為,可能會造成嚴重的後果。比飲酒駕駛機動車輛後果嚴重,對於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的處罰是:罰款1000到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

有的駕駛人員素質低下,買了一輛波爾皮(破車),認為自己不得了,在馬路上橫衝直撞,不顧他人的生命安全,欺負弱勢群體,認為自己有保險,出了事故保險公司會負責,但這是一種故意行為,出了事故保險公司不應當負責,同時應當追究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


Lance課堂


這種情況司機肯定是錯了,但我們不該反思一下嗎?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首先在這個視頻裡沒有看到有老師或交警人員,我個人覺得錯的絕對不只司機一方面,比如學校安排小學生指揮交通本身就是一種不負責任的錯誤方式,指揮交通本應該是交警或協警的事,但如果警力不足你做為學校還有很多更科學更合理的方法,比如向交管部門伸請上下學使用臨時移動式紅綠燈,由學校老師或保安人員來協調指揮交通而不是叫幾個小學生把路一堵了事,在保障學生安全的前提下同時考慮道路通行效率!在這種校園安全事件多發的背景下還不足以讓學校和當地主管部門引起重視嗎?


toolexpert


我的看法就是拘留5日太少了,起不到教育本人和警告他人的作用。

這種事情為什麼總會發生,就是因為處罰太輕了。真的搞不懂這個胡某是怎麼想的,看到學生的阻攔還要強行頂著學生通過。

說實話,我們這邊對學校學生上下學做的還是不錯的,特別是上學高峰期,也是上班高峰期,過往行人和車輛特別多,幾乎每個學校門口都有交警,警察、保安,和孩子家長志願者組成的疏導隊,交警和警察站在路中間指揮過往車輛,志願者和學校保安站在路口指揮過往行人,保證交通的正常通行和學生的安全。

建議一些不好管理的學校路段或者偏遠的學校可以直接在路上設置路障,保證學生的安全,同時有條件的學校可以組織志願者或者工作人員維持持續。

建議國家出臺對這種危害公共安全的人一定要嚴懲,特別是危害到孩子的行為,就拿拐賣孩子來說,如果以後誰拐賣孩子,直接槍斃,我相信拐賣孩子的會少很多。

另外不論學校處於什麼目的,這類事情儘量還是少讓孩子參與吧,因為孩子有的時候真的不懂自我保護


快樂兒童ing


學校門口開車頂撞學生,屢見不鮮,看來是懲罰力度不夠。

2018年9月山東菏澤一位女司機駕駛一輛白色轎車,公然頂撞學生,硬是從學生中開過。後被舉報,罰款50元,記三分。

2019年4月23日,河南鄧州一司機駕駛黑色轎車,在學生放學期間,不顧值日學生阻攔,開車頂著學生強行通過。後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治安處罰。

想要杜絕此類事件,一是上下學期間在學校門口設卡,禁止車輛通行。我居住區附近的小學就是這麼做的,還專門配有保安。

二是加大懲處力度,扣分罰錢對那些能做出此種事情的人來說沒有任何作用,至少應該行政拘留,完全有必要吊銷駕照。





愛學習化學課堂


必須拘!我女兒的學校在城區,每次放學的時候,孩子們排隊過馬路,就有那麼些可能趕著去投胎的王八蛋,拼命按喇叭,硬生生的從孩子們的隊伍中強行衝過去,看的真的心懸。估計那些都是沒後代的人,體會不到自己小孩子碰到這種人是什麼心態。必須給點教訓才長記性。另一個校門口以前有斑馬線,車流量大,小孩過馬路讓行的很少,自從裝上監控專拍不禮讓行人的了,現在都規規矩矩的,看到有人通過,就停車讓行。所以呀大部分人就是記打不記吃的人多。所以罰的好,支持。


桐溪樂園歡樂水世界


個人認為,如果按法律來說,司機沒錯。馬路上是以機動車行駛為主,應該是人讓車。主次要分清。不是車盯著孩子走,而是孩子阻礙機動車正常行駛。之所以有了車頂著孩子走這麼個結果,是因為社會和有關單位,和人。斑馬線,紅綠燈,天橋,交警,都是留著看的嗎??但是從老百姓的生活角度來說,什麼馬路不馬路,什麼交通規則,孩子是小孩子嗎,是弱勢,是祖國的未來,該讓還是得讓。但是過度譴責司機我覺得沒這個必要吧。孩子要上學放學回家寫作業。司機也要上班下班做飯等。大家都是一樣的,只是出行方式不一樣。


城南舊事175929153


這要是在美國,估計這輩子別想出來了,沒辦法,咱們領導人的孩子不會走路上學,專車瞭解一下。


吻808我


像學校門口撞人,膽太大了,重罰,比個例子,如果別人開車到學校門口把你的孩子撞了你願意嗎,人心都是肉長得,將心比心,不要仗勢欺人,像這樣的事情應該要嚴罰!


手機用戶10642330798


涉嫌故意殺人罪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