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學生跳樓3人自殺18人退學、休學 杭州一涉“校園貸”黑組織12人獲刑

致2學生跳樓3人自殺18人退學、休學 杭州一涉“校園貸”黑組織12人獲刑

新京報快訊 據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消息,2019年4月25日,由蕭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胡某某等12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非法拘禁罪一案一審宣判,組織領導者胡某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多名骨幹成員分別獲判十八年至二十二年不等刑罰。

經依法審理查明:2016年10月至2018年1月期間,以被告人胡某某為組織、領導者,以鮑某某、吳某某、魏某某、施某某等人為骨幹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為謀取不法經濟利益,以民間借貸為名,長期盤踞在杭州下沙高教園區等地向在校學生放貸,誘騙被害人簽訂虛假的借款協議,並以製造資金走賬流水、假借平賬為名不斷壘高被害人借款數額,而後“爆單”進行催討,有組織地向在校大學生實施以“套路貸”犯罪活動數十起,涉案金額達數百萬元,並直接導致1名在校學生跳樓死亡、1名在校學生跳樓致傷、3人自殺後被救助、18名學生受影響退學、休學,對杭州下沙高教園區等地學生的正常學習生活造成惡劣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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