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種罌粟 涉罪被判刑李立峰 沈悅

因身體經常疼痛,家住重慶市江津區的賀錫全在明知法律規定不允許種植罌粟的情況下,仍決定自己種罌粟做藥治病。近日,經重慶市江津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判處賀錫全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2000元。

2018年4月,民警在巡邏時發現,賀錫全家門前花盆裡種了4株有豔麗花朵的植物,疑似罌粟。隨後,民警又在他家附近發現一大片種植的疑似罌粟。經當地林業司法鑑定中心鑑定,賀錫全種植的植物正是罌粟,俗稱鴉片、大煙。經當場剷除清點,賀錫全共計栽種了579株罌粟。他交代,2017年11月,自己在趕場時從賣草藥的小攤上花20元買了一個罌粟果,回去之後把罌粟種子撒進土裡開始栽種。他的妻子和哥哥得知後,都勸說他這是犯法行為,讓他不要種。但他認為,自己種的罌粟田位置偏遠,不會有人發現。在僥倖心理驅使下,他繼續栽種罌粟,但終究沒有逃過法律的制裁。

承辦檢察官王鳳介紹,在被查獲的時候,賀錫全栽種的罌粟植株最高的1.5米,最矮的0.2米,罌粟花妖豔搖曳,有的已經結出了青澀的果實。“無論出於何種動機,無論數量多少,私自種植罌粟都是違法的。”王鳳說。

檢察官還提醒,罌粟花不是普通的觀賞植物,就算是出於賞花或者好奇的目的而種植,也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希望大家珍愛生命,遠離毒品,攜手共同營造無毒的良好社會環境。

(李立峰 沈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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