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跟鞋,是不是另一種形式的“裹小腳”?

別抬那根槓


已經看過所有的答案,資料都很詳盡,所以在這裡祇能補充一個重點,那就是纏足及穿高根鞋都與女性的發育及男女房事有直接的關係。關於這-點,兩者是殊途同歸,一個概念作兩種表達。

由於纏足及穿高根鞋都可將步行時的壓力由腳尖瞬間轉移到腰部,屁股及大腿內側共三個部位,做這兩件事都同樣在不同程度上可刺激女性內外陰唇的發育令其成長得比較厚突、比較結實而更具彈性,而在另一方面的相應同步發展是陰道變得比較緊窄及有比較敏感的向內緊貼收縮力。

以上是我媽在我在十三歲生日時告訴我的,為了令我信服,她還給我看-篇寫於清代關於“女人為什麼-定要纏足”的專題文章,那作者說與纏足的女性行房是一件無比大的樂事,因她們那裡發育得比較齊整卻明顯玲瓏浮突,而裡面則比較緊窄兼有比較強大的反彈力。引用他的句子,整個過程正是 : “如陷肉山,醉勝浴於清泉流水”。

當時我認為這應是那個變態男作者的謬論,如此無聊我祗欲-笑置之,誰不知我媽竟然是認真的,她說這是真的,她在雲南省相識的-個纏足的九旬老人家也都說是真的,所以她希望我最少在發育期應多穿高根鞋走路,在家裡也要穿,以蕕得與纏足等同的 “良好” 效果。但我就堅持不穿這種挺不方便的鞋,但爸媽都硬要我穿好讓我 “學做個斯文乖巧的閨女”,每當我不聽話時就被罰跪不準吃飯兼被打罵,所以就好啦,但穿多了也確覺頗好看,現有我還有穿高根鞋的習慣。

効果 : 這都是男人說的,我不知道也永不可能確定,但他們都說我那裡發育得很好,我給他們 “與別不同的體會”。這秘密在中華大地可能很少有人會知道 (或已經沒有人知道了!),但注意: 在印度無數多女人每天都喜做旋轉下身、彎雙腿及扭曲腳板腳尖的瑜珈運動,你們現在也都應該有點領悟為什麼她們愛這樣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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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跟鞋和裹小腳是相差甚遠的。

首先最重要的一點,小腳完全可以說是殘疾了,纏足時是會把女子的腳硬生生彎折致殘,然後用布條緊緊纏繞固定。而穿高跟鞋並不會造成殘疾,它只會讓腳掌有一個人體完全可以承受的弧度。

你只看到了“踮腳”這一動作的相似,可細節上其實是很不一樣的。小腳是被人為扭曲的,變得前面尖尖的,走路時力量集中於腳趾。而穿高跟鞋的時候,腳掌是舒展的,力量分攤在腳掌。

那些走路會痛會磨腳的高跟鞋可是會被差評的呢。

看看那些穿著高跟鞋跑得虎虎生風的女人,再看看那些走路顫巍巍的小腳女人,你怎麼會覺得她們的處境是一樣的呢?

另外,兩者的動機也是差很多的。

裹小腳是女性被逼無奈的行為,是男權社會男性對女性的要求,是女性不惜殘害自己以迎合男性。纏足或許能給她帶來更好的命運,但絕不會給她帶來歡愉。

而穿高跟鞋是一種主動的、可選擇的行為,女人穿它是為了好看,為了增高,為了搭配美美的衣服,為了拉長腿部線條。

(請某些男人不要自以為是地認為女性愛美完全是為了迎合或吸引男人,就算地球上只剩女人了,女人也會認真打扮的,化妝、穿高跟鞋很多時候已經是女人的一種生活態度)

另外,其實很多女人是不穿或偶爾穿高跟鞋的,還有的人有增高需求時,會選擇穿著輕鬆舒適的坡跟、鬆糕、內增高鞋。

所以,穿高跟鞋只是因為想穿,覺得好看,能夠因為自己變得更精緻而獲得愉悅感、自信感。


阿無推文掃文札記


這是概念上的不同,裹小腳是封建社會遺留下來的陋習,由一開始的宮裡女人為了取悅皇帝而進行自我摧殘或古代的文人士大夫,吃飽撐的沒事幹,把自己的審美給憋“扭曲”了。於是,以小腳為美,以欣賞美女小腳為樂。封建社會的女人,是沒有地位的,是男人的玩物。女人為了討好男人,就開始裹腳,還美名其曰三寸金蓮;高跟鞋是近現代才發明的事物,現代女人穿高跟鞋主要是為了漂亮或者職業需要,這兩者沒有可比之處,所以不能混為一談。


A懶人不留名


好問題,我也來湊個熱鬧。

我的答案:就是!

人是一種奇怪的動物。既喜歡自由,又喜歡把自己束縛起來,缺了哪一樣都覺得不自在。有一首著名的詩咋寫的來著:

“生命誠可貴,

愛情價更高。

若為自由故,

二者皆可拋。”

你看,為了自由,人願意付出多大的代價!

可是,中國人偏偏發明了“裹小腳”,不讓好好走路。完全不讓走路吧,是囚禁,是限制人身自由,不好;而裹了小腳跌跌撞撞走路就成了美。

西洋人也好不到哪兒去,發明了高跟鞋。穿高跟鞋和“裹小腳”看起來不一樣,其實是一個思路:不讓人好好走路。

真是讓人噁心到吐的情趣。

穿高跟鞋和裹小腳,雖然同歸,卻殊途。

中國人講修煉,九陰真經、降龍十八掌或者煉氣昇仙,總之把自己折磨到慘不忍睹最後脫胎換骨神力加持,裹小腳也是其中的一種。三寸金蓮嘛,迷死人!

西洋人講科技,力學電學機械學,這學那學數不清的科學造出數不清的奇怪物件,從堅船利炮到高跟鞋,應有盡有。人還是那個凡人,但神器在手,打到你跪,比到你服。

裹小腳被穿高跟鞋征服一點都不奇怪,畢竟奔月都不再培養嫦娥,靠長征火箭。小小的一雙腳,還是穿高跟鞋吧!不就是不讓好好走路嗎?高跟鞋又便宜又簡單,快速見效,據說還可以讓人走起來挺胸抬頭,扭腰擺胯,有益娉婷,美不勝收。何必要花費漫長的時間經歷九九八十一難!

仔仔細細一想,其實裹小腳的變種遠遠不止穿高跟鞋一種。

把裹小腳的用意(或思路)回顧一下:不讓人好好走路。再稍加推廣:不讓人好好做某事。這下熱鬧了,裹小腳的變種們刷刷刷撲面而來。

不讓好好說話,規定某處的聲音高某處低,某處拉長某處縮短。切!這不就是唱歌嗎?

不讓好好寫文章,規定某處幾個字,某處又是幾個字,還要合轍押韻、平平仄仄。靠!這不就是寫詩填詞嗎?

不讓好好談戀愛結婚,(丈母孃)規定必須在某處買房,必須繳納某個數字的彩禮,購置某些牌子的電器傢俱,某某克拉的鑽戒……

不讓好好看病,規定先把五臟六腑從頭到腳血液尿液先檢查化驗個夠,花上一筆鉅款再說……

以此類推,看誰的腦洞大!

……

最後,千萬不要忘了:

不讓好好玩頭條,管你興趣廣泛多才多藝,就規定你‘’垂直‘’……


冬青3385


腦洞奇大!不得不回覆你!

先對二者的異同進行比較。

都具有審美情趣。在文學作品中,反覆談到三寸金蓮,反覆講到高跟鞋,千般風流從腳起,增高五寸更娉婷。都顯得腳小,玲瓏可愛,令人憐惜。

如果說有什麼不同的話,過去類似削足適履,現在選履適足,不像過去那麼殘忍了。

但是女人對自己的狠,不體現在這方面,就一定體現在那方面,現在不體現在腳上了,而是體現在臉上。看今朝,多少千面妖精養肥了美容醫院?多少硅膠假體,組裝進女人的身體!

有些要小,有些要大,在大大小小中選擇,多少女人變身為自己都不認識的怪物。

莎士比亞說,上帝給女人造了一張臉,女人又給自己造一張臉。

女人追求美的執著永無止境。


傆神


周朝女性所穿的禮屐就是圓頭高底的鞋子,唐宋期間稱為晚下的鞋子底也有三寸高,明朝的時候也有類似的鞋子,在鞋底後面裝了5釐米左右的底跟,北京定陵就出土過尖足鳳頭高跟鞋。不過明清時代裹腳之風更加盛行。

在西方高跟鞋剛出現的時候,這並不是僅僅給女的穿的,路易十四就穿過四英寸高鞋跟,那時這還屬於貴族間較流行的打扮。

裹小腳,穿高跟鞋其實都可以算是出於審美的原因。當時認為小腳好看,現在認為穿高跟人顯得高挑,形體更好看。出發點都差不多,都是為了美。不同的是現在有更多的選擇,穿不穿在自己。


打醬油醬打


本質上沒有什麼區別。

兩者的本質都是為了迎合社會主流審美而自願 或被迫犧牲自我的舒適和健康。

有些人覺得穿高跟鞋是自由的,是為了展現個人美的,是女性獨立自主的,然而並不是。當然形式上是有區別的,穿高跟鞋相比於裹小腳是有進步的。






萬物萌生讀書


宋儒朱禮南宋的絲綢封閉了農耕模式的封建禮教禮,祠堂是家族的信譽。公伯爵子男,婦女貞潔牌房叢立。裹小腳一直明清到民國還有痺遺。上陣梁紅玉,詩書李清照都是小腳的奴役,穆桂英掛帥,沒有了男兒,守家的丫頭成了大器。女兒出生,五歲纏足,童養媳走不掉的家役。現代的高跟鞋,是舞劇天鵝湖的插曲,視覺美,提升了健美的動力,提臀收腰人女性的健身寶地!


陋室銘203835086


穿高跟鞋是自由民主的自殘,是女性為了提升自我展現美而主動進行的自殘運動,裹小腳是為了滿足他人陰暗自私想法而被迫進行的自殘。

無論如何,兩種方式都是基於某種畸形審美下的自殘,以自我傷害為手段達到所謂美的目標

但是,但是,但是,穿高跟鞋和裹小腳的最大區別是你可以選擇不穿


雲起時ycs


不是吧,裹小腳是封建社會對女性殘忍的傷害,可以說是就此把一個好人變成殘疾人,但是現在的高跟鞋是自由啊,想穿就穿,不穿也沒人說什麼啊,也不會存在不穿高跟鞋就找不到婆家吧,但是在以前沒有裹小腳就是嫁不出去,不但自己受人指指點點,連家人也會受到牽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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