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萬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使用自有資金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的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590 證券簡稱:萬安科技 公告編號:2019-032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進一步增加公司收益,浙江萬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自有資金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的議案》,同意在不影響正常經營的情況下,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統稱“公司”)可使用不超過人民幣10,000 萬元暫時閒置的自有資金購買銀行保本型理財產品,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有效。現將詳細情況公告如下:

一、投資概述

(一)投資目的

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閒置資金,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的前提下,利用閒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資額度

公司擬使用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的閒置自有資金購買短期銀行保本型理財產品,在該額度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

此議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三)合作銀行限定

境內銀行,包括國有商業銀行及股份制商業銀行。

(四)投資品種和期限

1、公司運用閒置自有資金投資的品種為短期的保本型理財產品。

2、為控制風險,公司將對理財產品進行嚴格評估,選擇保本型,流動性較好,投資回報相對較好的保本型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於商業銀行發行的保本型理財產品等;

3、不用於其他證券投資,不購買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無擔保債券為投資標的理財產品。

(五)資金來源

上述擬用來購買銀行保本型理財產品的人民幣10,000 萬元資金為公司閒置自有資金。

(六)決議有效期

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七)公司擬購買的理財產品的受託方應為商業銀行,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係。

(八)實施方式

董事會授權公司董事長在上述額度範圍行使投資決策權並簽署相關文件,由財務部負責具體購買事宜。

(九)信息披露

公司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在每次購買理財產品後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披露事項包括購買理財產品的名稱、發行主體、類型、額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資範圍、預計的年化收益率(如有)、實現保本的風險控制措施等。

二、對公司的影響

1、公司本次使用閒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是根據公司經營發展和財務狀況,在確保公司運營所需資金和有效控制投資風險前提下進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不影響公司運營的正常進行,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發展。

2、通過進行適度的低風險短期理財投資,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能獲得一定的投資效益,有利於進一步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水平,為公司股東謀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三、投資風險及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風險

1、政策風險:理財產品僅是針對當前有效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所設計;如國家宏觀政策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發生變化,則其將有可能影響理財產品的投資、兌付等行為的正常進行。

2、市場風險:交易期內可能存在市場利率上升、但該產品的收益率不隨市場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投資組合的收益率受市場多種要素影響,理財產品收益變化趨勢與市場整體發展趨勢並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流動性風險:公司可能不享有提前終止權,公司可能面臨不能及時贖回理財產品的風險。

4、信息傳遞風險:公司應根據合同載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詢理財產品的相關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時查詢,或由於通訊故障、系統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導致客戶無法及時瞭解理財產品信息,並由此影響投資決策,因此而產生的責任和風險將由公司自行承擔。

(二)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行使該項投資決策權並簽署相關合同文件。公司財務部門將及時分析和跟蹤理財產品投向、項目進展情況,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採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2、公司審計部負責審查理財業務的審批情況、實際操作情況、資金使用情況及盈虧情況等,督促財務部及時進行賬務處理,並對賬務處理情況進行核實。

3、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4 、公司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及時披露報告期內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及相關的損益情況。

四、履行程序

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自有資金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的議案》,均同意公司在不影響正常經營的情況下,使用不超過人民幣10,000 萬元暫時閒置的自有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五、監事會意見

公司使用自有資金購買保本銀行理財產品,有利於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於提高現金管理收益,且本次擬使用自有資金購買保本銀行理財產品是在確保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前提下進行的,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發展,也不存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額度不超過10,000萬元的自有資金購買保本銀行理財產品。

六、獨立董事意見

本次擬使用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自有資金購買保本銀行理財產品的決策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的相關規定,在保障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滾動使用最高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自有資金購買保本銀行理財產品,有利於提高閒置資金的現金管理收益,公司本次擬使用部分自有資金購買保本銀行理財產品是在確保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前提下進行的,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發展,也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同意公司董事會使用自有資金購買保本銀行理財產品。

七、公告日前十二個月購買理財產品的情況

八、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3、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萬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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