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令員與司令有區別嗎?

張毓瑛


民國時期,城頭變幻大王旗,如同遍佈遍地草頭王的王朝末期一樣,一片混亂的民國,也是“司令遍地走,將軍不如狗”。尤其當抗戰爆發之後,在國民政府退出,而日寇有沒有足夠的兵力佔據的權力真空地區,往往一個偏僻的縣城就能冒出幾百個大大小小的司令。有些聚嘯山林的土匪頭子也搖身一變,趕時髦般的成為了“司令”。

土匪司令

除了趕時髦,草頭王們之所以紛紛自封司令,大概也因為,民國時期,司令似乎被多數人認為是一支相對獨立部隊的最高軍事領袖。與此同時,國民政府內部也有許多手握重權的司令,例如南京國民政府領袖蔣介石在第一次北伐時期,就被任命為北伐軍總司令。中國工農紅軍也不例外,十大元帥之首的朱德元帥,在紅軍時代的重要職務之一,就是紅軍總司令。

司令成了一個萬金油一般的稱呼,“十幾個人、七八條槍”的草臺班子隊伍首領可自稱司令,統帥數十萬、百萬大軍的軍事集團最高領袖,依然可被任命為司令或總司令。

蔣總司令

與此同時,還有一個在我軍中才能見到的稱呼:司令員,在司令之後加了一個“員”是什麼意思呢?它和司令有什麼區別呢?

眾所周知,在大革命失敗後,南昌起義、廣州起義、秋收起義三大起義先後爆發,屬於中國共產黨獨立領導的革命隊伍正式建設起來。尤其在毛主席三灣改編之後,黨指揮槍等我軍重要原則被正式確立。而毛主席定的原則之一,就是官兵平等。

既然官兵平等,那麼,舊式軍閥部隊之中代表階層關係的“長官”、“老總”等稱謂被棄之不用。取而代之的則是首長、同志等新的稱呼。在劉伯承元帥擔任紅軍總參謀長之後,他將從蘇聯學到的“司令員”一詞引入了我軍。當然與此同時,還有炊事員、司號員等等“員”。

劉帥

從此,紅軍各級高級軍官,開始被稱為司令員。在我軍隊伍中,無論是旅長、師長、軍長、縱隊首長、支隊首長還其他高級職務,都可被統稱為司令員。這個稱呼也一直在我軍中延續,在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期間,各級高級將領依然可被稱為司令員。

例如十大將之首的粟裕大將在1938年,就被任命為新四軍先遣支隊司令員兼政治委員,率部挺進蘇南敵後,開闢敵後根據地,與日寇作戰,極大地擴充了新四軍的根據地。新中國成立的1951年,第十八軍也成立了由十八軍副政委王其梅擔任司令員的進藏先遣支隊,挺進西藏,為最終西藏的和平解放立下了汗馬功勞。

曾擔任新四軍先遣支隊司令員的粟裕大將

至今,我軍中依然使用司令員這一稱呼。例如各兵種、各級軍區、各海軍艦隊、各基地軍事的主官,都被稱之為司令員。在如今,司令員和司令的最大區別在於,司令員是各級最高軍事指揮官規範的正式稱謂,而司令卻更偏向於口語化。


鳶飛九天2018


其實,司令和司令員,並沒什麼正式的區別。司令,更多的只是口頭稱謂,也即民間所說的口語,因此,不是很規範的說法。

通俗地說,中國軍隊部隊的第一把手,都可以叫司令,譬如師、軍等指揮部都稱師司令部、軍司令部,事實上師長、軍長都是這支部隊中的最高指揮官,都可以叫司令。

當年,劉帥從蘇聯伏龍芝軍事學院深造歸來,在蘇區擔任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參謀長,將蘇軍的許多軍事條令帶回了國內且加以改善,蘇軍中最高指揮員稱司令,劉帥覺得帶有明顯的等級意味,有悖紅軍官兵平等的宗旨,就在後面增加了一個“員”字,稱“司令員”,同時將“伙伕”改為“炊事員”,“護兵”改為“警衛員”等。

因此,司令員,在中國軍隊中,才是比較正式的軍方稱謂,解放軍各種條令中的官方頭銜稱呼,在著書或委任狀中,都會寫明某某某是某某部司令員,或任命某某某為某某部司令員。

中國軍隊中,對兵種、大軍區、省軍區、軍分區、警備區、衛戍區、海軍艦隊、軍區空軍、集團軍,以及各陸海空軍基地的最高軍事指揮員,一般都稱作司令員。

現在,武警總隊的總隊長也已改稱司令員了;而國外的軍隊,卻沒有司令員的稱謂,最高軍事長官一般都叫司令。

但顯然,中國軍隊的司令員,其級別是不等的,不要以為司令員,就是軍隊中最高的軍隊指揮官,即便同為司令員,其級別和軍銜,都是不對等的。

其中,兵種司令員,譬如陸軍司令員(中國軍隊中曾經長期缺失,本次軍改以後,才有了陸軍司令員)、海軍司令員、空軍司令員等,一般都是大軍區級別,基準軍銜是上將;當然,也有資深的中將擔任兵種司令員,但通常時間不會很長,就會擢升上將軍銜。

大軍區司令員,其基準軍銜就是上將,中國軍隊經軍改以後,由7大軍區調整為5大戰區,戰區的司令員,都是妥妥的上將軍銜,個別資深的中將戰區司令員,也會很快晉升為上將軍銜。

省軍區司令員和各陸海空軍基地司令員,其基準軍銜為少將,相當於集團軍軍長級別;而軍分區、警備區司令員就是大校軍銜,相當於野戰軍師長級別。

海軍艦隊、衛戍區、軍區空軍、集團軍司令員,基準軍銜為少將,當然,個別海軍艦隊司令員為中將軍銜,也有資深的軍區空軍司令員晉升中將軍銜,目前為止,還未曾出現集團軍有中將軍長的。

綜上,司令和司令員,在中國軍隊,事實上就是一回事,司令,這個叫法,其實就是司令員的簡稱,兩種不同的叫法指的是相同的職務。


如果非得有所區別,那麼司令員是比較規範的稱呼,在正式的文件和著作中,一定要使用司令員的稱呼,不能簡稱為司令,而司令,只是比較口語化的叫法,顯然並不規範。


國平軍史


當然有區別。司令員是級別,總共有兩個,一個正司令,一個副司令。司令是職位,一般就是指正司令,副司令就得前面再加個副字。

其次,職權不同。司令員一般是用在行政機構上的,比如軍區要設司令員,但是軍區的司令員往往有好幾個,因為軍區很多,比如美國有八個軍區,每個軍區有兩個司令員,那麼總共就有十六個司令員了。而任職司令的話,除了軍區的正負司令外,還有可能是野戰軍司令,比如在朝戰的時候,接替麥克阿瑟的李奇微就沒有在軍區裡任職,但是他仍然是被稱為美軍司令。

第三,司令員是正編編制內的人員,一直都是司令員。司令則很可能是臨時工。部隊打仗是需要司令的,但是打仗的規模不同,有可能打一場局部戰爭就幾千人,打一場大戰幾十萬人;建制也不同,不一定有整個師整個旅參戰,大部分情況下都是一個團一個營這樣集結起來組成混成部隊。這時候的司令也是臨時指派的,有可能是少將軍長,也可能大校師長等等,他們也就戰時司令,打完仗就被撤了。


優己


司令和司令員不是一回事。在民國,司令這個職務可大可小,團長、旅長、師長等軍制是有正規編制的,需要上級的任命。而“司令”一職則可以自己給自己任命,特別是一些土匪,國民黨敗退臺灣之後,司令更是多如牛毛。只要有槍有人,都能叫司令。國民黨軍前期在師長或軍長之上的職務不是司令而是總指揮,集團軍出現之後,一般稱為“總司令”,如第9集團軍總司令張治中。二戰時期,日軍的師團之上為軍、方面軍、總軍,軍和方面軍的長官為“司令官”,總軍的指揮官為總司令。

司令員則是我國各軍、兵種流傳下來的一種特殊稱呼,指某部隊的最高軍事指揮官。紅軍時期,從蘇聯留學回來的劉伯承組織翻譯帶回的蘇軍各種條令。由於劉伯承出身於舊軍隊,舊軍隊中等級森嚴,對後勤人員比較歧視,而人民軍隊是一支新型的軍隊,為了體現官兵一致,在司令後面加一個“員”字,這樣就倍感親切,體現了革命軍隊人人平等,都是革命軍隊的普通一“員”,只是分工不同而已。除此之外,還將舊軍隊中的“護兵”、“勤務兵”“伙伕”分別改稱為“警衛員”、“公務員”、“炊事員”,這些稱呼一直沿用至今。


歷史軍魂


司令和司令員從本質上沒有什麼區別,說白了“司令”實際上就是“司令員”,兩個不同的名稱所說的都是一回事。

如果非要說“司令員”和司令有什麼區別的話,“司令”和“司令員”的區別就在於一個是我國各軍、兵種流傳下來的口語之稱,而司令員是一種正式的稱謂,是一種規範的叫法。特別是在正式的場合和行文以及著書中不應該使用“司令”,要以“司令員”為規範的稱呼。不過在國外大多隻稱呼“司令”而不是“司令員”。

“司令員”這個稱呼的由來,還有一段有意思的故事。因為我國軍隊的很多軍銜制度和部隊的制度都是從蘇聯那演變而來的,當時很多開國元帥和部隊將領去蘇聯軍事學校進行深造,其中就包括劉伯承元帥。後來這些開國元帥及將領學成回國後,也把蘇聯的很多軍事條例帶回了國,加以修繕後,就變成了現在我國軍隊一直在沿用的軍銜和部隊制度。

一開始,紅軍中的最高指揮蘇聯稱之為“司令”,但是劉伯承元帥認為這個軍銜有等級之分,不符合我軍的“為人民服務”和“人民當家作主”的宗旨,他認為司令也是部隊中普通一員,沒什麼特殊的,更不能有所謂的官僚主義,於是把司令改成了司令員,同時還把伙伕改為‘炊事員’,護兵改成了“警衛員”,方能體現人民軍隊的本質。

所以說,“司令”和“司令員”沒什麼區別,屬於同一職位,區別就在於規範和不規範。


四十五度軍報


司令員和司令在職能上是沒有任何區別的,司令員就是司令,唯一不同的是,“司令員”是我國獨有的一種叫法,那麼為什麼全世界單單就我國把“司令”叫成“司令員”呢?這其中又有什麼緣故呢?


時間回到1927年,那一年汪精衛和蔣介石先後叛變革命,第一次國共合作破裂,中國共產黨被迫發動了南昌起義,組建屬於自己的人民軍隊,當時劉伯承元帥任前敵委員會參謀團參謀長,到了年底,劉伯承元帥被組織安排到蘇聯伏龍芝軍事學院學習,在那裡劉伯承接觸並學習了更為先進的軍隊管理標準。

1930年,劉伯承學成回國後開始協助周恩來處理軍委日常工作,後來蔣介石對蘇區先後進行五次大規模圍剿,也是在這期間,劉伯承把蘇聯學到的軍隊條例加以修繕並實行到紅軍隊伍中,“司令員”也由此而來。


在蘇聯,一支部隊的最高指揮官被稱為“司令”,但是劉伯承元帥認為,“司令”這個稱呼有等級劃分的意思,就像“皇帝”一樣,無形當中拉開了軍隊首長和普通士兵的距離,如此就嚴重違背了“紅軍是人民的軍隊”的宗旨,這樣又何談“為人民服務”?

所以劉伯承思考之下決定把“司令”改為“司令員”,不僅如此,他還把“伙伕”改為“炊事員”,“護衛兵”改為“警衛員”,還有通訊員,司號員等等,這樣在部隊中,大家都是軍隊中的一員,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只有職責的不同,這種稱呼也完全表明了“人民當家作主”,“人民的部隊”的原則。

從此“司令員”就成了紅軍以及後來解放軍內部的常用稱呼,這種叫法作為中國獨有的特色一直被保留了下來,直到現在,部隊內部之間的稱呼依舊是“司令員”,只不過在媒體以及一些國際正式場合上還是要以“司令”來介紹。


可以說“司令員”這一細節的改變也反應出了為何解放軍最終能打敗國民黨反動派,一個不尊重士兵不尊重百姓的軍隊是永遠得不了天下的。


鹹魚閒聊


按照漢語詞典解釋,“司”是掌管、操作的意思,“司令”就是掌管命令的人,引申為指揮官。司令員和司令是不同國家、不同部隊對指揮官的稱呼,其本質和職權是一樣的,只不過司令員是我軍特有的一個名稱,而國民黨和國外部隊則稱司令官、總司令、司令長官或者司令。

劉伯承(中野司令員,左三)、陳毅(華野司令員,左四)等人合影

據說司令員一詞來自劉伯承同志的建議,1930年代他從蘇聯回國後, 與黨內、軍內其他同志一起制定、翻譯部隊條例,建議將司令一職改稱司令員。劉伯承這個建議的目的是革命工作只有分工不同,而無高低貴賤之分,紅軍中的軍官是指揮員,戰士則是戰鬥員,所以將司令改為司令員。

中原野戰軍劉伯承司令員(右)與鄧小平政委

抗戰期間,劉伯承又建議將八路軍內部的伙伕、馬伕、衛兵、號兵、衛生兵、勤務兵等稱呼改為炊事員、飼養員、警衛員、司號員、衛生員和公務員,以體現官兵一致、官兵平等的思想。後來,這幾大員與司令員、指戰員等流行全軍,成為我軍的正式稱呼,並一直沿用至今。

朱德總司令

今天在軍隊和武警編制內被稱為司令員的崗位很多,大體上有戰區司令員,各軍兵種司令員,武警總部和各總隊司令員,地方軍區、軍分區、警備區司令員,海軍、空軍、火箭軍各基地司令員,海軍三大艦隊司令員,駐港、駐澳部隊司令員等等,另外還有一個比較特殊的新疆建設兵團司令員。


民國年間那些事


“司令員”這個職務名稱,就是比“司令”多了一個字而已,兩者之間從職責上講沒有本質區別,但司令員是我軍的專屬稱謂,在其他國家不會把司令稱作司令員。

我軍在創建之初,就提倡官兵一致。上世紀三十年代,劉伯承元帥從蘇聯歸來,為進一步完善紅軍建設,組織左權等人一起翻譯從蘇聯帶回來的各種條例,其中涉及紅軍內部的稱呼。司令,在蘇軍中是最高長官,這個詞語被翻譯出來,而劉帥痛恨軍隊內部等級森嚴和對勤務人員的歧視,所以在這些稱呼後面加了一個“員”字,還將舊軍隊裡的伙伕、號兵等改稱為炊事員、司號員等,這樣從名稱上就鮮明體現從炊事員到司令員一律平等,都是革命軍隊中的一員,只是分工不同,這也是我軍一大特色。

玩過軍棋的朋友都知道,師長上面是軍長,軍長上面就是司令,所以大多數人認為司令是最大的。其實司令這一職位可大可小,現在亦如此。司令,泛指軍中某一單位、某一地域的長官,這一單位或地區可大可小,如警備區司令員、衛戍區司令員和軍區司令員、戰區司令員在等級上就是天壤之別。

民國時期,一些雜牌武裝紛紛自稱司令,老蔣敗退孤島時,更是撒下了大量“委任狀”,一時間各地佔山為王的土匪頭目在特務的支持下都搖身變成了“司令”。所以,當時的國軍上將、司令多如牛毛,這些土匪武裝後來都被解放軍一一剿滅。


兵說


文官不愛財,武官不怕死。國家才有前途,民族才有希望。大家好,我是東方貝雷,歡迎關注。

司令員和司令都是指的某部隊的最高軍事指揮官。兩者的區別主要是分別在國內、國外使用。

  1. 在國外,某部隊的最高軍事指揮官就是叫司令。比如駐守在日本橫須賀的美國海軍第七艦隊中將指揮官菲利普・索耶(Phillip G. Sawyer),就是叫做第七艦隊司令。

  2. 在國內,司令員一詞源於30年代,當時我們國家部隊指揮官的稱謂設置的五花八門,我們翻譯蘇聯軍隊稱呼時,劉伯承要求把司令後面加員,以便與警衛員、炊事員等一致起來,意思是大家都是革命隊伍中的一員,只不過是革命分工不同,體現了官兵一致和官兵平等。
  3. 在現在,司令員往往指的是師級以上軍事單位的軍事主官。比如,省軍區、軍分區(警備區)等軍事主官就是叫做司令員;軍兵種和戰區軍事主官也叫做司令員,我國目前東部戰區、西部戰區、南部戰區、北部戰區、中部戰區等五大戰區的軍事主官,以及陸軍、海軍、空軍、火箭軍等四大軍種的軍事主官,都叫做司令員。在正式的文件中稱謂司令員,口語中往往也可以稱為司令。

我國軍隊是人民軍隊,其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文官不愛財,武官不怕死。國家才有前途,民族才有希望。


東方貝雷


1918年列寧同志搞十月革命的時候,蔣介石正任“建國粵軍第二支隊司令”,率部駐於閩西,整天被粵系軍官們排擠的焦頭爛額,這不過是個加強團級的戰鬥隊,未來的國民革命軍“特級上將”還掛著上校肩章。補充個知識點,蔣介石被孫中山任命為黃埔軍校校長時,同時還獲得一個重要兼職:粵軍總司令部參謀長,總司令則是他的盟兄粵軍元老許崇智。

(蔣介石拿著手機?)

老許才是貨真價實的“司令級”重要將領,是陳炯明翻臉後孫中山的堅定支持者,掌握著數萬粵系本土軍隊,蔣介石不逼走這位大哥,就不能攫取廣州革命政府的軍隊實權,因為那會的黃埔學生軍無論兵力還是實力都還有限,粵軍才是主力。

所以首先,對“司令”這一稱謂的具體含義要有深刻的理解,司令的字面解釋只是“司掌軍令”,泛指軍中某一地區或某一方向上的“部隊長”,其軍銜和級別根據需要可大可小,未必就是多大的首長,也未必就是“軍長”的上級。比如軍分區司令、警備區司令、軍事基地司令等等,他們與大兵團司令的職權差距很大,由校級軍官擔任是很普遍的事情。



(粵軍總司令許崇智)

現如今的地級市軍分區司令和警備區司令基本是大校軍銜,按習慣說法就是“正師級”,個別小型軍事基地或後勤基地的“司令”則是上校有之,中校也有之,完全看部隊規模和編制級別。只有各大戰區(軍區)司令或總部的兵種司令,才是真正的高級將領。

尤其是民國時期,由於大批地方武裝、雜牌軍老大和土匪草寇通通自封“司令”,漸有“將軍多如狗,司令滿地走”的趨勢,所以司令這個職務一度臭了大街。因此在30年代後期,民國軍隊但凡真正軍級單位以上的野戰部隊軍事主官,大多稱為綏署主任、某路軍總指揮、軍團總指揮等等,相反,各地區的守備部隊倒多使用“司令”這一稱謂,比如淞滬警備司令錢大均、常德警備司令唐生明、憲兵司令谷正倫等等。



《辛德勒的名單》劇照


直到抗戰爆發後的1938年,軍事委員會統一整編野戰部隊,出現了集團軍的編制,主官稱謂才調整為“總司令”,下面確實是有軍級單位了。所以司令不一定值錢,“總司令””才是到了一定級別的人物,比如集團軍總司令、“剿總”總司令、兵團總司令等等,薛嶽就是抗戰初期掌握野戰重兵集團的第一兵團總司令、王耀武是第24集團軍總司令、第四方面軍總司令。

這一點連日本人也受了傳染,通常在“方面軍”以下稱為司令或司令官,只有“總軍”級別的頭目才可以稱為總司令,注意關東軍在1942年10月前就只能有司令官,這以後才稱為總司令。以岡村寧次為例,1937年是關東軍第2師團長、1938年是第11軍司令、1941年是華北方面軍司令,直到1944年底升任“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因為這是“總軍”級建制了。



(紅軍時期的劉伯承)


“司令”這一稱謂是全球通用的,比如納粹德軍的裝甲集群司令、集團軍司令、集團軍群總司令等,這都是高級指揮官,而二戰經典電影《辛德勒的名單》裡,猶太人集中營的司令哥特不過是個黨衛軍上尉,充分說明了“司令”這一職務的級別彈性。

“司令員”這一稱謂是我軍和前蘇軍專用,如果經常觀看蘇德戰爭的影視,你會發現其實蘇軍內部也是稱為“司令員”的,比如白俄羅斯第一方面軍“司令員朱可夫同志”、第62集團軍“司令員崔可夫同志”等,所以這不是我軍專利,而是留學蘇聯伏龍芝軍事學院的劉伯承元帥之“舶來品”。在他從蘇聯回國到達江西蘇區後,曾一度出任紅軍總參謀長,著手對工農紅軍的條例條令進行了正規化建設,其中重要的一條就是提倡稱謂上的官兵平等,效仿了蘇軍的職務稱呼習慣。

(崔可夫司令員)



於是司令被稱為“司令員”、號手被稱為“司號員”、各級軍事主官被稱為“指揮員”、衛兵稱為“警衛員”,伙伕也成為了“炊事員”等等,這一傳統被人民軍隊沿用至今。不過好像如今的俄羅斯軍隊已經不再如此稱謂了,不妨可以說,在現階段確實是我軍獨有,但具體含義和職能與前述的“司令”完全沒有區別。硬要有個細微區分的話,司令後面加個“官”沒有岐意,顯然司令員就加不得了。

劉帥在長征中首次有了“司令員”的職務,即在雲貴轉戰期間出任紅軍先遣隊司令員,到達陝北後又擔任過救援西路軍的“援西軍司令員”,抗日戰爭時期的晉冀魯豫軍區司令員,解放戰爭期間的中原野戰軍司令員和整編後的第二野戰軍司令員。

(第二野戰軍司令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