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擅自收取金融服務費,是否屬於超範圍經營?

猜不透Min


首先直接說結果,肯定是屬於超範圍經營了。4s經營的範圍主要在汽車出售、維修保養等服務內容。金融機構放貸業務並收取相關費用,屬於國家特許經營的行業(開銀行是每個人想開都能開的?)下面,我就簡單說說金融服務費的這些事,供你參考。

首先,4S店的經營範圍是什麼?

一般來說,汽車4S店工商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登記為“××品牌汽車銷售”的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現在也可以登記為“汽車銷售”。也就是說,工商部門頒發給4S店的營業執照中,營業範圍主要就是汽車銷售。

根據《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經銷商主要是銷售汽車、配件,並且要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

如果4S店有維修服務,其實也是需要有許可文件的。不過現在的4s點一般都是全套辦的。

其次,金融服務費是屬於哪個行業的呢?

根據銀監會(現在叫銀保監會)的規定,提供金融服務並收取費用的,只有獲取相關牌照才有資格經營此類業務。那要獲取什麼牌照呢?其實就是金融許可證,也就是說,金融服務費其實是屬於金融行業的。

金融行業屬於國家特許經營的行業,是經營金融商品的特殊行業。金融行業它包括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業、證券業。可以看到,金融服務費跟汽車行業是不沾邊的,簡單來說4s店是賣汽車的,金融行業是賣金融產品的,一個是實物,一個是虛體。

最後,4s店收取的金融金融服務費到底是怎麼回事?

消費者在4s店買車,很多時候都需要貸款買車,而4S店本身是沒有金融貸款這個經營能力的(即使有能力,沒有金融許可證,也是不可以從事金融貸款服務的)。那消費者需要貸款怎麼辦呢?4S店就相當於是一座橋樑,一邊是消費者,一邊是銀行或汽車消費金融公司。

正常來說,銀行或汽車消費金融公司一般會委託4S代為收取客戶購車貸款手續材料,因為銀行沒有這麼多的人力、精力每家4S店駐點服務,所以4S店與銀行之間其實屬於委託代理關係。

銀行審批完材料,如果客戶通過銀行的風險評估,就會向客戶發放貸款,也就替車主向4S店支付車款。同時,車主支付給銀行約定的利息。利息是完全合理合法的,銀行也是有資質向客戶收取合理的金融服務費的。

但現實中,銀行或者專業的汽車金融公司都是隻收取利息,不收取金融服務費的。而最終的這筆金融服務費都是流向了4s店。

結語

4s店的經營範圍只有汽車銷售,沒有金融許可證,卻收取了金融服務費,明顯超出了代理權限,超出了經營範圍,還沒有盡到如實披露的義務,金融服務費是典型的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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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眼曉車


金融服務費是不合理違法的,正如奔馳維權女車主說的:買車誘導辦按揭貸款,誘導交金融服務費,金融服務費服務什麼了。汽車金融服務費或按揭服務費背後都是進入汽車銷售4s店的賬戶與汽車銷售員的提成。現在很多汽車4S店存在店大欺客、強制消費、不明不白消費與欺詐消費,如強制在汽車銷售店買保險……等,汽車4s店套路深,買車消費需謹慎!


旅行的亮星星


金融服務費已經是行業潛規則!行業都是在這麼收!國家如何不干預,會一直存在下去,干預了也會巧立名目在其他項目上收費,他們總有招數收你的錢!就像我一個朋友去買車,你不買汽車附帶的精品,總計4000-5000/車價不同,收你不同標準檔次!反正得在他哪裡買!你買不買?哪裡都一樣。所以說……


魏先森show


             收費門:難倒全國的金融服務費

        一個收費項目,攪動起一個僅次於房地產規模的行業動盪,這就是大家鼎力支持的維權奔馳女車主王倩質疑的“金融服務費”。

        或許發現“金融服務費”問題是記者,但把這個問題推到全國民眾面前的卻是奔馳女車主王倩,大家應該感謝她。

        “金融服務費”存在已久,但以前總是躲躲閃閃,這次明明白白擺在大家面前了。

        這可不得了,真是堪比穿越時空而來的異形。

       “金融服務費”這怪物從13日出現,一週以來難倒全國所有媒體和專家,當然網友暫時沒有話語權先到角落候著。

        如何說難倒全國呢?

        不說紙媒,就是全國電視欄目播出類似節目的有上百個,出鏡的各類專家幾百人,央視做了近十期(各檔欄目總彙)。但對“金融服務費”收取合法不合法和如何收的問題,至今沒有結論!

        大家可調出17日晚央視2套的《財經評論》欄目來看看,我不是說這期欄目沒有辦好,別的欄目一碰這話題都是一樣的結果。

        17日晚《財經評論》從奔馳維權案說起,不到一分鐘後,主持人周雲讓兩位嘉賓點評“金融服務費”收取合法不合法,其中一位來自消協專家,一位是大學法學教授。兩位專家吧啦吧啦五分鐘後,周雲眨眨眼後說,他還是沒聽懂,兩位專家又繼續吧啦十幾分鍾至節目結束,周雲看樣子還沒聽懂,但他倒是沒說出來。

        這周裡電視非常奇葩,同一天可能這家電視臺裡的專家說“在4S店裡沒有金融資質的收取金融服務費合法,有資質的收不合法”,而另一家電視臺專家說“有資質收合法,沒資質收不合法”。

        綜合起來,大多數認為有前期(依據和許可、報備核證、明碼標價)條件才能收,否則不合法;少數如消協與汽車商業聯合會(成員大多是4S店)認為只要明碼標價就合法。

        當然,認為合法的,主要擔心認定違法後對整個汽車經銷4S店產生嚴重影響。

        消協的這個表態,產生自協會成立以來的第一次信任危機,絕大多數車主對這個表態持反對意見。

        我先來以事論事分析消協等單位專家錯誤原因,然後提出解決的一個建議。

        首先,產生如此矛盾看法的原因,是汽車經銷壟斷特性與盈利模式所造成,可以對手機銷售方式進行比較區別。

       金融服務費明碼標價就合法的說法錯誤之處:把金融服務費等同飯店的菜品,飯店裡菜品無論明碼標價,標多高都合法,比如一份家常豆腐標價888元,有顧客點了,老闆收888元是合理合法的,但為什麼飯店不亂標價呢?因為沒有顧客點這個明顯不正常價格的菜,而去點正常價格的菜,這店裡都沒有正常價格,那麼顧客可以去別家有正常價格的飯店。

        而去買奔馳車,這個城市只有一家奔馳4S店,明碼標價金融服務費每輛八萬,顧客接受不了,只好不買,長期下去,消費者買不到車用,4S店賣不車做不成生意而倒閉。

        看出什麼問題沒有?

        4S店裡商品分為:

1,可選擇性屬性的商品(如坐墊……)

該類商品明碼標價即可合法銷售。

2,不可選擇且必選唯一商品(如金融服務費)

該類唯一性商品,收有依據或許可,價有物價局核准,經營需明碼標價,正規票據。四項不可缺一!

        對目前金融服務費存在問題如何處理的一個建議:汽車經營銷售,目前涉及全國大多數家庭,已有公眾利益屬性,加上4S店壟斷特性和盈利模式,《建議由國家發改、市監、銀監、商務、稅務、財政等部門聯合發文進行收費規範》,如金融服務費可以收,具體服務內容,價格多少。還有可選擇類服務,如掛牌:可自己掛,也可委託商家服務580元/牌(該價由商家向物價報備核准)。

       前面的亂收費後遺症處理:自發文日期的前三年內(依據民事三年有效,超過三年不退),對巳收的費用與發文後規範的價格,多出差額返還消費者,少的不用消費者補。

贊同本人觀點的,請多多轉發,也支持多多引用以上觀點,本人不是《視覺中國》,不存在版權問題。


老農與鄉愁


金融服務費由來已久,銷售會想盡一切辦法勸你貸款買車. 然後他們收取金融服務費!不給發票!坑了老百姓的錢…關鍵是稅務局一份沒收到!粗略的假設全國一年有1000萬輛車是貸款買的!平均金融服務費5000元!那麼就有5000000萬元的錢,沒有經過稅務局的手…這可比演員的陰陽合同多得多!國家絕對不會坐視不管


夏雨冬臨


那要國家說抄不抄了,其他人說了也不算那


你誰呀6083781


錄音,錄像準備好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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