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民買雞蛋過期1天維權 監管部門:沒超期


常州市民買雞蛋過期1天維權 監管部門:沒超期

生產日期


常州市民買雞蛋過期1天維權 監管部門:沒超期

購買日期


常州市民買雞蛋過期1天維權 監管部門:沒超期

保質期


保質期怎麼算?常州的陳先生最近被這個簡單的問題給難住了。4月11日,他從超市買了幾盒保質期為30天的雞蛋,回家後發現生產日期居然是3月12日。他去維權,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卻稱雞蛋沒過期。陳先生蒙了,食品的保質期究竟怎麼算?4月24日,現代快報記者進行了調查瞭解。

市民維權

明明超期卻說沒過期?

“雞蛋是在超市買的,18.8元一盒。當時沒注意看日期,回去才發現已經過期了。”陳先生告訴現代快報記者,4月11日下午3點多,他在當地一家超市買了8盒雞蛋。回家才發現保質期是30天,可生產日期是3月12日,因為3月有31天,算了算,這批雞蛋已經超出保質期,屬於過期產品。

陳先生稱,他隨即找到超市售後討說法,對方同意退換商品。“交涉過程中,他們的態度很惡劣,而且說我是明知過期了才買的,說我的目的就是為了賠償。”陳先生很氣憤,他認為超市工作人員對其是言語侮辱,隨即終止索賠,並撥打12315熱線電話維權。

然而,維權結果讓陳先生始料未及,因為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給的回覆是:這幾盒雞蛋沒有過期。

監管部門

保質期從生產日期次日起算

“我一天一天地數,怎麼數都已經過期了。”想不明白怎麼超期就變臨期了,陳先生向媒體求助,要個說法。

4月24日,現代快報記者聯繫上常州市鐘樓區市場監管局永紅分局相關負責人,對方表示在接到反映後,隨即對此事進行了解。“雞蛋包裝盒上標註的生產日期是3月12日,保質期是30天。”該負責人稱,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司關於預包裝食品保質期標示有關問題的覆函國衛食品標便函(2015)58號”規定,食品保質期的起算時間可從生產日期算起,也可以從生產日期第二天起算。

另外,《(GB7718-2011)實施指南》中有關預包裝食品保質期的釋義(4.1.7 日期標示-釋義),“企業可自主決定以具體時間的形式或固定時間段的方式標示保質期,但保質期必須與生產日期具有對應關係,即以生產日期為保質期計算起點或生產日期第二天為保質期計算起點。”

該負責人表示,按照規定,保質期的具體起算時間由生產企業確定。另外經與相關企業聯繫,陳先生買的雞蛋保質期起算時間從3月13日算起,到4月11日剛好滿30天,不能算過期。此外,由於消法對於臨期產品沒有明確規定,消費者購買到臨期產品後無法要求商家退一賠十。不過,該局正在組織當事雙方協調解決此事。(宋體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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