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屬企業混改再提速《操作指引》印發

山西:省属企业混改再提速《操作指引》印发

黃河新聞網訊(記者 周昱麗)4月25日上午,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省國資委副主任、新聞發言人高春毅介紹《省屬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起草背景和總體情況。

為了積極穩妥有序推進省屬企業混改進程,規範混改操作相關事項和流程,把好科學決策關、審計評估關、市場交易關,有效防範風險,省國資委研究制訂了《省屬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於2019年4月19日以文件印發。

“總體看,《指引》是在已經出臺的山西省推進‘混改’的‘實施意見’的基礎上,對‘混改’操作層面的細化,符合省委、省政府關於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精神,進一步明確了省屬企業開展混改的操作流程,為全省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提供了行動指引。”高春毅說。

《指引》共分四個部分。第一部分“適用範圍”,提出《指引》適用於省屬企業和所屬二級及以下企業,通過增資擴股、股權轉讓、吸收合併等多種方式,引入社會各類資本進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另有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部分“基本原則”,強調省屬企業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應當遵循以下原則:“宜改必改,積極穩妥;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依法依規,規範操作;完善制度,保護產權”。

第三部分“實施流程”,明確省屬企業實施混合所有改革應經過六個主要環節:提出混改申請、制訂混改方案、履行決策程序、開展審計評估、實施產權交易、辦理變更登記。其中,比較關鍵的幾個環節:

履行決策程序中明確“省屬重要骨幹企業混改方案,報省政府批准。省屬企業集團層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原則上省級國有股東保持控股地位,國有資本不再控股的混改方案,報省政府批准。省屬企業二級及以下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根據省國資委對省屬企業的授權情況,按程序履行報批手續。”同時強調“相關決策機構在審批企業混改方案時,要加強對社會資本質量、合作方誠信與操守、債權債務關係等內容的審核。”

開展審計評估中要求“省屬企業及二級以下子公司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須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選聘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的國有資產(產權)進行清產核資、財務審計、資產評估。”

實施產權交易中要求“省屬企業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國有資產交易,應在省國資委選擇確定的產權交易機構公開掛牌交易,擇優選擇投資者,確保企業國有資產轉讓依法合規。”

第四部分主要就混合所有制企業加強黨的建設和領導、律師全程參與混改合法合規審核、社會穩定風險分析與防範、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資產減值準備和資產損失處理、行業資質變更、涉稅事項和國有產權轉讓及推動混改舉措落地等方面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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