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辦教師、代課教師、幼兒教師是一個概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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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社會公眾對於教師群體的討論比較熱,而且教師的身份也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比如:原民辦教師、代課教師、公辦教師等,這些教師群體從工作環境到工資待遇,從職業前景到身份編制等,樁樁件件都可以成為教育領域中的熱點話題。

在網絡上有人提出原民辦教師、代課教師、幼兒教師等三類教師是否屬於同一概念?對於這個問題,筆者談談自己的認識。

原民辦教師,屬於上世紀教育發展實踐中的特殊存在,他們在身份上屬於非在編教師,但是他們卻承擔起我國特殊時期基層教育發展的歷史使命,為國內廣大農村學子改變命運提供了良好的契機,很多農村孩子藉助原民辦教師的肩膀,離開了農村走進了城市,成為一名城市人,也實現了自己多年來的夢想。原民辦教師雖然對國內農村教育的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但是他們如今的境遇並不是很好,並沒有比較好的養老保障和醫療保障,養老生活質量並不高。

代課教師,在筆者看來代課教師只是原民辦教師的延續,也就是說代課教師同樣沒有編制,而且在原民辦教師被整頓清退後,各地學校尤其是基層中小學校中,公辦教師隊伍無法滿足正常教學活動的需要,學校為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教學質量與正常運轉,而選擇招聘臨時代課教師,他們的工資待遇與身份編制肯定與公辦教師之間存在較大的差距,而且代課教師的職業發展前景並沒有想象的那麼好,可以說代課教師與公辦教師之間從待遇、編制、職業前景等方面天壤之別。

幼兒教師,按照目前幼兒教師的發展現狀來看,絕大多數幼兒教師均屬於沒有編制的教師,也就是說多數幼兒園屬於民辦性質的,公辦幼兒園佔據所有幼兒園較少的部分,也就是說國內的幼兒教師並沒有編制的保護,與企業職工並沒有什麼兩樣,可以說幼兒教師的職業發展與中小學公辦教師之間的差異仍然很大。


東愛雨小公


民辦、代課、幼兒教師不是一個概念。

民辦教師是在八十年代經考試考核合格取得資格證書的為正式民辦教師。他們都是86年底前參加工作,是國家認可的、符合轉正條件的在編民辦教師,並省縣級教育部門備案。可惜在八九十年代大部分省市節省財政支出只給81年前的持證民辦教師轉正,少部分省市是給86年前參加工作的持證民辦教師全部轉正。

代課教師包括代民辦和代公辦。代民辦是在八十年代考試考核沒有合格沒有取得證書的為(非編制的)代民辦教師。當年工資待遇比正式民辦約低兩三元,國家補助和鄉籌集各佔一半。代公辦是由於老師特殊情況,如生病、產假、進修學習等或者是教師缺編短期的僱傭代課,由國家財政撥款,但寒暑假沒有工資。代民辦跟正式民辦同樣寒暑假都有工資。86年後參加工作的全屬代課(代民辦)老師,2000年後民辦教師一刀切清退後改名為代課老師,這時的代課老師是國家財政撥款,按月發放工資。

幼兒教師是指學前教育的老師。幼兒教師沒有編制,2019年兩會呼籲解決公辦幼兒園編制待遇問題,學前教育法已進入倒計時,代表建議明確幼兒教師編制和待遇。幼兒園分公立和私立幼兒園。公立幼兒教師的工資(八十年代)與代民辦教師基本相當,私立幼兒園是自負盈虧。

當今官方又稱:民辦學校教師為民辦教師,被辭退的老民辦、代課教師為原民辦教師、原代課教師或原民辦代課教師。

原民辦教師、代課老師、幼兒教師,同是人民教師。他們為國家的教育事業做出了重大貢獻,同是教書育人十幾年甚至二三十年,奉獻了青春年華。現在他們老了,七老八十歲了,國家應該對他們以前工作的認定,妥善解決他們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的待遇問題。依據我國的法律法規和中央有關政策文件規定,應該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將教齡視同繳費工齡納入社保,或教齡x200元作為養老金,使他們安享晚年生活。


程眼鏡4750265242603


原民辦教師、代課教師、幼兒教師在全國各地非常普遍,各地政策不同,概念就模糊了。我們這裡情況是:

民辦教師是官方主管部門,如縣教育局鎮教辦,在規定時間有一定條件統一招錄的,發給證書的。這類教師長期固定從教,工作和正編教師一樣,但身份是農民,也要盡農民的義務,農忙晚上搞搞麥收啥的;享受農民村集體待遇,分糧分地等。這類民辦教師,是教師,但教師工資待遇低,因為主身份是農民,計劃生育也按照農民要求。

代課教師是學校招錄的,招錄時間比較隨意,原來並不籤勞動合同,是暫時過渡性質的用工。在代課期間,如果正遇到民辦教師錄用,合乎條件的就變成了民辦教師。

民辦教師有許多機會轉為公辦教師,如憑考試考入教師進修學校或者師範學校,按照年限轉正等,但代課教師就沒有這個機會,因為代課教師身份不是教師。

幼兒教師一般兼有民辦教師和代課教師兩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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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瞭解一些,說幾句。

教師的種類太多太多了。除公辦教師外,以民辦教師 ,代課教師為主了。當然還有臨時代課教師,大集體工人教師(開始歸勞動局管轄,後來也劃歸人事局了)。全民合同制工人教師,臨時合同制工人教師等等。以上是有編制的,每學期年報教師數額有他們的。他們一般歸鄉(鎮)學區(有的叫中心學校)管理。

民辦教師是雙重管理,主要是工資報酬問題。我們這兒民辦教師沒發什麼證書。不過歸學區管理後,開始有檔案了。民辦教師的工資最早全部歸大隊發,各生產隊按標準工靠。後來,大隊與學區(後來叫鄉鎮教委)各付一半,學區或教委付現金。(當時每月15元)按月發。而由大隊付報酬的部分,根據大隊財力,有的年終一次性付現金,有的仍然由生產隊計工分,歸生產隊付。

幼兒教師,在我們這兒是沒有編制的。以前,一個大隊一所學校。一般都是學校辦學前班,幼兒園的教師是由大隊安排的,工資歸大隊發。學校只有管理權。有的學前班(不能稱幼兒園的)教師,在一所學校教了一二十年學前班,也沒有弄到教師編制。而民辦教師那次一刀切全轉為公辦教師時,他們吃虧了,轉不了。

上面說到的代課教師,他們工資歸學區(教委)發,學校缺教師,向上申請,批了才能請代課,學校自己請的,上面不發工資。這一部分代課教師,有的是勞動局的,可以調動。而民辦教師是不可以調動的,主要原因大隊發工資。有的代課教師是學校請的,不歸勞動局。他們沒編制。這點不如民辦教師。有的代課教師轉幹民辦教師,後來民辦教師一刀切轉公辦,就一道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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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個概念不能簡單說是一樣的,有部分重疊,也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說“民辦教師”。這是指以前缺乏教師人才的時代,臨時聘請來從事鄉村教育的教師。現在基本都退休了,或者轉為公辦教師了。現在還有的私立學校聘請的教師應該也算民辦教師。民辦教師一般任期比較長。

再說代課教師。就是指臨時聘請來暫時代替上課的教師。這在過去缺乏教師時代的鄉村,普遍存在,一般代課時間比較短,少則幾天,多則幾年,這有的長期缺教師的地方就等同於民辦教師。多數地方代課滿就不再代課。

最後說幼兒教師。以前缺乏教師時代,幼兒園教師多數是臨時聘請的,也就是代課教師,也有長期代課就成了民辦教師。但,近幾年來,隨著畢業大學生日益增多,特別是國家對幼師大量培養,我國幼師基本職業化。也就是,目前,從事幼教的老師多數是專職教師,不是代課教師。專職幼兒教師又分公辦和民辦學校之分。公辦學校幼兒教師通常正規招聘,有編制,是公辦教師。民辦的私立幼兒園多數也是招聘的專職幼教,但是自收自支,沒正式編制。所以是民辦教師。


家教學校


自己的經力吧,在我當民辦老師時是沒有幼兒國的,可能八o年左右成立學前班,所說就是現在幼兒園大班的兒童。民辦老師是和公辦老師一樣報班一週五天半課,週六下午學習。當時的民獅負出他們應有的才華和心血,被迫離崗,至今都在近70歲的人了,生活確實艱苦,希望國家在提高點補助,是他們最大的願望,因為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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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七十年代的民辦教師是又掙生產隊工分,又領國家每月五到十五元的工資!現在七十歲左右,我們陝西,我任初中教師十六年,現每月領一百五十多元,為什麼民辦教師待遏在全國陝西省最低,真的是上千億的民生資金在秦岑修建別墅了嗎!中紀委得再查查!


朱軍發803


民辦教師\\代課教師.幼兒教師是三個不同的代名詞,民辦教師是政府招錄的教育部門備案發證的,是給於一定的生活補助的,代課教師是當時有些地方師資缺乏的情況下,大隊自做主張招用的,與當時的民辦教師有一定的區別。幼兒教師在七八十年代的農村就沒有這個機構。當時農村的教育非常落後,正式的學校連個教室都很難找,師資更不用提。我們這裡在八十年代後又求有條件的學校把將要入學的大些兒童招手成立叫半年級,教師也沒有增加。各地情況不同,也許有的地方會有幼兒院。我們這裡的幼兒園在九十年代後期才有全是私立的。


張雯菁爺爺


這個怎麼能是一個概念?民辦教師是指參加工作的時間符合國家規定而在編的民辦教師,例如山東規定一九八五年(含八五年)之前參加工作的屬於在編的民辦教師,之後的就是代課的教師了,幼兒教師當時沒有規定是否在編,都屬於臨時工,隨時都可調換,現在納入了鄉鎮和市裡檔案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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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說幾句話吧!幼兒教師86年前的也是通過考試錄用民辦幼師,有91年8號文件97年五號文件等,規定農村幼兒教師與公辦中小學的民辦教師享受同等待遇,在評優,進級轉正中佔一定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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